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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冲动型犯罪 因嫉妒或愤怒杀人(11)

剖析恶魔 作者:(美)迈克尔·赫·斯通


 

还有一个要记住的数字是精神病人(包括精神分裂症患者和狂躁抑郁症患者)犯下暴力罪行(不仅指谋杀,还包括大大小小的伤害案)的比率只有3-5%。在美国,犯过事的精神病人从医院被释放后几年之内再次发生暴力行为的,一百个里面只有三到五个——这就意味着95-97%的病人没有再犯了。这些本应该让公众感到安慰的,因为他们还在担心精神病人的危险。可为什么大家还是不放心呢?首先,精神病人所犯的暴力行为也是冲动型的,这就很麻烦了,因为这就导致了他们的行为不可预测,因而性质更加可怕。第二,他们的暴力行为,虽然很少,但是常常不仅是无法预料,而且恐怖夸张。报道这些行为的新闻常常是使用邪恶来形容它的,而人们在报道这些没法不上头条的案子时也难免大发感慨。我下面要举的例子已经是在不模糊其暴力本质的前提下尽量不做渲染。

第一个例子曾经震惊全国。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安德鲁·歌德斯坦把一个叫肯德拉·韦伯岱尔妇女推下了纽约地铁的站台,正好列车过来压死了她。他因此被监视居住了一阵子,同时服用抑制精神病的药物。可是后来他决定独立生活,从那时起他停用了药物,病情复发,又开始有幻听和幻象,有无缘无故的侵犯行为。他又开始进进出出急诊室和“走马灯”式地在监视和自己独立生活之间的轮换,但他自己生活时总是忽略吃药,然后就陷入剧烈的精神错乱。但是他害死那名妇女后促成了一条立法,“肯德拉法”,该项法律授权对长期非住院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治疗。这个项目实施之后成功地降低了(当然不可能消除)精神病人的有害行为。

2007年3月西雅图市有条新闻:“精神病母亲被控溺死六岁大的女儿,砍下她的头并把尸身扔到桥下,被告已经承认一级谋杀罪。”

一个四十多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记录表明他长期对母亲有暴力行为——好几次殴打她——在精神医院也治疗过很多次了。跟上面安德鲁·哥德斯坦的案子类似的是,他也被释放了,之后就停止服药,然后又复发。在病情发作的情况下,他想象着FBI在追踪他,他只能通过迫使人们放弃他们的钱和信用卡才能拯救世界,因为没了这些东西,“就没有战争和犯罪了”。他在城市里游荡着,等待出现彩虹或别的什么感觉来把他变成一头熊。最后,他开始相信他妈妈是“撒旦”,基于此,他用匕首攻击她,刺了她很多刀后挖出了她的双眼——按他的推理“现在世界又可以看得见了”。他是被迫攻击母亲的,是为了服从那幻听到的声音,那仿佛是来自上帝的命令,让他“杀死撒旦”。在这次凶杀之前不久,他在医院还抱怨有个卫星在发射放射性物质到他脑子里,让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很危险。案发之后的媒体报道当然把这个看作是邪恶行为,但是当公众了解到此人是个严重的精神病人时口气便软了,甚至邻居说在他服药那段时间,他妈妈在他不住院的时候一直陪着他,他对妈妈也是有礼貌,很友好,能为妈妈帮忙的。

一个男的快四十岁了才当爸爸。爸爸责任和随之而来的父亲的角色——要对婴儿关爱,不间断地工作来养家,还要能接受妻子从此注意力转移到婴儿身上——这些都让这个脆弱的男人无法应付。他之前在婚姻上就已经很挣扎了,现在终于陷入了精神错乱式的抑郁中。他听到上帝的声音要他去消灭自己和这个孩子,以拯救世界免于更大的灾难。他抓着六个月大的孩子从窗户里跳了出去。他自己没死,可是婴儿却没能经得起他的折腾。此人随后被法庭送往司法医院。

虽然涉及大麻的案件并不意味着“可耻”或者“堕落”到可以列入“邪恶”的领域,可是大量使用它也会导致暴力行为。比如一位很有天分的艺术家在一个堕落的家庭环境里养成了每天吸好几次大麻的习惯,结果在他父亲死后他母亲就对他形成了极大的诱惑,随着这一念头的越来越强,他在大麻的影响下自控力也越来越弱,终于有一天他“控制不住了”,冲动之下用大棒打死了妈妈。现在他在司法医院里接受药物治疗,已经很多年没碰大麻了,他完全适应了正常生活,他已经在很多家画廊举行了个人画展。这个案子里,幸运的是病人没有精神变态的特征,所以只要他停止服用大麻,就得到了良好的恢复,连精神错乱的思维也消失了。

可是要是一个有着精神变态特征的人大量服用大麻,那结果就难说了,就很可能导致公认的邪恶行为,1989年报纸上说的一个“对舞蹈家莫尼卡·伯利的恐怖谋杀”案例就是这样的。杀害她的凶手,是通过一个朋友认识她的,后来他们开始同居,但是俩人大麻都吸得很重,结果凶手产生了可怕的幻象,认为自己是“主人”,使命就是要“领导撒旦的崇拜者,保证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摧毁不听从我们教会的人……还有那些把我称作邪恶,不承认我是新主人的人。”他把自己称作“966”,因为他说1966年的时候,会有三个神从墙里面出来见他。随后,在杀死舞蹈家之后,他肢解了她的尸体,把她的头放在厨房的锅里煮,还把她的一部分肉放在桶里储藏起来,不仅如此,这些肉煮熟之后,他还不可思议地把它们当作“肉”派发给周围一些无家可归的人。而后来的调查显示他早年就有蔑视生灵痛苦的行为,他在少年时期直至成年后都曾经折磨过猫和狗,这可能就是他后来用那种方式谋杀和亵渎他的受害者的前兆。因为这人是精神变态的,而精神错乱只是由于吸毒造成的短暂行为,所以他应该被放入第十六类:犯有多宗残忍伤害(包括谋杀)案的精神变态者。奇怪的是,至少就表面看来,他自己并没有沉浸在食人的疯狂中,那只是为了销毁证据,他才分解了受害者的尸体,所以他把受害人的肉当作可以食用的肉散发给陌生人的行为又变成了一种奇怪的食人代理问题。当然,这也导致了尸体的消失,增加了当局在此案上检控的难度。

有时长期使用效力极强的毒品比如“劲爆”海洛因可能导致类似于妄想型精神分裂的症状——迫害幻想是最常见的,还有就是有人命令他们去做暴力行为。林良(音译)是否听到了这类声音不得而知,但他是个强效海洛因的吸食者。他跟妻子(两人都是越南移民)吵了架,于是他把自己的四个孩子都从阿拉巴马州莫拜尔市的一座桥上扔了下去,四个孩子的年龄才从三岁到四个月。他一开始认罪了,但是后来又翻供说,有个女人把孩子带走有吃有穿了,可是几天之后,四个孩子的尸体就被找到了。林良被媒体称作是“怪物”,那些反对死刑的人写信说他们原则上仍然反对死刑,但是对林良可以例外。林良谋杀自己的四个孩子之所以令人震惊是因为他一次杀了四个人,这让他上了头条——可是人们关注的时间很短,因为他的地位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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