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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心人祸(4)

百姓经济学 作者:冯敏飞


利息税开征后,开始出现“私款公存”的现象。据分析,这主要有3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单位利息所得不征收利息税;二是目前利率设计有欠缺,单位存款虽只有1年期一种,但如果连本带息1年一存,连存5年,最终所得高于个人储蓄5年定期本息所得;三是金融部门对个人以单位名义存款没有严格的限制。目前私款公存者,主要是一些私人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老板。

私款公存是钻政策的空子,逃避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损公肥私的行为。骗取较高利息或逃避利息税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还可能引发一些经济纠纷,因此不能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国刚研究员认为,一些个体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经营账户和个人储蓄存款本身难以分清,为避免征税,将原个人账户的存款转移到企业账户是可能的。国家很难、也没有必要对此加以防范与监管。但是,如果将个人存款存入正规机构或非私营企业的账户,私款公存甚至会成为一些单位地下集资的一种手段,因而风险极大。存入容易取出难,弄不好不仅没有利息,可能还会丢失本金。

6. 不要听信其他电话

陈女士在家中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说她在大连沃尔玛商场消费透支9860元。陈女士顿时一惊:“自己从未去过大连,怎么会在大连沃尔玛商场消费透支呢?该不会是自己的银行卡被人盗用了吧?”对方告诉她可以向大连市公安局报案。陈女士放下电话就拨通对方给她的所谓大连市公安局报案电话。一位自称是大连市公安局的人,又给她一个号码,说是北京银联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让陈女士挂电话咨询。陈女士赶紧打电话过去咨询,对方说陈女士的银行卡资料被盗用,为保证她卡里的资金安全,让她立刻把卡上的余额转入一个邮政储蓄所户名为“××”的账号代为保管存款,否则后果自负。由于害怕卡上的钱被盗用,陈女士不假思索就照办了。结果,款一转过去,对方就再也联系不上。陈女士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近年来,骗子利用电话(包括手机及短信,还有网络)作案出现不断增多之势。据警方介绍,目前利用网络虚拟电话诈骗,尤其是利用“改号软件”技术进行诈骗的现象增多,犯罪人员利用这种软件,将来电显示成金融、电信、政法等部门,乃至党政官员、受害人的亲戚朋友的电话号码,骗取事主信任后,进行诈骗并屡屡得手。骗子还可能将银行、银联或相关管理部门的电话给篡改了。向银行咨询时,应使用全国统一的号码,比如中国建设银行的“95533”中国工商银行的“95588”,而不要使用别的号码。

然而,要彻底铲除这类骗子还有相当的难度。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打击电信诈骗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我们经常碰到有的时候犯罪分子诈骗两三百万块钱在几分钟的时间内就转移到各地,很快就被人取走了。因此,公安机关侦办一起这样的案件需要投入大量的警力、经费,要派出很多的专案组,满世界跑,到处拿着法律手续找银行和通信部门查电话、查账号。哪个环节出了一点差错都会影响侦查工作。可以说破这种案件远远不是一般的业余人士和不了解的人所想象得那么简单。实际上工作非常烦琐,要投入很多的力量才能破获这样的案件。”所以,广大市民还得多靠自己平时小心些,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7. 提防储蓄员违规作祟

银行是为广大客户服务的,有着严明的纪律。但不可否认,再先进的设施也难免偶然出故障,再优秀的队伍也难免有几个品德差的人。万一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银行的侵犯,应当理直气壮向其上级投诉,一般都会得到妥善处理。如果处理不满意,还可以诉诸法律。

2009年4月,河北储户张云(化名)及丈夫到邮政储蓄所,提取2005年12月16日定期存入的200万元。没想到,这笔钱早已被人取走,而经办的储蓄员章某当日携丈夫女儿神秘失踪。张云告诉报社记者,她那200万元定期3年的存款于2008年12月16日到期后,前往取款,被经办该业务的储蓄员章某劝说再多存3个月,说可以多拿3万元利息。到2009年4月,存款再次到期,章某又以同样的借口劝他们延期取款。银行方面查明,张云账户上的钱是2005年12月18日被取走的,金额为199.99万元,取款人一栏为“张云”。 张云的丈夫说:“名字是我存款时章某让我代签的,没想到上了她的当!”当时存完钱后,章某要求他在一张空白取款单上签字,说大额储户填完单子日后可以领取好处费,于是他代妻子签上名字。随后,又向他索要了妻子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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