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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的经验值得注意

金融大败局:华尔街的监管与危机(1907-2008) 作者:朱伟一


花旗集团(“花旗”)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强烈谴责。首先是在日本,花旗做个人理财业务,为了招揽客户,居然与黑社会做起生意来,而且还帮人洗钱。为了牟利,美国券商真是什么都干,什么都敢干。

花旗在日本的事闹大了,朝野沸腾,矛头直指花旗高层和美国券商文化。花旗第一把手普林斯(Prince)也不得不有所表示,屈尊跑到日本,按照日本的风俗习惯,鞠躬道歉。普林斯承认花旗有错,说是“本公司未能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规,我就此向客户和公众真心表示歉意”。但他同时又一口咬定,花旗“在日本失控完全是个别现象,是个别人所造成的”。可事情的发展证明,花旗的问题远不是孤立的。在欧洲,花旗扰乱欧洲债券电子交易市场,短时间买卖巨额债券,从中牟利。[ David Ibsion. Citigroup must explain illegality, THE FINANCIAL TIME, Tuesday November 30, 2004]最后,连花旗老家美国的监管机构也不能再装聋作哑了,2005年夏勒令花旗治理整顿,在搞好最后,内部控制之前,不得四处扩张兼并,此禁令2006年4月3日刚刚解除。

但花旗的事情没完。澳大利亚的证券监管机构也对花旗集团动手了,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投资委”)起诉花旗集团,称其有内幕交易的行为。内幕交易是一个不轻的罪名,在美国通常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澳大利亚不是,证券委员会追究的是民事责任,这并不是澳大利亚监管机构心慈手软,实在是在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比较高,检察官很难达到。所以不如退而求其次,对其进行民事起诉,要求罚款——有时刑事起诉也是罚款了事,所以民事起诉有时也能起到威慑作用。多用民事起诉,少用刑事起诉,这也是澳大利亚证券监管的新趋势。

投资委是翻老账,拿一年前的事情做文章。当时Toll Holdings公司有意收购 Patrick Corporation公司,交易额约为30多亿美元。花旗为Toll Holdings公司出谋划策。2005年8月19日,收购计划公开的前三天,花旗购进Patrick Corporation公司的大量股票。在公司并购业务中,通常是将被收购的目标公司的股票行情看涨,并购前收购目标公司的股票,通常有利可图。

投资委指控花旗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什么是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什么是知情人?按照各国证券法的规定,知情人都包括券商以及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在Toll Holdings公司一事中,花旗为收购业务出谋划策,是典型的券商或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什么是内幕信息?各国证券法一般都规定,对有关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从美国的实践看,内幕交易大多涉及公司收购方案,因为这里有暴利可图,而且资金周转也比较快。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通常是典型的内幕交易信息。

投资委还指控花旗没有正确处理其利害关系。这是什么意思?这里的所谓利害冲突,就是花旗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客户的利益之上。花旗为Toll Holdings公司的收购业务出谋划策,但在收购发生之前购进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增加了收购成本,甚至可以说是牺牲了其客户Toll Holdings公司的利益。“利害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也称“关联交易”(connected interest),前者是美国的术语,后者是香港的叫法,但都是一码事,都是说交易一方或双方有着不可告人的利己关系,交易不可能有真的市场价格。也可以这样说,利害冲突就是商业上的卖主求荣。卖主求荣违反政治道德,而商业上损害客户牟利,就如同政治上的卖主求荣,是很恶劣的行为。

不过比较起来,利害冲突是较轻的违规行为,而内幕交易才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换在美国,换在其他人身上,政府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有人坐牢。而澳大利亚政府慑于美国券商的淫威,不敢下手一查到底,只是追究民事责任了事。但花旗并不领情,断然否认指控,声称自己是牺牲品。

花旗是这样讲,但其高层不能不有所顾忌。花旗现任第一把手普林斯是律师出身,对遵纪守法还是抓的比较严的,甚至开除了几个督导不力的高管。但花旗的违规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实在是积重难返。普林斯的前任已经建立了一种文化,一种不择手段致富的公司文化,想改也难。花旗的规模也是一个问题。普林斯的前任桑迪·韦尔(Sandy Weil)是靠兼并其他公司求发展的。花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金融帝国,雇员30万人,全球100个国家有业务,股票市值为1 000亿美元,客户在其账户上的存款资金达一兆亿美元。如此庞大的金融帝国,业务上难免有利害冲突的关系。

当然,利害冲突的问题并不是花期一家有,其他券商也有这方面的问题,高盛就有这方面的问题。在全球并购业务的大买卖中,高盛经常是财务顾问。高盛同时又拥有私人股权基金,购买有利可图的股票,然后转手倒卖获利。这样问题就来了,高盛既作顾问,又买卖股票,就是既建议价格,又自己买进卖出。这样的价格能合理吗?人们有理由怀疑价格不合理,因为高盛有利害关系。高盛既是承销人,又是财务顾问和经纪人,旗下还有私人股权基金,集数个角色于一身。马克思所说的金融寡头我们也今天也见到了,高盛就是金融寡头,花期就是金融寡头。

高盛安慰大家,说是不要紧的,说是公司内部有“中国长城”。中国长城(Chinese Wall)是指券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无形界线,可以阻断信息的相互来往。但是内幕消息这种东西是言传意会的,其传播性不亚于“非典”,防不胜防,岂是券商的长城能够隔离的。况且地面上的中国长城也不灵,起不到隔离作用,挡不住蒙古骑兵,也挡不住清兵入关。

“嘴上讲诚信,肚里藏诡计。”券商为了追求最大的利润,就是不择手段。花旗内部也是极其的厚黑,各部门互挖墙角。从花旗出来的一位部门头头说:“如果可能的话,这些人都恨不得把对方当午餐给吃了。”当然,这些部门头头的压力都比较大,各部门利润是每一个季度评比一次,逼得一些人不得不铤而走险。

有的同志或许会问,花旗把日本的事情搞乱,把澳大利亚的事情搞乱,把美国的事情搞乱,又有什么不好呢?敌人一天一天地烂下去,我们才能一天一天地好起来。但问题是花旗还要到中国乱跑,花旗还要到中国来大力拓展业务。我们有同志还把花旗视若神明,他们甚至鼓吹,花旗的方向,就是中国股市新文化的方向。但花旗在世界各地的所作所为,不能不使人对券商的本质产生怀疑。花旗的“经验”值得注意。

老券商遇到新问题

美国券商非要到中国股市来,理由之一是他们可以来传经送宝。他们自我标榜特别擅长风险控制,可以向兄弟的中国人民传授经验。但这次次级债表明,美国券商的风险控制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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