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2节:闯荡(51)

闯荡 作者:徐正超


牛波涛解释,哥们儿也没办法,兜里就七十,还不得留俩打车钱儿?自从把工作扔了,你嫂子就盯上我了,花钱得记账,挣钱得交她。

我说,好家伙,刚出虎口又入狼窝,你就是叫人管着的命了。

跟他们提了提罗罗。刘贤撇着嘴问我,你认为合适吗?

牛波涛说,你是不是就找个人填空啊?

我说,还真有点儿动心。

牛波涛说,动心?咱这帮人动心的事还少吗?

我们又提起了武宁,说武宁为那个短发、剑眉、大眼如六月溪水的女孩都跑奉京来了,那才是真动了心。

在学校,武宁公开宣布,喜欢美院的那个女孩。女孩的男朋友都要跟他急了,他还摆出一副视死如归的劲头——怎么地?!就喜欢!爱谁谁!

过了很长时间,女孩给他来了个精神转移法,帮他选择了一位他们学校表演系的同学,他这才稍微放放手。要说武宁也会整,天天跑到表演系女生那里,讲他如何追求短发女孩的故事,添油加醋,什么孟姜女哭长城、梁山伯祝英台、张生崔莺莺、罗密欧朱丽叶都没他那个更催泪,把个女同学听得神魂颠倒,为能认识这样一位情圣并有可能相恋喜不自禁。武宁每次去讲故事还都不空手,虽然没拿枝花,但也都带个西红柿拎根黄瓜什么的,女孩本来就不严实的心扉没多久就被武宁给砸开了,这女孩就是携武宁血汗巨款潜逃的人。

跟刘贤、牛波涛说不明白为什么就喜欢罗罗。其实,跟谁我都说不清。

我从前一直说讨厌狐狸脸的女人,看起来太风尘,不放心。而且,我天生有股大男子主义,觉得爷们儿不能比自个儿媳妇差了,要不然没法过日子,低气。可是,这些在罗罗那儿都不灵光了,我什么都不在乎,就是她离过婚我认为也挺正常的,有什么呀?不就是曾经办过个手续吗?能怎么地呀?多少没迈过这道坎儿的姑娘不也都有这个事实了吗?还不见得经历得少。婚姻在现实里到底算怎么回事?想来想去,就是给做爱一个合法证明,给以后生孩子上户口提供个方便。其余的作用太坑人了,一旦结束,再找,不能按原装的算了,开过线了,有个补丁恶心着你。反正这一条要从正面意义解释,也是对形成婚姻关系的人的一个保护。可万一离了,就被大家伙划另一个堆儿去了。

我要把罗罗划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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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工作主要是月末那些天,平时非常闲。

一般编辑、记者都有兼职,领导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这方面我还算舒心,采访时遇到其他杂志的记者,听他们聊,几乎天天奔波,各个都有广告任务,和别人吹,人五人六的,可私底下到处低眉顺眼地找企业谈业务,不容易。

前些年,说记者是无冕之王,把很多圈里人都牛得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真把自己当人看了。可如今风水变了,有人干脆说,记者比妓女都多,这行业也越来越不景气。唯一站在老观念阴影里的就剩下混在旧体制内的老记者了。原因很简单,他们有人养着,旱涝保收,改革后的都市报、晚报、期刊,只能累得鳖犊子似的自己找新闻。竞争激烈,本地的七八份报纸杂志摆在地摊上,任人宰割,看着哪个好吧,被相中得多,生存的几率就大,还有可能被哪家大的报业集团相中,招到旗下,当干儿子,就算撑上了大伞。长时间没人理,准保死定了。这就是走市场,跟在国外作应召女郎差不多,漂亮、嘴甜、招人疼,回头客爱找你,你就能赚更多;点子正,再被哪个二百五收养了,得,虽然名分不好听,但衣食无忧了。要是腰粗腿短大屁股圆脸,身上土渣子拉不净,嘴还硬,那彻底完了。

杂志在奉京还算能凑合着混日子,因为办得相对少一点。

我也是傻人傻福,一竿子就插这种地方来了。可是,时间稍长,心里还不是滋味,这活儿太不过瘾。你总不能把那些娱乐界的星啊腕儿啊写成小说发表到杂志上吧?八卦新闻也是有它的游戏规则的,不能有文学性,不能有思想,越是看着不用过脑子的东西才越受人待见。当然,糟践人家或拍人家马屁,也都得讲究技巧,让大伙看着好玩儿,还不能把明星真惹急了。话是那么说——“盼着他们跟咱打官司呢,告吧,告了咱就出名了。”可事实上,真叫人咬住了,不撒嘴,就直眼了,那只能成为同行采访的猛料了。没人愿意这么助人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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