正文

锦年(4)

生命从我爱你开始 作者:施初晓


(12)

回家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街上行人稀少。一路上的路灯有的亮着,有的因为灯泡坏了,所以暗淡着。

“朝歌。”

“嗯?”

“你喜欢李暖洋吗?”

“不知道。我只觉得很享受这过程,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

“那你有喜欢的人了吗?”

“柒柒你呢?”

“你说如果我们以后结婚了,会不会忘了彼此?”

“可是安柒,我最爱你。就算我们喜欢上同一个男人,我也会让给你。”朝歌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明亮而坚毅。

“不行。如果我们喜欢上同一个男人,就把他砍成两半,一人一半。”

“嗯,那你要左半边还是右半边?”

“那看他哪一边长得帅吧。哈哈……”

在楼梯口遇到了刚从朝歌家喝完酒的爸爸,于是极有默契地不说话,一前一后的上了楼。爸爸似乎喝得有点多了,所以走路不稳,在上最后一层的时候差点被绊倒,身体倾斜,几乎要摔下去。

“爸爸。”安柒情不自禁的伸手去扶,总算拉住他的手。

“哦,没事。走吧。”他转过头来看看安柒,又继续边走边在包里找钥匙。

回到房间,打开窗户,听着朝歌妈妈的唠叨渐渐睡去。

(13)

五一的假期万众期盼的来了。早上一觉睡到11点后,安柒便去找朝歌。可是朝歌家的电话打不通,大门紧闭着,家里没有人。于是再次无聊的回到家里看电视。

直到晚上,安柒才出了门。朝歌依旧不知跑哪去了,安柒一个人闲逛着,经过这热闹的人群,漫无目的地前进。直到麻木了双腿,直到撩乱了双眼,直到抬起头来,看到那霓虹的光,“1998”。

推门进去,满眼的烟雾与闪烁。台上的郑景辰穿着一件宽大的T恤,袖口在他的胳膊上空荡荡的晃来晃去。

依旧有女孩在台下欢呼,几乎都要盖过他的声音。安柒站在角落里,清晰的听到他的歌穿越一切嘈杂,如泉水一般注入心里。

音乐停下来,郑景辰从舞台左侧消失。热闹继续,歌声继续。一切都突然变得陌生而茫然。安柒这才发现自己置身于这混乱之中无法动弹。而郑景辰再一次如神般出现。

“你来了。”他依旧毫不在意的微笑着。

“嗯。”

“刚刚那首歌,好听吗?”

“好听。”

“小佐也说好听。”

“小佐?”

“对了,你还不认识小佐。他是我……哥们。是我们乐队的鼓手。”郑景辰不由分说拉过安柒的手。角落的位置,坐着一个好看的男孩,他停下来。

“这是小佐。”郑景辰对她说。男孩微微的点头,然后笑起来。

他的头发微微的卷,梳着遮住眉毛的刘海,像一个苍白的洋娃娃,漂亮得连女孩子都自惭形秽。郑景辰带着安柒在小佐对面坐下,他没有要酒,为她要了红茶。混合着冰块,如同那淡红色的洋酒。

郑景辰与小佐断断续续的聊着天,他的眉一直紧皱着,没有舒展过。而小佐却一直微笑。

这是多年后仍然清晰如昨日的画面,那两个少年,一个漠然孤傲,一个温暖微笑。

直到很久之后郑景辰才回过头来看到角落里的安柒。独自安静的蜷缩在沙发的一角,像一只温顺的猫,于是他笑起来。

“安柒你累了吗?”

“不累。”

“那再陪我们一会。”

“好。”

于是她再次如乖巧的猫一般蜷回角落里。

郑景辰一直在说话,小佐微笑着,有时候配合的点头。他的眼神有时候会看向安柒,然后再看看郑景辰。

(14)

酒吧里渐渐已有人起身往外走,渐渐变得空旷。直到音乐停下来,人都散场,只有灯光还在寂寞的闪烁着。郑景辰和小佐站起来,安柒亦赶紧起身。

“景辰你送安柒回家吧。”小佐说。

“你呢?”

“我当然自己回去了。人家是女孩子,你是男孩子耶。”

“那好吧。”

郑景辰牵过安柒的手便走出了酒吧,深夜的酒吧已很安静,只有打扫卫生的女人扫得碎玻璃叮当作响。直到弹簧门自动关闭,街上的车轰然驶过。

“安柒你是不是……喜欢我。”深夜,街道,昏黄。男生仿佛喃喃自语,又仿佛在询问。

安柒似乎从来没有仔细的想过这个问题。

只是自然而然的想见他,见到便高兴。只是会在数学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他。只是会在喧闹的人群中看见他与别人不一样的背影。只是会想起他唱的歌,唱歌的样子,被女孩亲吻过的额头泛着唇彩的颜色。

这,就是喜欢他吧?

可是,郑景辰,你是否喜欢我呢?可是,郑景辰,若你不喜欢我,为什么会在那晚亲吻我呢?可是,郑景辰,为什么你搅起了我的涟漪,自己却如此平静呢?

“你住得远吗?不远我们走回去。”

“不远。”

一路上两个人的影子长长短短,前前后后,交叠又分开。便构成了安柒对那一晚的记忆。他们没有说太多话,甚至几乎没有说话。郑景辰的手放在裤兜里,走路摇摇晃晃,那影子便也跟着摇摆。这一路显得又短暂又漫长,直到抬头与他说再见。

“到家了?”他笑起来。

“是的,再见。”说完,安柒转身朝大门走去。

“安柒……”男孩突然在身后唤到。

“嗯?”安柒猛然停下脚步,转过身去,看到男孩在昏暗的路灯下一个黑色的剪影,看不清他的表情。

“那么,晚安……”

“嗯。”女孩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往前走。睡眼惺忪的门卫起来打开了门,又轰然关闭。

只是女孩不知道,在大门关上很久之后,送她回家的男孩依然伫立在门口,面向着她离去的方向,一个人站在那里,昏黄的路灯下,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其实有时候很羡慕李暖洋的简单而直白,而自己,面对这个女孩清冽无比的眼神,竟然无法感知到真实的自己。有时候觉得小佐是了解自己的,甚至有时候比他本人对自己更加地看得透彻。他看出这个女孩于自己的不同,应该的确是不同的。

可是,总是感觉惶恐。所以,亦只好做出一幅满不在乎的样子。

(15)

五一几天都不见朝歌。有一次在楼下遇见她和爸爸妈妈一起,也只是匆匆的打了招呼。这个总是爱与安柒黏在一起的小女孩,笑容变得有些无奈。

直到假期的最后一天,安柒在房间里听到敲门声。从猫眼里看到门外的朝歌,心里一阵欣喜,却又故做镇定的板起面孔开了门。

“你还知道来找我啊?”

“柒柒,我有事跟你说。”

“嗯,进来吧。”

“柒柒,我要转班了。转去理科班。你知道,我文科一向不好。当时选班的时候学校老师也是极力要我去理科班的。可是我想到柒柒你肯定要学文科啊,那我们不就分开了吗。所以我还是选了文科。但这段时间下来,我觉得有些力不从心了。”朝歌一口气说了很多,安柒只听到第一句。

柒柒,我要转班了。我,要转班了。

“已经办好了吗?”

“是,假期过后,我就要去4班了。正好,4班有人要转来我们班,我和她对调一下。”

“4班,在综合楼那边吧。离教学楼这边好远。”

“以后上学放学我还是等你。”

“那你好好学。”安柒想起她在数学考试时信心十足的样子。也许,是应该分开的时候了。

(16)

五一过后的第一天,依然在听到朝歌妈妈大声的唠叨之后便看到她背着书包出现在楼下。于是安柒走下去。

五月的清晨,阳光已有了肆虐的迹象。一路的行走,已微微的出了些汗。像往常一样穿越了学校两旁的大树与花园。教学楼与综合楼遥相对望。于是她们背道而驰。

第一节是语文课,班主任领进来一个女孩,便是朝歌说起过的4班转过来的学生。

女孩叫于惊鸿,有着南方女孩少见的高挑身材,穿着一件宽大晦暗的旧T恤,看得出已经洗过无数次,显得很旧很旧,T恤的下摆很宽大,仿佛极不合身的样子,然而脸上的唇红齿白却在这旧衣服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漂亮。十七岁的女孩,特有的漂亮。

她从讲台上走下来,坐在了朝歌的位置上。安柒回头看的时候,索洛正好抬起头来,然后又低下头去。

下课的时候,于惊鸿来到安柒的位置上,她手里拿着一本紫色的笔记本。

“安柒……这本笔记本,我在朝歌抽屉里发现的,你帮我还她吧。”

“好的,谢谢你。”

“安柒,我很羡慕你们。”

“羡慕什么?”

“没什么。”于惊鸿尴尬的一笑,红了脸。沉默之后,她说,“安柒……其实,决定调班那天,朝歌她,哭了。”

女孩低着头,缓缓的说出了这句话。可是,似乎从小学毕业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她哭了。每次都是自己哭得一塌糊涂用她的衣服擦眼泪。可是,她竟然,哭了。

安柒翻看着朝歌的笔记本,整齐的数学笔记,还有很多奥赛的难题。

她走到走廊外,看着综合楼的方向,似乎看到朝歌亦站在那边的走廊上,于是微笑着朝那边挥手,然后看到另一只挥舞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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