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论国家致弱或解体的因素(3)

领导干部人文读本 作者:高敬


 

这种国家的不正常状况可以严格地比之于人体上的什么疾病我还弄不清楚。我曾经见过一个人在身体旁边又长出另一个人来,具有自己的头部、臂膀、胸部和胃部。如果他在另一边再长出一个人来,这比喻就非常恰当了。

以上我所举的都是国家最严重的疾病,而且可以立致危亡。此外还有一些病不像这样严重,但也值得提出来。第一是国家有必要的用途时,尤其是当战争来临时,难以筹款。这种困难是由于有人认为每一个臣民对于其土地与财物都具有排斥主权者使用权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出现下述的情形:主权当局预见到国家的需要和危险之后,却发现金钱通往国库的道路被人民的固执堵塞了;这样在当他应当出来面对危机、防患于未然的时候,却尽量拖延、趦趄不前;直到拖不下去的时候才以法律作为策略和人民周旋,以便取得杯水车薪的金钱;而在这些金钱不足使用时,主权者最后就不得不以暴力打开目前供应的道路,否则就要灭亡。经常采用这种极端手段之后,人民就驯服就范了,否则国家就必然会灭亡。其情形使我们可以把这种病非常恰当地比之于疟疾;在这种病症中,肌肉部分凝结、或被毒物堵塞,于是静脉管循着自然过程向心脏放空血液之后,便不能像应有的情形一样从动脉管得到供应。这样就会先出现一阵冷缩,四肢发颤;然后又一阵发热,心脏大力用劲为血液打开一条道路。在没有打开这条道路之前,它可能冷一会儿、小清新一下,得到一点满足。一直到后来,在体质够强的人身上,心脏便能最后突破被堵塞部分的梗阻,把毒素在汗中发散掉;如果体质太弱的话,病人就死掉了。

国家有时还有一种病类似于肋膜炎。也就是国家的钱财流出了正当的道路,由于包税或专卖而过多地聚集在一个或少数私人手中。正像肋膜炎中的血流入肋膜一样,在这儿造成炎肿,并随之而发热和剧烈地刺痛。

同时,有势力的臣民,除非国家对他的忠诚有极可靠的保证,否则他们的众望也是国家的一种危险疾病。因为人民的行动本来是应当听命于主权者的权力的,但野心家的声誉和吹拍却会使他们不服从法律而去听从一个人,而这人的品德和企图他们则全不了解。一般说来,这种事情在民主政府下比在君主政府下危险更大,因为前者的军队势力大而人数多,以致易于用他们来冒充人民。比如朱理叶?恺撒本是由人民拥戴出来反对元老院的,但他赢得了军队的爱戴之后,就是用这种方法使自己成了元老院和人民两方面的主人。得众望而又有野心的人的这种行径就是彰明昭著的叛乱,可以比之于巫术的效果。

国家的另一毛病是城市过大,这样它就可以从本城中提供人员和经费组成庞大的军队,自治市过多也是这样;它们就像是一个大国家的肚子里有许多小国家一样,类似于自然人肠道中的虫子。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补充一个问题,那便是自命有政治才干的人非议绝对主权;这种人虽然大部分是在人民的渣滓中滋生繁育的,但由于受到谬误学说的鼓动而不断干涉基本的法律,就像医生称为蛔虫的那种小虫子一样,骚扰国家。

此外还可以补充的是贪得无厌的领土扩张欲,以及经常与之而来的从敌人那里遭受的不治之伤;加上许多未并为一体的征服领土,这些东西往往形成一种负担,去之无损,留之有害。其他安逸怠惰、虚华浪费,也都是同类的病症。

最后要提出的情形是在对内或对外的战争中敌人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以致国家的军队不能守住疆场,对效忠的臣民不能再加保卫;这时国家就解体了,每一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选定保卫自己的办法。因为主权者是给与国家以生命和活动的公众灵魂,它衰竭之后,四肢就不再受它的管制了,正像人的尸体不受已经脱离的灵魂管制一样,虽然这灵魂是永生不灭的。主权君主的权利虽然不能由于另一人的行为而消灭,但臣民的义务却可以因此而消灭。原因是这样:需要保护的人可以到任何地方去寻求保护,当他得到保护之后,就有义务不装出一副迫于畏惧而服从的样子,而要尽可能长久地保卫他所得到的保护。不过一个会议的权力一旦被镇压下去以后,它的权利也就随之完全消失。因为这时会议本身已被消灭,于是也就没有可能再恢复主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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