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长眠不醒 12(1)

长眠不醒 作者:(美)雷蒙德·钱德勒


雨后,拉文特雷斯半条街上的树木绽出了绿油油的嫩叶。在午后澄澈的阳光中,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街后面的陡坡和躲在暗中开了三枪的杀人犯逃走的一段室外楼梯。后门对面沿街有两幢房子。这里面的人可能听到了枪声,也可能没有听到。

盖格的住房前面和整个这一街区上都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房前的箱形树障绿荫荫的一片宁静,房顶上的木瓦仍然湿漉漉的没有晒干。我开着汽车缓缓驶过盖格门前,反复琢磨一件事。昨天晚上我没有搜寻车库。盖格的尸体既已失踪,我也就不想去寻找他了。这样做反而会打乱我的步骤。我想的是:把他的尸体拖到车库,弄上他的汽车,然后再把汽车开到洛杉矶附近上百个荒凉峡谷中的任何一个,尸体就能很容易地处置掉,多少天甚至多少星期也不会被发现。但是这样做要有两个前提:必须要有盖格的车钥匙同房门、车库的两把钥匙。从这条线索下手就把侦查的范围缩小许多,特别是当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已经把盖格身上的钥匙揣在口袋里了。

我没有机会搜查车库。车库的门上着锁,而且在我把汽车开到车库前面的时候,篱笆后面响起了脚步声。一个身穿白绿相间的方格衣服、金黄的头发上扣着一顶纽扣大小的女帽的女人从篱笆后面踱了出来,睁大了眼睛望着我的汽车,好像她刚才没听到我的汽车开上来似的。接着她把身子一扭,马上又躲回到篱笆后面去了。不用说也知道,这个人是卡门·斯特恩伍德。

我把车开到马路上,停在路边,步行回来。在光天化日之下我这样做似乎太冒险;我把自己完全暴露了出来。我穿到树障后面。她正痴呆呆地倚着紧锁的房门站着,什么话也没说。一只手慢慢地抬到牙齿前边,开始咬起那个畸形的大拇指来。她的眼睛下面有两块紫瘢,因为神经紧张,脸色苍白。

她对我微微一笑,招呼了我一声“嗨”,她的声音又尖又细。“你是——你是——”她的话没有说完,又开始咬她的手指了。

“记得我吗?”我说,“我是道格豪斯·莱利,个子长过了头的人。记得吗?”

她点了点头,脸上的肌肉抽搐地笑了一下。

“咱们进去吧,”我说,“我这里有钥匙。太妙了,是不是?”

“什——什么?”

我把她推开,把钥匙插进锁孔,打开门,把她推了进去。我把身后的门关上,站在那里闻了闻。在日光照射下,这间屋子简直可怕极了。挂在墙上的中国式小摆设、地毯、装饰繁琐的台灯、柚木家具、花里胡哨的色彩、图腾杆、装着乙醚和鸦片酊剂的大肚瓶——这一切在阳光照射下叫人作呕,就像闯进一个男同性恋的集会。

卡门和我站在那里对望着。她拼命想叫脸上挂上一个媚人的笑容,可是她脸上的肌肉都非常疲劳,一点儿不听她使唤。她那勉强摆出的笑脸就像水流过沙地似的一点儿也留不住。在她那对呆滞无神的眼睛下面,苍白的皮肤上显出许多小粟粒。她用没有血色的舌头舔着嘴角。她是一个漂亮的、被娇惯坏的、脑子又不很聪明的女孩子,她在邪道上已经走得很远很远,直到现在谁也没有伸手拉她一把。这些有钱的少爷、小姐,叫他们遭罪去吧。我对他们简直厌恶透顶。我用手指捻着一根纸烟,把几本书推在一边,坐在黑色书桌的一头。我把纸烟点着,喷出一缕烟雾,无言地望着面前这个女孩子表演咬大拇指的游戏。卡门站在我前边,就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女学生站在校长办公室里一样。

“你到这儿来做什么?”最后我开口问她。

她只顾揪衣服上的线头,一句话也不说。

“昨天晚上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这次她回答了,眼睛里面现出一丝狡猾的闪亮。“记得什么?我昨天晚上生病了,在家里没出来。”她的声音含含混混,只在嗓子眼里滚动,我刚刚能听得到。

“别撒谎了。”

她的眼睛很快地上下闪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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