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修身齐家(2)

止于至善《大学-中庸》 作者:刘成有


【原文】

故谚①有之②曰:“人③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④。”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家。

【注释】

① 谚:民间流传的成语、俗语。

② 之:代词,这样的。

③ 人:这里指那些溺爱子女的人。下面的一句话省略的“人”,是指过分爱护庄稼的农民。

④ 硕:原意是大, 此处意指茂盛。

【译文】

所以有这样的俗语:“人们都不知道自己孩子身上的缺点,都不满足自己田里的庄稼长得好。”这就是不修养好自身就不能治家使之和睦的道理。

【品评】

本节用谚语作为例子,说明人心若不能保持至公至诚、无偏无私的中正状态,即使主观意识多么善良,也会丧失起码的是非标准,其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莫知子之恶”,虽然处处表现出爱意,但只能更加纵容子女堕落、为恶的速度,最终根本不能让子女过上快乐、正常的人生;“莫知其苗之硕”,反而追加化肥,不仅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反而有烧死庄稼、导致颗粒无收的危险。本节经文借此指出,要想获得理想的结果,就家而言,与“正心”密切相关的“修身”是基础。只要心态中正无私,就能够正确判断事物的发展状态,进而可以采取正确的方法。唯其如此,家,才能够呈现出和睦、和顺的理想状态。

人性中有许多光明美好的品德,但在内心深处,隐藏着许多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偏心和贪婪。因为偏心,不能全面客观地评价人和事物。因为贪婪,不满足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利用一切手段为自己牟取利益。我们提倡追求正当的利益,但贪心让人变成了野兽,他们想要更多,甚至利用公共权力去牟取私利,这无疑是应当受到谴责的。

本章内容,朱熹定为传文第八章,重点申述“修身齐家”的道理,说明身不“修”难以齐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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