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孔子(1)

中外教育名家的教育智慧 作者:张在军


生平介绍

孔子 (前551年—前479年),字仲尼,春秋鲁国陬邑 (今山东曲阜东南)人。中国春秋末期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孔子少时“贫且贱”,15岁立志求学,通过私人传授,博习诗书礼乐。年轻时曾在鲁国执政大夫季氏门下任管牛羊、仓库的小吏。约30岁时,在曲阜城北设学舍,开始私人讲学。颜渊、曾点、子路等是他最早的弟子。

岁任鲁国中都宰,继升司寇,不久去职,率弟子历游宋、卫、陈、蔡、齐、楚等国。志欲改良时政,复兴周礼,曾经说:“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然终不见用。在外14年,68岁重返鲁国,政治上仍不得志,乃专力从事讲学和著述,直到逝世,弟子达3000人,身通六艺者70余人。

孔子是中国第一个创办大规模私学的教育家,在当时已有 “圣人” 之称,经过孔子整理传授的儒家经典———五经,被定为必读的教科书,儒家学说由此成为中国封建文化的核心,对整个封建时代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起着指导作用,从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都给中国文化教育的发展带来极其深刻的影响。

教育思想

一、教育的目的

孔子主张“为政以德”,认为法治具有强制性,只能约束人们的外部行为;德治具有感化力,能影响人们的心灵,有鉴于贵族道德的败坏和贵族世袭制度的腐朽,主张举用“贤才”,吸收平民中的“士”参与政权。他还认为人才不能依靠自然成长,必须经由教育培养,故提倡“学而优则仕”。为此,他创办私学,以造就改良政治需要的“贤才”。孔子最早探讨了人性的问题,认为人的天赋素质是相近的,个性差异是后天习染造成的,只要获得良好的学习条件,加上主观的努力,都可以养成“君子”的品德。以这种人性观为依据,主张“有教无类”,不分贫富、贵贱、贤愚、种族和地区,任何人都可以入学。

二、重视道德教育

孔子是中国古代伦理学和道德教育理论的奠基者。他的学说以“仁”为核心和最高道德标准。“仁”字在《论语》中出现109次之多。孔子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仁”的含义,归纳起来,不外“克己”与“爱人”两个方面,而以“礼”为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在财富占有上遵守周礼的等级规定,克制过分的欲望。

孔子提出了道德评价的原则问题,即义利之辨,主张一个人要有理想,有抱负,努力提高精神境界,而不要过分地追求个人的物质欲望;认为正是物质欲望的膨胀,造成道德的堕落,自谓吃粗粮,喝冷水,曲肱而枕,从这样清苦的生活中获得了精神上的愉快。认为从利己之心出发,必将引起人我之间的矛盾,社会上的一切冲突即由此而起。为了从动机上防微杜渐,他很少讲“利”,在道德领域内,对“利”做了全盘的否定。

“爱人”的基本要求是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一方面,自己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我,我也不如此对待别人;另一方面,自己希望达到的,也帮助别人去达到,这叫做“忠恕之道”。孔子讲的“爱人”有两个特点:一是以孝悌为本。“孝”属于亲子之爱,反映纵的血缘关系;“悌”属于兄弟之爱,反映横的血缘关系。孔子继承殷周伦理思想的传统,特别重视孝道,因而坚持“三年之丧”,认定“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宰予提议改三年丧期为一年,受到孔子严厉的斥责。二是爱有差等。孔子认为爱人要受等级名分的制约,不能逾越;超越等级名分的“爱”,在道德评价上就走向了反面,变成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他提倡的“爱人”,在坚持“差等”的前提下,也要求推及于全社会,即不仅在贵族、平民中讲礼让,也要适当地为劳动人民着想,减轻刑罪和赋敛,“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择可劳而劳之”,以达到保护和争取劳动力的目的,防止“犯上作乱”行为的产生。

三、确立教学科目

孔子继承西周六艺教育的传统,教学纲领是“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基本科目是“诗、书、礼、乐”。

“诗”是西周以来的诗歌。孔子根据乐调,将删存的 “诗” 分为“风”、“雅”、“颂”三类。其中一部分是对上帝、鬼神、贵族统治权力的歌颂,更多的则是抒写劳动人民的生活情感和苦难遭遇,揭露贵族的残暴和荒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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