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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计 趁火打劫:揭同事短只为救人(2)

打赢职场遭遇战 作者:水思源


因为都是些小事,刘志也就不放在心上,找王杰深谈了一次,劝勉了一番,鉴于王杰的态度也很好,咖啡量事后也基本恢复了正常,本着“扬人恶,即是恶(宣扬别人的恶行,也是一种恶行)”的原则,就把这件事按下了,没向大老板汇报。

但这次情况不同了,一来正处于严打,二来这次严打期发生的一个案例,不仅让刘志印象深刻,甚至影响了他之前的价值观。这件案例的主角叫文蔷,是个权力部门的经理,她的落马缘于一次搞笑的失误。

酒能误事,一点不错。

一次,下属为升职宴请文蔷,文蔷回家后,高度亢奋,马上向下属发了个短信开出条件,没想到,醉眼蒙眬,把短信直接发给了大老板。

大老板半夜收到文蔷的敲竹杠短信,不禁大怒。

第二天就马上调查文蔷,一查,又查出很多虚报发票的直接证据,而口碑也非常之差。

据多人证实:文蔷曾透露,她的所有日常开销由灰色收入负担,工资等正常收入则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房子等),如果再想额外捞些外快,就会巧立些名目,她曾多次把女儿或侄女带到公司或客户那里过生日,收取红包。

文蔷这种“有恶行且口碑差”的劣马,马上就被开掉了。

临走前,文蔷与刘志有过一次深谈。

文蔷后悔不已:“快40岁的女人,现在被fire了,到哪里去找工作啊,人这一生就这么完了。”

谈起为什么如此嚣张,文蔷更是痛哭:

“当初,刚工作时,我就喜欢占小便宜,一开始只是开开玩笑,让别人请客吃个饭什么的,后来收些小东西,最后开始收钱了……”

“如果当时同事主管,及时地提醒自己,不迁就自己的小恶,也就不会积小成大,养成习惯了。”

“现在,我其实已经不缺钱了,但习惯已经养成了,不收钱白办事,就感到怪怪的,碰到不送好处的人,一定不会给好脸色看。”

“唉,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有短,切莫揭’,最后是害苦了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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