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个故事说的是拥有,取自《百喻经》。
在古时候,有个很时尚的国王,这个国王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就是喜欢打扮。每隔一段时间,他便把国内外诸多著名的服装设计师请到宫里,一同为他设计最新潮、最特别的服饰。
因为衣服多,国王特意腾出了一间大库房,用来摆放自己的衣物。
这一天,皇宫里进了一个小偷,小偷原本是准备进宫偷点金银财宝的,可是皇宫太大,三下两下就转晕了,最后跑进了衣库里。
小偷很伤心,因为进一次皇宫也不是那么容易,筹备了很久,投入了不少资金,最后居然进了这样一个地方。放眼望去全是稀奇古怪的衣服,即便是偷了出去,也得不到多少收入,这确实很伤害小偷的感情。
在戒备森严的皇宫里,小偷不敢久留,他决定立即顺着原路退出皇宫。临走的时候,小偷本着不拿白不拿的原则,随手偷了几件衣服。
到了第二天,皇宫发现了失窃的事,内侍们一清点,发现只少了几套衣服,于是赶快报告给了国王。
国王听后很震怒,虽然损失不大,可是他却心痛得不得了,要知道,衣库里收藏的衣物可都是绝版限量的。
于是国王便向全国下了一个紧急通缉令,要求全力抓捕该小偷。
没过多久,官府接到了群众的举报,说某户人家有异样,因为这户人家用的拖把和抹布花色太特别了。
就这样,小偷落网了,国王决定亲自审讯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偷。
小偷被侍卫们带到国王面前,国王看到小偷身边摆放的几件未能及时制作成拖把和抹布的衣服,怒气上涌。
他大声说:“来人,快把这个无耻的贼人拉出去打一百二十大板!”
小偷一下就慌了,他心想这下糟了,万一真被打了一百二十下板子,打完也成猪头了。
于是小偷大叫:“大王,冤枉呀!”
国王一听,更加生气了,他指着地上的衣物说:“人赃俱获,你有什么冤枉的?”
小偷心想,既然事已至此,索性就抵赖到底吧。于是他又说:“大王呀,这些衣物不是小民偷的,是小民的爷爷留给我的,大王若说它们是你的,就拿证据出来吧。”
国王一愣,这些衣物的来历他再熟悉不过了,可都是海外著名设计师的作品。但是他得到这些衣物后,就藏在衣库中,从来没有让公众看过。如果让自己的内侍来作证,很显然也容易给人落下口实。
国王想了好一会儿,转过头问旁边的大臣:“爱卿呀,你说这事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可能国王说话声音大了些,被跪在底下的小偷听到了。
小偷说:“我知道怎么处理。”
国王没好气地说:“你又知道什么呀?”
小偷说:“我想告诉大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国王又一愣,心想这小偷可够坏的,这样挤兑我。
他想了又想,想出一个好主意,于是他说:“既然你说这些是你的,那么你把这些衣物穿起来给我看看。”
小偷心想,这还不容易,他站起身,从地上捡起衣物,一件件往身上套。
可是小偷的想法过于简单了,这些衣服设计独特,除了很难套上身以外,小偷还把原本应该套在左边的衣服套在了右边,而该套在上身的却套在了腿上。
在事实面前,小偷终于伏罪了,在群臣的哄笑声中,小偷被拉出去打了一百三十板子,除了原本盗窃罪该打的一百二十板子以外,外加阻挠司法调查的罪名,多打了十下。
最终长相原本还不错的小偷,被打成了超级猪头,而他盗窃的那些衣物也回归了国王的衣库,只是有几件,国王再也没有穿过。想来也是,一个国王,怎么也不可能去戴曾被人套在脚上的帽子吧?
被当做食盆的古董,即便价值连城,如果无人了解,也永远只是食盆。
对于拥有的理解,很多人以为,紧紧抓在手中的便是拥有了。
然而佛经却说不是,即便近在咫尺,即便触手可及,如果不懂得用心去体会形体以外的东西,我们所获得的,只会是自以为的得到。
不懂得真情的人,看到的只有别人脸上不知真假的笑容,却无法体会从心间传来的温暖。
我们指尖可以触及跳跃的心,却看不透心中藏匿的天涯。
就这样,我们把珍宝当做了沙砾,就这样,我们把璞玉当做了顽石。
我们紧紧抓着这些不存在的拥有不放,是喜还是忧呢?
可能只是我们把拥有与占有混为一谈了。
无心的拥有,便如肥皂泡上的七彩光影,微小的绚烂,碎裂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