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作为“消费品”的文化(9)

群氓时代 作者:赫连勃勃大王


丧钟为谁而鸣?为什么那么多无聊的观众爱看电视节目呢?这种根本缺少真正悲欢离合逻辑的屏幕,干嘛能吸引那么多群氓每天自愿坐牢一样呆坐在那里盯着人影傻笑呢?

电视节目,在群氓眼中,是浓缩的、蒸馏过的纯净人生,是他们梦想的景象。在屏幕中,他们能看到自己的命运,可以发现随意改变的宿命,可以和幻想重逢。生活在这个无比拥挤的世界中,只有在屏幕前,我们才能感觉到一种假想中的安全,才可以躲避生活林莽中的交叉火力。社会是冰冷的,漫无边际,找不到个人理想的交汇点,如同漫漫宇宙黑洞中的星云那样杳不可及,蕴含着持续的、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巨大压力。

但是,在电视的彩艳荧屏中,我们终于找到了幸福感和安全感。他人的欢乐,构成我们欢乐的源泉;陌生的世界,变得亲切而熟悉;不能实现的遥远的幸福,变得几乎唾手可得。从前那种被时间、空间隔开的各种人生际遇中难以逾越的分水岭,也已经被跨越,顿呈眼前。

现实的快乐,稍纵即逝。因为幸福和快乐的特质,就是短暂和易于消失。如此,想装满我们快乐的容器,电视是一个最佳的选择。在每次倦怠和麻木涌来前,我们从屏幕上就获取了另外的陌生的快乐和新奇。由此,时间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死亡也显得那样美丽,向死而生的哲学伤痛,被短暂而美丽的欢愉完全治愈了。于是,免于死亡恐惧的自由,作为一种假象,让人觉得非常安怡舒适。

设想一下,在每个时间段内,这个地球上有几十亿台电视机打开着,我们的生活被展现,别人的生活被复制。随着镜头的转化,我们的大脑飞速旋转,但却永远不会深入思考——在电视的侵蚀下,人的思想越来越简单,而不是越来越深邃。还没来得及思考一个画面和镜头,下一个画面已经占据了我们的视觉神经,阻断了深入思考的能力。

也正是基于电视这种特质,媒体发现了我们的注意力是最宝贵的财富,这就是“眼球经济’或者”注意力经济”的发端。

谁吸引了大众群氓的眼球,就意味着谁的名声更大,无论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无论你是“芙蓉姐姐”还是“天仙妹妹”,基本价值都一样,都会为当事人带来财富、金钱和由关注而引发的尊敬感(辱骂带来的关注其实也是一种变态的尊重)。

电视,发展到今天,创造出类似民族一样的一个“想象的共同体”。这个群体太奇异、太庞大、太令人瞠目结舌,拥有难以想象的力量。在这个虚拟的共同体中,人们先前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都得到了某种浸润和修正。我们可以作为真正的、冷淡的旁观者,不动声色地倾听别人的痛苦(萨特说,我们都有足够的力量,去忍受别人的痛苦)。在是非不分的转换中,价值观被模糊得一塌糊涂,臭名昭著的人也得到吹捧和赞誉,各种问题光怪陆离地产生,却一个也没有得到解决。

公共事件,在电视观众看来,逐渐成为了类似戏剧的东西。所以,神舟上天和陈冠希,对于坐在电视机前的群氓来说,其实没有什么不同。我们这些电视人群,不过是一个消费群体。与商品稍有不同的是,电视人群消费的不是具体的钱包、食品或者羊肉串,而是在消费世界上每时每刻发生的真实的生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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