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时光 五(5)

致一九七五 作者:林白


她昂着头走过了公园路,走过了电影院和少年之家,走过了县文艺队排练的教堂,走过东门口。在东门口的酸品摊前,她吸了吸鼻子,然后她就停了下来。那上头摆着一溜扁圆的玻璃缸,一缸一缸的盛着酸萝卜、酸木瓜、酸姜、酸梨、酸芥菜、酸黄瓜,安凤美是个馋嘴的女生,她一样一样看过去,每一样都那么诱人,值得拿上一只大搪瓷口盅,买上满满一盅带回宿舍。但她身上只有两分钱,她买了一块带缨的酸萝卜,沾上新鲜艳红的辣椒酱,又酸又辣又脆,有点甜,还有点甘,舌头一舔,舌头就笑起来了。多美妙的口感啊,此时此刻,那块带缨的酸萝卜从遥远的南流镇,穿过三十年,停留在我的口腔里,味蕾绽放,涎水奔涌,热泪盈眶。

但那只公鸡没有这样的感受。

鸡和人的感觉很不一样,它看见地上有一只苍蝇,比较肥,比较笨,它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这只苍蝇叮来吃了。一只苍蝇下肚,就跟安凤美一块酸萝卜下肚一样,公鸡感到美味缭绕。

就这样,这一人一鸡就到了校门口,人走进去,鸡也走进去。

有一种魔术,能从一顶空帽子里变出一只鸽子,他把帽子倒过来翻过去,又用棍子捅一捅,表示里面真的什么都没有,然后他往空中一抓,又再往帽子里一抓,这一下,竟抓出了一只活生生的鸽子,手再一送一抛,鸽子就飞了起来。鸽子在你的头顶飞,它的羽毛还会掉到你头上呢,是真的鸽子,它飞了一圈又回到了变戏法的人手上,他把它放到肩膀上,鞠躬。

但是有谁见过从帽子里变出大公鸡来的呢?公鸡比鸽子大好几倍,它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不像鸽子,只是一种轻盈的奢侈品,从帽子里变出公鸡就跟变出孩子,他让我们难以置信。这个节目就是长脚创造的。他是一个奇怪的人,既会功夫,又会魔术,这两样行当本来水火不容,却在他身上奇妙地统一。他不光从帽子里变公鸡,还能变出一头小猪。如果他生在当今的纽约,我相信他轻而易举就能成为世界顶级的魔术师。

但长脚消失已经多年,他生不逢时,他诡异的戏法与公鸡和猪崽在一起,沉没在南中国乡村的晒谷场上,那里暮色四起,汽灯被点燃,黑暗中的蚊子与飞蛾追赶而至,就像汽灯戴上了一顶大檐帽。零零散散的孩子,端着板凳到晒场上,有唢呐声,但引不来多少人,节目也都古怪,叫三句半,快板书,群口词,有清唱样板戏唱段,二胡独奏和笛子独奏,最后是长脚的变戏法,他这样没有教育意义的节目是怎样混进来的,没有人知道。他提着一只箩筐就上来了,跟大家一样,穿着一双木板鞋,他像戽水那样舞动着箩筐,从左边戽到右边,又从右边戽到左边,然后让一个小孩上来摸一摸箩筐的里面,好了,小孩下去坐好,他就开始转圈,他先慢慢转,后来越转越快,越转越快,忽然停下,立定,手一伸,就从箩筐里掏出了一只大公鸡,公鸡的羽毛很漂亮,放到地上,还会叮落地的蛾子。大人小孩都很兴奋,拍手,说粗话,用脚跺地。这时长脚单手往空气中一抓,抓着了一个红布轴子,再一抓,又抓着了一个,他一手一个,高举过头,哗的一下展开,只见一个布轴上写着“向江青同志学习”,另一个则写“向江青同志致敬”。

我肯定没有见过长脚,我觉得他是一个瘦而高的人,长脸,肤色微黑。他的面容模糊,但那只公鸡则在汽灯的白光下异常清晰,它金红墨黑的羽毛,红润饱满的鸡冠,锋利坚硬的爪子,犹如一个京剧武生,披挂齐全,在鼓点声中步伐铿锵。

我记得这只公鸡是因为它在我们班宿舍呆过,安凤美把它抱在怀里,她把它叫做“二炮”,她用一只手指拨弄它的羽毛,嘴里唤着。在宿舍昏暗的光线下,它的眼睛像人一样。那时候我就隐约感到,公鸡二炮不同寻常。我外婆曾说,世界上有少数的鸡,少数的狗,少数的猪,是人变的,绝大多数人都不会看出来,只有少数的人能看出来。它们的爪子是五爪,它们的眼睛跟人一样。总而言之,公鸡二炮很可能有一颗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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