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罪恶之枪(2)

CSI犯罪现场第2季 作者:(美)丹尼斯·赛琳杰


 

第二个是枪机的磨痕。当子弹上膛时,枪机必然会向后退。就在这个时候,弹匣里的子弹会受到托弹板的上顶,和枪机发生接触和摩擦。因为枪机表面的下部除了平面还有弧面,而弹壳也呈弧形,那么,它们之间摩擦后会形成一种稍粗的长线形擦痕,它的位置一般在弹匣口的中间部位。

具体地说,凯瑟琳“自杀”的那把手枪,在枪机里面,有一个像凸轮一样的零件,当她持枪进行射击时,枪机、枪管、套筒就会一起向后移动。在这个过程中,凸轮会带动枪管做斜下运动。原来枪管和套筒上的卡齿处于咬合状态,因为向下运动,就会从卡齿上分离开来,从而完成解锁动作。接下来,套筒和枪机继续朝后移动,枪管则停止了运动,于是就把枪机和枪管分离开来,抛壳动作由此完成。最后,套筒和枪机朝后运动到位,又在复进弹簧的作用下进行复进,由此完成重新上弹的动作。

当然,这也是大多数手枪的工作原理,在枪击案中,我们除了要分析判断作案的枪械种类,还需要确定现场有无弹孔,以此推测射击距离和射击方向,然后在辨别弹头出入口的同时,判断罪犯的作案时间以及顺序,最后才能划定嫌疑人的范围。

 “那么,你们哈特福德警方目前有了嫌疑人没有?”在回去的路上,我问奥米。

“说起这个嘛,我们和凯瑟琳的丈夫——也就是这起‘自杀案件’的报案人厄尔聊了聊。”

奥米向我谈起了他们给厄尔做笔录的经过,他感到有趣的是,厄尔似乎不在乎他妻子已经死亡的事实,倒是围绕着那把M1911半自动手枪说个不停。

厄尔在笔录中是这样解释枪支的来历的:他说他买这支枪主要是为他的妻子凯瑟琳人身安全考虑。他告诉我们,他和约翰?摩西?勃朗宁出生在美国同一个地方,我们在联邦警察培训时就已经了解到,约翰?摩西?勃朗宁于1855年出生在美国犹他州的奥格登镇,他的父亲乔纳森当时在那里经营着一家枪械作坊。而勃朗宁的少年时代,就是在父亲的枪械作坊里度过的。到了1897年,勃朗宁和他的胞兄合伙开办了一家“勃朗宁枪支制造厂”。就在工厂兴办的第一年,由勃朗宁设计的“后膛装弹式单发步枪”获得了专利,而且还开始了批量生产。

这段历史似乎让厄尔很珍视,所以他说他从小就下决心,长大后一定要收藏一把这样的手枪。厄尔和凯瑟琳结婚后,他专门向妻子讲述了勃朗宁的故事。

奥米叙述完这些后又接着说道:“我们发现厄尔的口才非常棒,如果抛开这起案件,我都愿意听他滔滔不绝地讲述勃朗宁的故事。尽管他讲的都是事实,但我们想弄清楚的是,在那时的厄尔说这些话的潜意识,这很重要!于是,我们就顺着厄尔的思路,索性以手枪为主题,和他一直攀谈下去,因为我们想了解,是谁把这支M1911半自动手枪装上了子弹,放进了凯瑟琳的房间,而且还举枪杀害了她。”

“听起来,你对他很怀疑?”我插上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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