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誓言的意义——《邶风·击鼓》(2)

诗经往事:爱在荒烟蔓草的年代 作者:闫红


“洗了个手和白面,三哥哥今天上前线”,她是要为他饯行吗?在那个时代里,难道有这样一个开放的空气,两情相悦的男女可以公然表达?“任务定在定边县,三年二年不得见面”,也就是三年二年而已,并不是不可以期待,为什么会伤感到“你把妹妹闪在半路口”?恋爱固然只争朝夕,但她除了不舍,似乎还有一种对于未来的茫然乃至绝望。

许多时候,爱情不是一个可触摸可把握的东西,它太容易为造化所弄,大至战争和遥遥在望的功名,小至一个念头的改变,总有这样那样的事,让爱情失脚。

《十八春》里,曼桢和世钧彼此相爱,她手上已经戴上了他送的戒指,看上去一切都甚为妥当,只是一夜之间,命运便让可以窥见的未来灰飞烟灭,他和她各行各路,许多年后再见面,拥抱之后,也只能叹一句“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红楼梦》里那个慈祥又糊涂的薛姨妈,说起姻缘亦有高见:这一件事都是出人意料之外,凭父母本人都愿意了,或是年年在一处的,以为是定了的亲事,若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拴的,再不能到一处。

所谓月下老人的红线,正是个人意愿无法左右的命运,它永远是一种隐隐的威胁,巨兽一般,蹲在爱情的上方。所以相爱的人,一定要守在一起,有你的手在我手中,有你的眼眸映在我的眼眸,就能忘记之外的一整个世界,包括,那种惘惘的恐慌。

可是命运不会认输,它总有办法制造分离,让恐惧乘虚而入,将你的一颗心,重新摄入它的掌中。

千百年前,在河南汤阴一带,亦有人唱过同样的心情,《诗经·邶风》的这首《击鼓》,跟《三十里铺》情节极为相似: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诗里的男子,也是要从军而去,别人被指派在家乡修筑工事,他却要跟一位名叫孙子仲的将军远征南方。背井离乡的苦楚尚可忍耐,“与心爱者不能分离”的疼痛让人情何以堪?面对看不见的未来,他有这样的誓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契是聚合,阔是离散,死生聚散,这样的大事,我们确实是做不了主,但是,不管怎样,我都要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仿佛看到这男子脸上哀恳的表情,与其说是承诺,不如说是宣言,不是说给心上人听的,而是说给自己,说给命运听的。它其实是一个挑战书,是渺小的人类,咬紧牙关,攥紧双拳,含着热泪,对于庞大的君临一切的命运的无畏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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