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没有断头台的小岛(3)

影像中的司法 作者:徐昕


受害者或其亲属可与犯罪人达成和解,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就普遍呈现了从复仇向赎罪金的演化。当公权力逐渐强大时,刑事和解逐渐被禁止,即便是受害人,通常也没有权力宽容犯罪,对犯罪的处理专属于国家。19世纪中叶的法兰西政治动荡,国家实施严刑峻法亦在预料之中。普通民众对待犯罪和罪犯的看法,对案件处理的影响之大小,则取决于司法民主性的程度。并不是民众宽恕了罪犯,法律就会网开一面,法律的面孔往往是冷冰冰的。正如圣皮埃尔岛的居民虽对尼尔深表同情,但法兰西的法律却未施加任何怜悯之情。尼尔杀了人,法律也在杀人,只不过前者是犯罪,而后者则是正义。尽管它们同样消灭生命,制造寡妇。法律冷冰冰的面孔,美其名曰“法律理性”,而以形式理性为特征的现代法律不免会带来机械和僵化。法院既已裁判尼尔杀人罪成立,判决就具有法律效力,应严格执行。上尉拒不执行裁决,也构成犯罪,依据当时的法律被判处死刑。

程 序

影片让人领略了法国人执行死刑的程序与艺术。死刑的执行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使用断头台和刽子手。惩罚的执行是需要履行法定程序的,这样的惩罚才能被赋予正义之名。这是一种典型的程序正义,不仅刚性,而且机械。正义沿着法律预先设定的程式运行,没有断头台就不能执行死刑。因此,即使耗费巨资,法国当局也要把断头台——正义之化身——从法国运来。这是法国对圣皮埃尔岛行使治权的象征。法律与正义远隔重洋,从法国运送到这个荒凉的小岛,却打破了岛上原有的安宁,甚至破坏了本土的秩序。

在今天看来,尼尔被送上断头台是十分残忍的!但在刑罚的执行上,这其实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先前,法国刑罚的基本形式由1670年法令所规定。死刑的执行,只要翻开福柯《规训与惩罚》(三联书店,1999年)一书的开篇,便会看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1757年3月2日,达米安被送到广场,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弑君凶器的右手,将熔化的铅汁、沸滚的松香、蜡和硫磺浇入撕裂的伤口,再四马分肢,最后焚尸扬灰。砍头原来是用于贵族的死刑,因为它是一次性、快速地完成对犯人的行刑,不使用“拖延时间从而十分残酷的”处决方式。作为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平等之成果,这一行刑方式被推广至一切执行对象。法国1791年法典第3条规定:“凡被判处死刑者均处以断头。”无论犯罪者具有何种身份和地位,相同的罪行将受到相同的惩罚。

我们的生活,往往也是按照一定的程式进行,向着最后的终点前进,最终总是要有一个了结,正如对尼尔的司法程序及其执行那样,不紧不慢地依照既定的程序向前,最终他走上了断头台。而且,由于铡刀生锈,他被砍了两次。古今中外,人们都把这样的结局称作命运。尼尔之死,也许象征着命运的不可逆转。尼尔、上尉夫人、上尉以及许多岛民试图改变尼尔的命运,但最终不只是徒劳,而且还搭进了上尉的性命。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一书中认为,悲剧的目的是要引起观众对剧中人物的怜悯和对变幻无常之命运的恐惧,悲剧中的冲突往往是难以调和的,主人公虽然总是与命运抗争,但结果却常常遭遇失败。《圣皮埃尔的寡妇》展现了一场无法避免的悲剧,揭示了命运的不可改变性。虽然可与之抗争,且抗争过程也许既不寂寞,也很美丽,但人最终还是不得不服从命运的安排。

大海深邃,雪景凄美,场面壮阔,在古典史诗般的唯美场景中,19世纪的法国殖民地,没有断头台的圣皮埃尔岛,上演了一出人生与命运的悲剧。影片着眼于生命价值的思考,从人性角度讨论了法律与道德、情感的复杂关系。它富于美感,却很难令人快乐,因为所涉及的话题和表达的思想是如此的沉重。其实,人生的快乐本来也就是短暂即逝的,正如尼尔等待死刑而又企盼命运转变的最后时光,以及他与妻子和上尉夫人的情感故事。而快乐之短暂,当然也是一条普世的法则。索福克勒斯在《俄狄浦斯王》中提醒得极好:谁的幸福不是表面现象,一会儿就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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