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尊重孩子,让他(她)做自己愿意做的事(1)

穷养富养不如用爱养 作者:(美)张剑萍


童年只有一次,不能重新来过,要是强迫孩子学习不喜欢的东西,那会抹杀孩子的学习兴趣,失去自我,只会听从大人的安排。

在中国很多父母都替孩子拿主意,比如孩子要穿哪条裙子要征得家长同意,当接受别人的礼物时要看家长的眼色,想玩泥巴却被妈妈认为不卫生而抱走,想到某所学校读书却因为父母觉得不合适而被阻拦。父母的决定完全违背了孩子的意愿,认为替孩子做决定是让孩子少走弯路,变得比同龄孩子更优秀,但父母习惯从自己的角度约束孩子,并根据自己的经验替他们做决定。时间长了,孩子就会失去自我决定与负责的能力,无法面临各种选择和决定。

孩子不是家长的附属品,他们也有被尊重和选择的权利。孩子的意愿是他成长的表现,应该予以尊重和理解。比如,孩子想穿什么衣服,想怎样搭配,这说明他们有自己的审美情趣,只要不过分,父母不必用自己的标准来干涉。孩子穿衣服有时候搭配得很成功,这时候妈妈可以对孩子说:“你今天这身看起来不错。”有时候孩子搭配得不怎么协调,妈妈可以说:“我觉得那样会好些,你觉得呢?”

当孩子做决定的时候,父母的态度和方式会对孩子产生很大的影响,很多父母越俎代庖,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或阻止孩子做想做的事,长此以往,孩子不会有独立的见解,对家长产生依赖,意志懦弱、懒惰。如果家长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孩子会成为有主见、有想法的人。

对于孩子平时的活动和兴趣,家长不应强制他们,要尊重孩子的意愿,让他们独立支配业余时间,是学习钢琴还是吹笛子,家长要让孩子做感兴趣的事,大多数美国家长不在孩子的学习方面施加压力。他们认为孩子喜欢自然会努力学,为什么要强迫他们做不喜欢的事情呢?一味的强制,只会伤害孩子,让孩子失去快乐。

蔡志忠是台湾著名的漫画家,他的作品曾风靡全世界。蔡志忠先生在教育子女方面有很成功的教育理念,他认为让孩子应当快乐地成为他自己,父母并不是孩子本身,不能决定孩子的选择和前途。

有一次,蔡志忠的夫人到国外出差,于是蔡志忠要接送孩子上钢琴课。当车开到学校时,他发现女儿坐在车上闷闷不乐,不愿下去。蔡志忠问女儿:“怎么不高兴?”女儿说,自己不想学弹钢琴,而是想学吹笛子,但妈妈却觉得女儿应该学钢琴,因为妈妈觉得学钢琴比学吹笛子更有用。蔡志忠听了,二话没说,便掉头开车回家。女儿很担心说:“妈妈刚交了4000元学费,要是不学钢琴,学校不退钱怎么办?”蔡志忠说:“那只好算了。”女儿又问:“那妈妈回来埋怨怎么办?”蔡志忠说:“没有什么比你的快乐更重要。”

4000元,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不是小数目,但蔡志忠觉得,只要少买几件衣服,节约一点,钱还可以赚回来,而女儿的快乐是不能用钱买到的。童年只有一次,不能重新来过,要是强迫孩子学习不喜欢的东西,那会抹杀孩子的学习兴趣,失去自我,只会听从大人的安排。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