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鬼案惊马场(6)

虎枪:白山猎虎 作者:金昊


张春又问:“那曹童小爷要哪一匹?”

曹童不懂马,多小衮拿馒头串一指:“就那匹花的。那马看着有几分悍威。”

张春道:“好嘞!我让人把它收拾出来,配上鞍韂。”

多小衮道:“张春,今晚你领四个人,就守在俩捕快的房前屋后。记住,一刻都不许合眼,给我盯住了。”张春点头。

多小衮又道:“告诉值守的兄弟们,穿上甲衣,别嫌热。每个人配齐腰刀和长枪,丁点不能马虎。”张春领命,招呼人手去了。

当晚,段川、宗起和鲁格尔喝得酩酊大醉,被护军搀回房间便睡下了。多小衮却不敢合眼。鲁格尔将他们安置在马场内的西墙小院。这是一套两进的小院,里院四间房,段川、宗起各居一间正房,多小衮睡东厢房,西厢房腾出来供大家商讨案情之用。二十名护兵住在外院的几间房里。这小院的好处,一是比较安静,距离军马场护军营房和避难百姓搭的帐篷远,不会被打扰;二是这里离山近,在这盛夏时节非常凉快。然而鲁格尔的好意却让多小衮很是头痛。小院西墙贴着军马场围墙,中间只隔一条一丈宽的夹道,翻过围墙就是山了。从怪案的规律看,袭击就来自西墙外的山中。多小衮总觉得,这西墙小院是马场最危险的地段。

多小衮叫曹童带上猎叉,随自己围着小院查看。此时,张春已经将岗哨布置妥当。小院外的西北、西南和东北角各安了一名哨兵。借着月光,西北角处的哨兵和另两名哨兵目视可及,如有意外,便于增援。张春自己带一名哨兵守在小院里院入口处,每隔半晌,张春便绕着小院围墙巡视一圈。多小衮觉得张春这个安排还算妥当。绕到围墙的夹道处,多小衮见鲁格尔专门在这里派了一名长枪卫兵。

回到东厢房,多小衮还是不敢睡,索性把曹童叫来聊聊。

“你说,到底是虎,还是熊?”

曹童自幼随父亲在兴安岭上打猎,对栖息山间的飞禽走兽很熟悉:“还真是不好说。”曹童回忆着当地兵民叙述的情况,缓缓分析道,“表哥,这山里野兽多,但真正能杀人的只有三种:熊、狼、虎。从留下的死尸看,不像是狼。兴安岭上活动的狼都是一群一群的,少则三五匹,多则数十匹。狼倒是喜欢先吃猎物的内脏,但一个人、一匹马的内脏喂不饱一群狼。狼群杀人后不会留下南沟附近这样完整的尸体。再说,如果这一带有狼群活动的话,不可能一次都不被人看到。它们再狡猾,总要留下痕迹的。”

多小衮生长在军中,论打猎可比曹童差远了。眼下这个案子,若不谈鬼神之论,则野兽的嫌疑最大。多小衮问:“那如果是单个狼呢?单个的、只吃内脏的狼?”

曹童道:“表哥,一看你就没打过狼。狼跟狗其实差不多,一个狼要想杀人,恐怕不大容易。不过老辈猎人说也碰上过独狼,单个捕猎,敢和人斗、和猎狗咬,但那太少见了。再说南沟这儿连着少了这么多人,一个狼恐怕难以办到!”

多小衮道:“熊呢?”

曹童道:“熊比狼要凶猛得多。熊一掌能拍碎人的脑袋。熊喜欢独个活动,又会爬树,藏起来比狼群要方便得多。”

多小衮道:“是啊!这怪案是从春天开始的,正是熊窝冬醒了的时节!”

曹童道:“时节倒是能对上,但是尸体上的伤对不上。被熊杀死的人,不是脖子被扭断,就是脑袋被坐扁,而且身上会有很多抓痕,反正死得很难看。可是,这些被杀的人虽然胸腹被掏空,但身上倒还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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