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节:闯荡(6)

闯荡 作者:徐正超


唉,还是省省吧,就打车过去接算了。

见了面,说啥?

看她平时也不爱说话,又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怎么开头呢?

对了,还是先从她要离开酒店说起,表示一下挽留的意思,可我有什么叫人留下来的权力和理由?

有,就说离不开她,希望能够天天见到她。天啊!这也太酸了吧?她听了不会笑出来吧?她要笑了,我就傻眼了。

管她呢!笑就笑吧,我就严肃着,直奔主题,“哇哇”表白,深情一些,本来也不是闹着玩儿的事,行就行,不行就拉倒。

在哪说呢?怎么也得找个环境幽雅、闲人免进的地方吧?这可难了,当时的望海,就没有可以让你装会儿浪漫的地方。

想起来了,到二老胡家的楼去,他家承包了渔场,都在海边伺候竹节虾呢,星期礼拜回城一趟,平时,房子全靠他看着。他又忙着管理那个破败不堪的冷饮厂,很难过去,正好替他给他家的君子兰浇浇水。

就这么定了。

我还是睡不着……

二老胡会不会不同意?

10

二老胡,有学问,也紧跟时尚,但都在脑子里,看外表,不明显。

在这方面他和大老胡差不多。

需要说明白的是,他们俩只是同姓,或许几百年前有些血脉关联,到了他们这辈儿上,只剩朋友这层了。他们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大老胡是独生子,至今未婚,二老胡家中兄妹三人,他是老大,且,已经告别光棍队伍;二、大老胡高大威猛,卷发,络腮胡,沉默寡言,如旧上海印度巡捕,二老胡瘦弱斯文,直发,白脸,能言善辩,像旧时的书生。

而他们最大的相似之处是知识结构比较庞杂。

我们都在一起时,就称他们俩是“杂家”,说啥,他们都懂,都可以参与,但什么也不做,老是以旁观者的姿态,站在一边。我想,这有他们各自性格对他们本身的作用,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参加工作太早,没怎么样呢,先定型了。另外,他们也是那种不管谁的家长见了,都认为是好孩子的人,棱角本来就不甚分明,这么一夸,就更往圆了磨了。

那时,我经常去二老胡工作的冷饮厂玩儿,给他看新写的小说,听他的意见,还瞪俩大眼睛分析当代文学走势,琢磨来琢磨去,感觉时间紧任务重——我要不赶快拿出作品来,中国文坛就没救了。按说,当时我也不算太小了,可愣是没把这想法当笑话。二老胡天生心地善良,怕伤了我的自尊,也不把我晃荡清醒了,只负责鼓励,给我弄得自信心极度膨胀。

回头看,我那些曾经奉为至宝的文字,实在臭得要命。

但,没有二老胡他们,我会坚持到此时此刻吗?

二老胡对我的支持,哪止这些?

还是说和施小君的事儿。

我跟二老胡羞羞答答、磕磕巴巴把借钥匙的问题挤出来,他立刻就把手伸到裤腰钥匙扣上了——这是防盗门的,这是二门的,开二门得往上使劲提着点儿,要不,拧折了也打不开。你俩干脆就在我家吃得了,罐里有气儿,葱姜蒜现成的,买两瓶啤酒,买点菜就行,又省,又能露一手,为以后过日子,先练着,挺好。

11

过日子,这东西我还真没寻思过。

谈恋爱还和那有关呀?这是二老胡和我说完那些话之后,我脑子里不经意闪过的念头。我的确没把自己当熟透了的瓜,可事实上,我的同学已经有抱着孩子四处闲逛的了,每当在街上看见他们,指着我,让怀里的崽子叫舅舅或叔叔,我总是有点儿不太自然,甚至有时逼急了,还傻了吧唧的,冲着胖乎乎的小奶荒子说,叫哥哥就行。每每如此,我的同学都笑得像真捡了个大外甥似的,还一个劲儿地叨咕,那可不行,那不让你吃亏了吗?一听这话,我就特别来气,心中难免暗想,我他妈吃什么亏了?我就年轻了!怎么地?!

不管怎么想了,施小君的事还是个问题。

正如我前面所说,一切都不像我的预想。

我没有大马车可驾驭,也没打车,时间太富余了,从二老胡那离开,就没什么事儿,即使有事儿,我估计我也干不下去,骑着车在街上晃了很长时间,才到下午一点钟,我没心思吃任何东西,稀里糊涂地,就找到了施小君家的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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