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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向邪恶追索(35)

向邪恶追索 作者:(美)布洛克


"要是有什么好东西,载货的司机会通知旧货商,让他们花几块钱偷走。我刚刚看到你盯着那些书瞧,你要的话就拿走,带回去吧。"

"不,不用了。"

我走到窗边,眺望街对面的公园。又检查了衣柜。

"警方来检查过几次了,"他说,"有个警察拿走了一些东西,虽然我没注意是什么,不过我知道拿走了很多。"

"我相信你会发现的。"

"浴室药物柜里头的一些药,床头柜上头的一只手表。如果不当警察的话,他会是个好小偷。还有个警察什么都不肯碰,就像这样走来走去。"他两臂紧抱在胸前,"他还以为他碰了什么东西就会被抓去,会被什么鬼抓去。真是笨蛋,鬼才不会这样抓人呢。"

拜伦·利奥波德生命中的最后一个早晨吃了半个哈密瓜和一片烤面包。(警方在垃圾桶里找到了哈密瓜皮,另外一半用保鲜膜封好放在冰箱,他用过的盘子堆在洗水槽里。)他烧了一壶咖啡,装进一个有盖的塑料杯,然后拾起门垫上的《纽约时报》。他把报纸挟在腋下,一手拿着咖啡杯,一手拿着橡皮头拐杖,乘电梯下楼,走过楼下大厅。

这是他通常的行程。天气太冷或下雨时,他就待在公寓里面,坐在窗前喝咖啡看报;但天气好的时候,他会出门,坐在阳光下。

他坐着看报,身边的板凳上放着一杯咖啡。然后一名男子走向他。是个白人,而且证人似乎一致指出,此人不老也不年轻,不高也不矮,不胖也不瘦。他显然是身穿浅色休闲裤,不过有个证人记得他是穿牛仔裤。上衣不是T恤就是短袖运动衫,证人的说辞不一。我的感觉是,其实在听到枪声之前,没有人真的注意到他。枪声响起后,几个原先没留意的证人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但枪手已经一溜烟跑掉,什么也看不到了。

凶手跟拜伦说了些话,有几个人听到,其中一个说他喊了拜伦的名字。如果真有那么回事,那就表示凶手不是随便乱挑人,但我谈过的第六分局警探对那个证人不是很信任。他告诉我,那家伙是在附近街上混的,他的意识通常受到毒品控制,眼力和听力不会比你我强。

两枪,几乎同时发射。没有人看到枪,一个证人记得他带了一个纸袋,或许吧,果真如此的话,他就可以把枪藏在纸袋里。两枪都射进被害人的胸膛,是从五英尺到十英尺外开枪的。凶器是点三八口径的左轮,相当有威力,不过不是那种高科技穿甲子弹。如果拜伦当时穿着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所穿的那种防弹背心,他就可以活着告诉我们事情的经过。

可是他没有,两颗子弹紧挨着,一颗在他的心脏找到,另外一颗在右边约一英寸处。那种疼痛和震惊一定无法形容,但不会持续太久。被害人几乎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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