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3)

企业成长之痛 作者:(美)伊冯·兰德尔


有人认为规范管理这个短语本身带有负面意义,他们把它看作官僚主义的同义词。事实上一个企业管理规范,并不意味着该企业会不可避免的沾染上官僚主义作风。我们认为:管理规范的企业完美地实现了两个方面——富有创业精神,但并不把这种精神当作企业发展的唯一动力;管理良好,但并不受制于自身的管理体系和程式。这种情况类似于一支卓越的球队,他们同时具有精湛的进攻和出色的防守。创业精神是企业进攻的精髓,而有效的管理是企业防守的要义。正如出色的防守可以为进攻创造机会,由职业经理人创建的系统、程序、结构可以为创业精神的发挥创造时机。

我们所要传达的基本信息是:不管企业规模大小,都必须坚持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和企业文化组成部分的创业精神。然而,创业型企业的形式必须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规模的扩大及企业本身复杂程度的提高相应做出改变。它必须从早期的创业型企业演变为本书所说的以创业精神为导向的管理规范的企业。这并不是官僚主义作风。企业任何时候都不应成为官僚机构,但是如果企业想尽可能地获得持久成功,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变革,开发出更多规范的系统、程序和结构。其中包括推动企业未来成长的基础架构,正如大厦的地基为其向上伸展提供了平台。如果一个企业做到了这一点,并且成为以创业精神为导向的管理规范的企业(即贯穿全书的简单说法,“管理规范”),它就很可能继续成功地成长和发展,如同星巴克和微软一样,否则企业很可能会像太阳微系统公司、赛百思(Sybase)和AOL等企业出现问题甚至破产,如同奥斯本电脑、波士顿市场和马克西保健公司的遭遇。在本书中,我们将研究以上所有案例,从而解释为何那些成功企业做到了从创业型企业到规范管理的转型,而有些企业却没有做到。

在很多人看来,创业型企业这个词的隐含含义是小型企业,但在本书中这个词并无此含义。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大型创业型企业的例子,尤其在如今的电子时代背景下,eBay、雅虎和亚马逊等企业几乎一夜之间成长为大型企业。同样,也有小型企业(从营业收入或员工人数上来评估)不属于创业型企业的例子。

当使用术语创业或创业型企业时,我们是指创业精神和气质,而不是指企业的特定规模,该术语也指目前尚未实现向规范管理成功转型的企业。类似情况,当使用术语管理规范时,我们是指一个企业做大以后,在保持创业精神的同时,开发出了管理较大规模企业的必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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