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暴力的谎言(2)

影像中的司法 作者:徐昕


除了冒险越过法律的雷池,将传闻中的暴力付诸于行动,用私力来维护自己早已存活不多的权利,他还能做什么?情与法,步步紧迫,绝望的父亲,失控了!如同发怒的狮子,他不顾一切,私自到学校看望女儿,将女儿强行带走。这次违法探访——错误的父爱表达方式,却吓坏了孩子。女儿根本没有机会认识父亲,更不可能感受到他那深藏于心底的父爱。而3年前的起诉,妻子的指控,孩子的血衣,更意外地使他原本与女儿的“度假”计划,在警察和舆论面前,演变成一场父亲绑架女儿的案件。度假?绑架?泾渭分明的两件事,为何此时,在司法的介入后,却模糊了本应显而易见的界限?

在司法的视野中,追捕是那么合情合理。人证,物证,所有一切都指向哈洛绑架的事实。妻子言之确凿,血衣铁证如山,没有人愿意相信一个曾经被指控的人,没有人愿意去分析深深隐藏于这些所谓的证据背后的真实。先入为主的印象,除暴安良的冲动,保护小孩的呐喊,早已给哈洛打上了罪恶的烙印。一切都印证了韦伯的话:“正义感具有明显的感情色彩,因而不足以保持规范的稳定性。可以说,它是导致非合理性判决的诸因素之一。”于是,在警察眼里,哈洛系犯罪嫌疑人几乎是确信无疑的;在社会公众眼里,哈洛是十恶不赦反道德、反伦理的魔鬼代言人;在妻子眼里,哈洛是争夺女儿的敌人。而在女儿眼里,哈洛会是怎样的呢?

起初,7岁的孩子遭遇了哈洛的强制,表现出的是一种对于暴力的恐惧,她尖叫、哭泣,以致仓皇而逃时摔伤了腿——也正是不慎摔伤所浸染的血衣,成为指证父亲绑架的有力武器。亲情能否消除愤怒?错误的开始能否走向美好的结局?随着情节的推进,我们看到的是沿着漫长曲折的挪威公路,父女之间从不信任的对立,逐渐开始了真情凸现的牵手,到最后,车厢里父女的相互倚靠让哈洛体会到了身为人父的幸福。

看到这里,我不能不为这至真至纯的父女之情而感动。较之成人,丽莎缺乏理性的智慧去引导她作出某些判断。然而,在孩子纯真的心里,没有诸多规则的羁绊,没有公义和秩序的投影,没有法律和制度带来的先验。她所能体会到的,只是纯粹的亲情和淳厚的父爱。警察的追踪,报纸对父亲的负面评价,在女儿的心里,浓缩为一句发自肺腑的抗议:“他不坏,他是我爸爸!”

我不知道罪恶的绑架犯和慈爱的父亲之间,能否划上等号。同样的行动,同样的人物,不同的人在各自的立场上所看到的却是全然迥异的情节。更让我疑惑的是,司法的视野下和孩子的眼睛里,究竟哪个答案更接近正义,哪个判断更符合真相,哪个结论更贴近人性?我不敢想象没有法律的现代社会将会如何,灰暗,暴力,荒芜,混沌……是的,现代社会不能没有法律。但我们能否过度地依靠法律?没有万能的法律,也没有完美的司法程序。合法的背后,隐藏着的也许是与真善美绝对背离的不正义。而合理的司法程序,带来的更有可能是与真相完全相悖的“法律事实”。我们的社会离不开法律,但如若一切都仅仅依靠法律,除了冷冰冰的规则和貌似井然的秩序,我们还能拥有什么?

作为父亲的对立面,丽莎的母亲,此时却陷入了迷惘与矛盾之中:对女儿的牵挂,对前夫的猜忌,对过往的懊恼……也正是这个时候,丽莎的外婆揭开了事情的真相。原来,所谓的家庭暴力,只是夫妻间的一次争斗;而对女儿的“性骚扰”,也只是在家暴治理中心官员的误导下,母亲为了捍卫自己对女儿的监护权,给父亲加上的“莫须有”的罪名。不可否认,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是人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但没有人会承认,母爱有剥夺和驱逐父爱的权利;更没有人愿意承认,在标榜着正义和公平的现代司法秩序之下,一个谎言,竟会带来如此沉重的“误会”。如果,没有家暴中心的调停,也许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温馨美满的家庭;没有司法的介入,也许这个世界上又少了一个看似罪恶难赎的嫌疑犯;没有警笛的响彻,也许这个世界又多了一段快乐简单的挪威假日;没有法律的尾随,也许这个世界又少了一场尴尬的逃亡。是的,这是一场亲情的逃亡,一场关于暴力的谎言。

和哈洛、丽莎一起经历了亲情的逃亡之后,被影片感动之余,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不禁开始用惯常的思维来思考整个事件的变故:面对情与法的碰撞,法律要做的,是保护人之为人最起码的自由、权利和尊严,还是假借正义理性之手,扼住亲情的喉咙,给父爱画地为牢?当法律已成为保护正义、维系秩序所不可缺少的利剑时,我们是否需要不断地自省,在探究善与正义的蹉跎征途上,我们是否过多地依赖于法律,而丧失了对人性的尊重;我们是否死守制度,却漠视了制度背后那鲜活的生命;我们是否坚持用国家暴力来维系秩序,却遗忘了人类本身对温情的渴望。

正义是什么?一千个人,也许会有一千种不同的答案,但我所体会到的,却是第一千零一种:正义所指代的,绝不仅仅是法律;正义所需要的,也同样不仅仅是警察和手铐。如果我们一味地妄想仅仅依靠法律来获取正义,那么我们是否需要扪心自问,除了信仰,法律还能带给我们什么?

剧情落幕,女儿的笑容和父亲的眼泪,在我心中依旧沉重得无法挥去。法律的确是指向正义的,但它终归是在人的控制下运作;在人为的情境中法律又变得如此不确定,离它预设的价值是那么的遥远!当谎言和假象在司法的框架内,借助法治的力量勾勒出合法公正的“美丽曲线”时,我们是否依然需要法律制度背后的真、善、美?如果说,舔犊之情本应是人的天性,那么法律留给我们的,究竟是对正义的保护,对秩序的维护,还是对人性的桎梏?

也许,有一种正义,是无需法律的。也许,它就在我们的身边,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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