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讲 古玩总述(5)

古玩鉴赏十六讲 作者:赵汝珍


三 古玩商

古玩独立成为商号,始于何时,无从稽考。然据各名人札记之载述,明代中叶即已创兴。降及有清,更为隆盛,业务极为繁兴,地位亦甚崇尚。盖系社会之实际需要所演成也。按京市古玩商,有小摊、挂货铺与古玩铺三种。小摊与挂货铺,并非古玩之专营商,故本编所谓之古玩商,乃专指古玩铺而言也。以前京市之古玩铺,无处无之,而尤以琉璃厂为中心区。缘琉璃厂自明以来,即为书肆、纸铺、笔庄、文具店之总汇集所。士大夫终日奔走于古玩商肆,显示有闲与有钱,必易启社会之疑,遭御史之参。但买书、买笔、买纸张、买文具固无人可非议、可指责也。商人循士大夫之心理,杂古玩商铺于其间。好之者虽终年流连于古玩商铺,亦可以遮掩一般之耳目。琉璃厂之所以成为古玩市场者,此为主要原因也。次之则后门一带。因王公之所集居,古玩商肆亦多。今则王谢凋残,沧桑迭变,除琉璃厂尚能维持外,其他肆街之古玩铺,所存均已无几矣。至古玩商交易之实情,亦多为世所不了解者。

一般外地人之心理,咸认为北京商人最不注重信用,说谎骗人较任何外埠为甚。此种情形,在其他商界是否属实,作者不敢臆断;惟在正式古顼商,则绝不如是,且绝对注重信用。古玩似无定价,但在内行确有定价。盖以前仕宦府第,以此为遗留子孙最可靠之不动产。如果价值不定,孰肯收存乎?且以前外官送礼,非特价值不争,即品物亦不能见,完全由古玩商代办,如果不重视信用,购主金钱上之损失尚小,其影响于购主之前程者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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