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言(5)人性本恶

剖析恶魔 作者:(美)迈克尔·赫·斯通


在我亮出自己对于邪恶的实用定义之前,有两个观点需要拿出来说一下,就算作为这个定义的开场白吧。首先,我觉得我们可以肯定地说,邪恶只是用于人类。我们认为邪恶一词是用来特指由人实施的,以一种极端痛苦的方式来伤害或者杀害他人的行为,这种痛苦可能是肉体上的,也可能是情绪或精神上的,总之是极端耻辱的。不管使用何种方式,行凶者应该是知道死亡的含义,并且明白他或她的行为会导致受害者的死亡。使用邪恶一词的另一条件是行凶者知道受害人会遭受剧烈的极端的痛苦——就是行凶者明白,要是把自己换成受害者的话,他也会感受到这些行为产生的同样痛苦。可是我们人类是唯一能够想象和理解死亡和痛苦的种类。同样的,也只有人类的羞耻感才是防止我们把暴力或复仇想象付诸实施的机制。有些实施邪恶行为的人其实是有羞耻感的,只不过是在那可怕时刻,这种羞耻感似乎暂时“断线”了,而还有些犯有邪恶行为的人是因为从他们生命开始就没有受到好好的培养。

作为人,我们有恨,就意味着我们会想,要是挡在我们路上的那些可恨的障碍被消除了,我们的生活就会美好多了。动物是没有这种能力的,所以他们不可能邪恶。狮子猎杀羚羊、猫吃老鼠——它们只不过是为了填饱肚子,对于羚羊或老鼠它们并没有恨意,也不是很清楚自己的行为会给受害者带来痛苦和死亡。实际上,行凶的动物像猫科动物,都是力图一击致命的:它们会一口咬住脖子,所以猎物立刻就亡命了。可能猩猩有能力单个的或是相互协助的来谋划杀害其他猩猩,甚至是把它们揍得皮开肉绽。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干时有没有羞耻感,或者说会不会提前反复琢磨这次的行动,然后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蓄意“执行。即便是有,我也不会把这个叫做邪恶。同样道理,我知道猫有时候会故意逗弄抓住的老鼠,抓住它,又把它放开跑几步,然后又一把抓住它,反复几次之后才实现最初吃掉它的目的。在我们看来,这就是“虐待”,因为要是我们也这样对待人的话别人就会这么说。可是猫可能只是在操练,以便提高自己的记忆,为日后抓住更多的老鼠做准备。它并没有恶意,也不知道这会给老鼠带来痛苦,它没有羞耻感:也就是说,猫没有人类独有的品质。

我要说的第二点就是前面已经提到的:人们对于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就是和平时期所犯下的某些行为可以一致认定是邪恶的。可是在团体冲突中,包括战争中,互相都认为对方是“邪恶”的,这时就很难处理这个主观性了。有时我们以为一个中立者可以对情况做出判断,比如说,甲国入侵了乙国,对乙国实施了大屠杀,这时我们可以站在某高度上来说,甲国实施这些行为的人都是邪恶的侵略者,这是写历史的时候常用的手法。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认同当年西班牙宗教法庭的做法,声称这些受害者是邪恶的,死了活该。可是战争中,包括恐怖主义者对强大国家实施的“非对称性”战争,在当代也会有同样多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例如对于我们极力谴责的“911”袭击,伊斯兰极端分子会大加赞颂——我们所谓的“劫持者”是他们的“萨西迪”(神圣烈士)。这种主观性的实际结果就是要在和平时期划出邪恶的等级比在战争时期容易得多,也更能让大家接受。纳粹大屠杀是邪恶吗?早年土耳其人对亚美尼亚人的种族灭绝是邪恶吗?斯大林故意让乌克兰人忍饥挨饿或则是把数百万人送进古拉格是邪恶吗?日本人对南京的暴行是邪恶吗?当然这些都是邪恶,而且这还只是九牛一毛。但是这里只能靠一个大家都敬仰的上帝才能定时给我们发来备忘录说:“我已调查了甲人群和乙人群的情势,现在宣布甲是邪恶的侵略者,而乙是受害者。上帝(签章)。”可是,哪怕是最虔诚的宗教人士就也会悲哀地承认,我们从未收到过这样的终极裁判。相反,幸运的话,我们只能在所尊重的历史学家那里得到一些安慰而已。所以,要想对这个复杂的问题做出判断——分析战争期间无处不在的邪恶——是本书力所不能及的,实际上,也不是任何一本书能做到的。

所以,我们回到和平时期,来看看我提出的邪恶的定义。我觉得我的定义抓住了日常生活中人们——“邪恶”含义的最终裁判者——看到的本质,他们在说出这个单词之前,看过甚至经历过这可怕的事件,他们的感受不到什么宗教或是哲学教义的影响,这个定义完全只是为了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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