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天命(2)

止于至善《大学-中庸》 作者:刘成有


什么是“率性”?既然“性”的含义已如上述,“率性而为”也就具有了合法性。风雨雷电可以率性而为,虎狼牛羊也可以率性而为,人当然更可以率性而为。他们的率性而为,既然都是依据其本性而发出的行为,那么,他们所走的“道”又有什么正确不正确的分别呢?中国哲学很早就认为,人同万物一样,都是禀赋阴阳五行而生成的。阴阳五行之气不仅决定着万事万物的本性,而且也决定着人的本性。对上面郑玄所说的五行之气与人之间的关系,孔颖达又作了一个比较详细的发挥:“云木神则仁者,皇氏云‘东方春,春主施生’,仁亦主施生。云金神则义者,秋为金,金主严杀,义亦果敢断决也。云火神则礼者,夏为火,火主照物而有分别,礼亦主分别。云水神则信,冬主闭藏,充实不虚,水有内明,不欺於物,信亦不虚诈也。云土神则知者,金、木、水、火,土无所不载,土所含义者,多知亦所含者众,故云土神则知。……《左传》云天有六气,降而生五行。至於含生之类,皆感五行生矣。唯人独禀秀气,故《礼运》云:人者五行之秀气,被色而生。既有五常仁、义、礼、智、信,因五常而有六情,则性之与情,似金与镮印,镮印之用非金,亦因金而有镮印。情之所用非性,亦因性而有情,则性者静,情者动。故《乐记》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动,性之欲也。’故《诗序》云情动於中是也。但感五行,在人为五常,得其清气备者则为圣人,得其浊气简者则为愚人。降圣以下,愚人以上,所禀或多或少,不可言一,故分为九等。孔子云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二者之外,逐物移矣,故《论语》云性相近习相远也。”于此可见,“率性之谓道”依然具有普遍的意义。天地之运行、花草之化育、豺狼之生存、男女之发展,哪一个的变化不是“率性而为”?需要指出的是,与“天命之谓性”从根源上、静态上立意不同,“率性之谓道”是从动态的运动流行的角度讲的。

既然“道”是“率性而为”,那么天地万物的运行与发展,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发展方向。人类社会之外的天地万物,不管其如何发展,本身均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但是,当这种“率性而为”产生的各种发展方向体现在人类社会之中,或者本身就是人类社会自身的“率性而为”的时候,由于人群关系的复杂性以及人类社会共同的利益需求,总是存在一个人类社会共同认可的基本伦理规范。也就是说,人类社会不可能完全按照动物世界中的“物竞天择”、弱肉强食来发展。人为万物之灵,必有超越一般事物的人的特殊的本质规定,必须要过“有道德”的生活。因此,个人的生活方式与行为,不能仅仅考虑自我欲望的单纯满足,在满足自我欲望的过程中,必须要顾及到周围人群的感受与需求。个人自由的满足,不能妨碍别人追求自由的权利;个人欲望的满足,也不能伤害到别人。在此基础上,人类共同的伦理原则逐渐成型,并最终会以某种权威的形式固定下来。由于这个过程非常漫长,对这个伦理原则做出贡献的人也是非常的多,所以人们习惯上把这种贡献归结为圣人的作为。不管是谁的杰作,人类行为中大致的伦理标准,总是会演变成特定社会人们判断善恶是非的行为准则。有了这样的准则,一个人的行为,特别是“率性而为”的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就具有了十分明显的参照标准。因此,一个人要想成为圣人,就必须时时刻刻注意修正自己“率性而为”的行为,使之合乎社会的伦理准则,这是“自我教化”。如果进一步把这种伦理准则内化为自己的潜意识思维方式,那么,任何“率性而为”的行为都会不自觉地符合社会的伦理准则。用孔子的话说,就是“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对于社会上的一般人,不管是按照个人的自觉选择,还是社会政治方面的要求,只要按照社会认可的伦理标准来行事,都属于“教化”的内容。这就是“修道之谓教”的含义。

可以看出,儒家最关心的重点,还是社会秩序的建立。如果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讲的还是天下万物的普遍性特征的话,“修道之谓教”则明显过渡到了人类社会,开始了道德人生、道德社会的理论建构。

【原文】

道也者,不可须臾①离②也,可离非道也。是故③君子④戒慎⑤乎其所不睹⑥,恐惧⑦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⑧,莫显乎微⑨,故君子慎其独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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