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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蚁吃了我的数据”

爱因斯坦信上帝吗? 作者:方舟子


“白蚁吃了我的数据”

近来学术造假成了中国媒体上的一个热门话题。这其实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例如,据估计在英国每年大约有50起严重的学术造假案件,为此英国政府在2006年4月成立了研究诚信办公室专门处理这一问题。《英国医学杂志》前主编理查德·史密斯(Richard Smith)曾撰文指出,虚假的研究成果经常出现在全球3万多种科学期刊上,期刊编辑即使发现了造假,也很少会撤销论文或通知造假者所在的机构。即使造假者所在机构获悉了造假,通常也不愿做出处理,甚至干脆将其掩盖下来。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史密斯本人曾经为了调查一起学术造假案而花费了十几年的时间。1992年,《英国医学杂志》发表了印度医生拉姆·辛格(Ram B. Singh)的一篇论文,论文中声称在对406名心脏病患者进行试验后发现,吃纤维、水果和蔬菜能显著降低因心脏病发作而死亡的概率。这篇论文发表后,被引用了200多次。1994年辛格又在《英国医学杂志》发表了一篇相关论文。辛格还在《柳叶刀》等刊物上发表过几十篇论文。

1993年,史密斯收到了两封来信,对辛格的研究表示怀疑。第一封信指出,辛格居然在1992-1993年的18个月内发表关于5项临床试验的论文,其中3项涉及400多名患者,这是如何做到的?另一封信则怀疑辛格是对病人采用了多种疗法,但是在写论文时则是分开来写,每篇只报告一种疗法的结果。

史密斯请一名统计学家分析辛格论文中的数据看是否有问题,但是该统计学家提出要对原始数据进行分析才行。辛格在1994年又向《英国医学杂志》投了几篇稿件,史密斯乘机向其索要论文的原始数据。过了8个月,辛格寄来了一箱子其中一篇论文的原始数据,史密斯转交给统计学家分析,但是因为数据是手写的,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将它输入计算机才能做分析,因此分析工作被耽搁了下来。

2年后,统计学家提交了初步的分析结果,认为其中充满了统计错误和自相矛盾之处。史密斯在1999年向辛格寄去一封信,要求他对此做出解释。辛格拒绝回应这些指控,在答复中声称,他无法提供他的其他研究的原始数据,因为记录这些数据的纸张都被白蚁给吃了!

之后史密斯向印度医学研究委员会报告了这一事件,后来得到答复说,辛格论文中的数据的确很可疑,但是他们无权对他进行处理。最终,《英国医学杂志》在2005年7月就此事发表了社论,指出有合理的依据怀疑辛格1992年论文的有效性,而他的1994年论文中的数据是捏造的或者是经过窜改的。

在接受《华尔街日报》记者的采访时,辛格承认论文数据有一些不规范和疏漏之处,但是否认有造假行为。他还让记者看了他的办公室中白蚁活动的痕迹,据称白蚁吃掉了一个木制书架和放在上面的手写记录。辛格的印度同事也表示对辛格的同情和支持。

但是辛格的国际声誉显然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辛格自称现在已无人邀请他参加国际会议。而发表过辛格论文的其他国际期刊也在调查他的论文,有的已决定撤销其论文。

除了辛格1994年论文有原始数据可供分析因此能够认定其有假,他的其他论文因为原始数据据称已不存在,也就难以下一个定论。那么国际学术界、学术期刊在没有充足的证据表明辛格在其他研究中作假时如此对待辛格是否合适?是否是在对科研人员实行某些人所反对的“有罪推定”?

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本是法律用语,指的是在没有证据证明或证伪某个犯罪嫌疑人时,如何做出判决。在古代社会普遍实行的是有罪推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就会被判定有罪。而在现代社会则反过来,即使犯罪嫌疑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是也没有证据证明其有罪,也不能判定其有罪,否则便会被认为侵犯了人权。

科学研究同样注重证据,同样也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在科学研究中主张者不是检察官,而是论文发表者。科学的怀疑和实证精神把举证的责任放在了发表者身上。发表者有责任证明自己的研究成果是真实可靠的,并被要求在若干年内保存好原始数据,一旦受到质疑,就应该出示进一步的证据,特别是原始数据,来澄清自己。如果以学术秘密为借口拒绝出示原始数据,或者以没有保存原始数据、原始数据丢失了等理由无法出示原始数据,那么将会被认为其成果有假,该研究者将因为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丧失信誉。

弄虚作假是科学上的最大犯罪,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研究实行的是“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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