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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爱情导航仪(7)

爱情心理定律 作者:徐圆凯


吸引原则并不意味着最初见面中就产生强烈的喜欢与相互吸引,很多男女会在相处中慢慢地相互吸引,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男女外在的条件不是很出众(比如外表、经济条件、文化程度等因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内在的吸引开始起作用。最终内在的吸引与平衡会慢慢取代外在的吸引与平衡而成为影响关系的主导力量。所以外在条件不是很出色的男女,不必因为没有人主动喜欢和追求而自卑与烦恼,可以充分运用更多的相处去提升自己的吸引力,多参加一些活动,多认识一些朋友,在相处中争取更多的机会,而无须在自卑与失望中苦苦等待,爱情需要自己主动争取而非怨天尤人。

如果婚姻的目的过于功利或者选择对象过于受外在因素的影响而违反了吸引原则,有的父母包办子女的婚姻,还有一些由于某些特定因素(比如贪图对方的物质条件、因为年龄太大被迫结婚、恋爱多年的对象始终不同意分手)而不得不结婚,这些都违反了吸引原则,违反了吸引原则最容易导致悲剧性的婚姻。《为爱受苦》中的潘晓珍和丈夫恋爱的时候,潘晓珍并没有被他所吸引,而是因为担心没有人喜欢自己而嫁给了他,此外,潘晓珍还带有功利性的目的(解决工作与经济问题),这就违反了吸引原则。《十年》中周媚红与前夫恋爱的时候,也并没有被前夫真正吸引,而是因为年龄太大而不得不结婚。这一些都为后来痛苦的婚姻埋下了种子,所以吸引原则为第一重要的原则,因为人们主观上的相互吸引与客观上双方的人格、智力指标达到某种程度的匹配是一致的。在男女双方互动活动中,我们一定要运用自己最灵敏的心灵探测仪器,去注意那些自己觉得有好感、看起来很亲切或者有亲近愿望的异性。这样会大大增加成功的可能性,至少也能交到一些合适的朋友。

此外,男女双方的吸引要接受时间的考验,换句话说,最初的吸引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合适。有的女性由于外表漂亮而会轻易吸引很多异性的追求,但双方相处时间稍长就会暴露出许多问题。相反,许多男性会有这样一种经验,最初认识一个女孩子,并不觉得她很漂亮,但慢慢交往以后就被她吸引了,觉得她越来越迷人,这就是一种因为指标匹配而产生的吸引。

我们发现不少当初一见钟情的男女属于朋友型组合,实际上朋友型恋人在最初的交往中很容易产生巨大的激情。比如《对不起、请原谅、谢谢你、我爱你》中的陈华秋和曼琳夫妻当年一见钟情,双方强烈地相互吸引,但后来情感发展却并不顺利。因此我们还需要通过较长时间的相处去加以分辨,这就需要更多的接触与深入的了解。有许多青年男女在激情的冲动之下快速结婚,这都为日后痛苦的婚姻生活埋下隐患,从时间上看,建议认识和相处至少半年以上结婚,适当推迟结婚时间并没有大的问题,而过早结婚则可能酿成悲剧,就像老师们教育孩子预防早恋说的那样:“青涩的果子是苦涩的,我们何不等它瓜熟蒂落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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