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失态,不尽兴——《郑风·遵大路》(2)

诗经往事:爱在荒烟蔓草的年代 作者:闫红


后来我没有遇到能够让我失态的感情,无从检验大姐所言的这个“真理”,只有看着人家失态干着急的份儿。董小宛这是一例,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聪明警觉如张爱玲,居然也会失态。日本投降后,胡兰成逃到温州,张爱玲去看他,并要他跟其他女子有个了断,胡兰成不肯,张爱玲几乎急赤白脸了,她的失态,让胡兰成都替她感到悲哀,惊觉她原来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个仙女。

张爱玲倒霉在于遇到一个耍笔杆子的家伙,否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在人们无法注视到的角落里,不知道有多少人这样默默无闻地失着态,过后装作忘了,也能对自己说得过去。

最可怕的失态,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地窄人稠之处,那么多双眼睛,那么多个大脑替你记着这件事,你想忘也忘不掉,装作忘了,也会有人“不经意”地提醒你。这样的恐怖残酷的事,就出现在说起来很文化很优雅的《诗经》里。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无我恶兮,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丑兮,不寁好也!

光看字面,就能理解个大致,那女的在大街上,扯住那男的衣袖,苦苦哀求:别烦我啊,不要就这样把我丢掉啊。诗里没说那男的反应,估计脸色好不到哪里去,否则那女的也不用这么可怜,这么狼狈。

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中,有类似的一幕,那个女孩被痞子玩弄后抛弃,她在大街上跟着他,痞子的奚落,看客的嘲笑,像飞旋的尘埃围在她身边,她的神情既坚定又恍惚,整个人处于真空状态。

在大街上失态,哪朝哪代都是难堪之事,春秋时候人口少,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都能混个脸熟,那个女孩的失态落在熟人社会里,永无翻身之日。

女人的爱情犹如男人的事业,过于执著,就是一种不能容于世人的野心,大家都是这样平凡地活着,凭什么你期盼并要去制造生命里的奇迹?对于能搞成功的人,大家只能服气,比如跟着男人私奔了的女人,固然也是道德破产者,但人们心里,未尝不佩服她能让一个男人为她舍家抛业的本事。这世上的事,都是成者王侯败者贼的。

而失恋者,就没有“成功”做保护,人们就没有顾忌了。所以,不幸失恋的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秘密,而这个在大马路上失态的女人,她无遮无拦地暴露在天光下。朱熹解释这首诗时,说“淫妇为人所弃……”轻描淡写的口气,隐隐有落井下石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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