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长眠不醒 16(4)

长眠不醒 作者:(美)雷蒙德·钱德勒


我三步并做两步地跳过去,把他的尸体推开一点,打开一点儿门,挤了出去。斜对面,一个女人正探头探脑地往外看。她一脸惊恐的神色,用留着长指甲的手向过道那边指了指。

我飞快地跑过过道,听见咚咚的脚步声正在下楼。我顺着声音追下去。等到我跑到楼下门厅的时候,大门正忽悠悠地自己关回来;奔跑的脚步声已经到了门外人行道上了。在门还没有关上以前,我趁势一推,一下子冲了出去。

一个穿着短皮外衣、没有戴帽子的人影在我面前一晃,穿过停在门前的几辆汽车,斜着往马路对面跑去。这人转回身来,手里闪了两下亮光。两颗子弹沉重地打在我身旁的灰泥墙上。人影继续往前跑,在两辆汽车中一闪,便看不见影子了。

一个人走到我前边,问我说:“什么事?”

“开枪了。”我说。

“耶稣!”跟我打听事的人忙不迭地跑进公寓大楼里。

我沿着人行道很快地走到自己的汽车边,钻进去,把马达发动起来。我把汽车从马路边上开出去,慢慢地往山下驶去。马路对面没有哪辆车发动。我仿佛听到了脚步声,但是我不敢肯定。我顺着下坡的马路走了一个半街区,在一个十字路口把车掉转头,又向回驶去。我隐约听到从人行道上传来的不很响亮的警笛声,接着是慌乱的脚步声。我把汽车停在马路边一排汽车外边,下了车,隐身在两辆汽车中间。我把卡门的小左轮从口袋里掏出来。

脚步声越来越响了,警笛也跟着凑热闹,吹个不停。不一会儿皮短外衣出现在人行道上。我从两辆汽车中间走出来,说:“借个火儿,朋友。”

穿着皮短外衣的小伙子倏地转过身来,右手飞快地往上衣里边伸去。在路灯的照耀下,他的眼睛发着水灵灵的亮光。这对黑色的眼睛是杏仁形的,一张脸白皙漂亮,弯曲的黑头发低低地盖住脑门,带着两个小弯儿。小伙子的确蛮漂亮,他就是我在盖格书店见到的那个人。

他一句话也不说,站在那里望着我,右手搭在皮短外衣的前襟上,但是还没有伸进去。我把左轮手枪握在大腿上。

“你简直叫你的那个皇后迷住心窍了。”我说。

“操你妈!”小伙子低声说,一动不动地站在路边一排汽车和人行道里侧的五英尺高的防土墙之间。

一辆警车从远处鸣着警笛开上山坡来。小伙子听见这声音脑袋侧了一下。我向他跨近了一步,用手枪抵住他的皮上衣。

“跟我走还是到警察局?”我问。

他的头向旁边一闪,倒好像挨了我一记耳光。“你是什么人?”他没好气地说。

“盖格的一个朋友。”

“滚蛋,你这狗娘养的。”

“别看我这把手枪不大,伙计,要是我一枪打进你肚脐眼里,能叫你三个月走不了路。但是最后你还是能走路的,你会走进圣昆丁监狱新修的那间又舒服又漂亮的毒气室去。”

他又说了一句“操你妈!”他的手想伸进皮外衣里边去,我的手枪更紧地抵住他的肚子。他长叹了一口气,手从皮外衣上放下来,瘫软地垂在身边。他的一副宽肩膀耷拉下来。“你要我干什么?”他小声说。

我把手伸进他的皮外衣,把他的自动手枪掏了出来。“上我的汽车,伙计。”

他从我的身边走过去,我从后面推了他一把。他走上汽车。

“坐在方向盘后边。你开车。”

他侧身坐在方向盘后面,我挨着他坐在车里,对他说:“等一会儿,让警察的巡逻车先过去。他们会以为我们听见警笛声才开到这边来的。等他们开过去,再把汽车掉头,下山回家去。”

我把卡门的左轮收起来,用小伙子的那支自动手枪顶住他的肋骨。我回头向窗外看了看。警笛的哼叫声已经非常大了。马路中间出现了两盏红灯;红灯越来越大,聚成一道红光。警车吼叫着从旁边飞驰过去。

“开车吧!”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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