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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猝死的真凶(1)

第一现场 作者:李东野


现场直击

有媒体报道,一名嫌疑犯在接受审讯时死亡,警方给出的结论是猝死,而家属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同意这个解释,说嫌疑犯肯定是被警方滥用私刑打死的,并要求第三方来做尸检,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嫌疑人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家属还是不认同这个说法,说嫌疑犯平时没有心脏病。

在家属和警方都各执一词的时候,众人也开始纷纷议论,这个嫌疑犯到底是怎么死的。

到底是心脏病突发猝死,还是其他原因的死亡呢?

推理分析

嫌疑犯在被审讯的过程中突然死亡的案例并不少见,我们从新闻报道上经常可以看到,而每每到这个时候,我们听到的答案,死亡原因的解释通常也都是“突发性心脏病”。

真的是这样吗?

如果怀疑不是,又要如何判断一个人的猝死是由于突发性心脏病抑或是其他呢?

实际上,由于猝死的尸体现象和外伤并不是很明显,而且也不具备特异性,所以如果仅靠普通的尸检,很难看出端倪,只有通过组织病理学的检验,才能得出死亡真相。

在想弄清楚这个问题前,还需要了解两个问题。一个是猝死的原因:是不是突发性心脏病引起的;另一个是死亡方式:是什么引起了突发性的心脏病。

对于这个问题,病理学检验有两个经典的案例:

说是有辆汽车撞在了路边的树上,车辆损毁非常严重,驾驶员也在当场就死掉了。

经过初步调查,警方认为受害者很有可能是驾车自杀。

对于为什么得出这个结论,他们说:首先,受害者的右脚是死死地踩在油门上的;其次,在尸体解剖后,发现受害者的胃里有大量未消化的食物,而且毒物检测还发现了毒鼠强。

由此,警方认为受害者是在服毒后,又驾车撞树,企图自杀。

然而,经过进一步的检查发现,事情并没这么简单。

因为死者血液中的毒鼠强并没有达到致死的浓度,而且警方对于服毒后驾车撞树的推断也缺乏证据,这些都引起了复检法医的关注。

为了得到真正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法医们采集了死者的心脏、肝脏和肾进行了组织病理学检查。

在他的心脏上,法医们发现了冠状动脉粥样的斑块形成,而且明显狭窄,局部狭窄超过了50%。因此他们断定,死者是在驾车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而死亡的,属于心源性猝死,并推翻了先前警方先服毒鼠强,又开车撞树自杀的结论。

此后,警方再次详细地调查了死者的社会关系和案发前的通讯记录。

他们发现,死者生前患有心脏病,而且还表现为冠状动脉狭窄。不过,并未出现过任何症状。

出事那天,他是饭后驾车回家时,在行驶途中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中,对方说自己刚刚在死者饭菜中投毒了。

死者在惊恐之下,猛踩油门想去医院。不过,由于惊恐和紧张过度,他那狭窄的冠状动脉突然发生了痉挛,并导致心脏缺血、缺氧,最终心跳骤停而死亡。

这个案例说明,通过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于一些心源性的猝死,也就是突发性心脏病来说,我们往往可以在病理切片中发现冠状动脉狭窄硬化、粥样斑块形成、心肌细胞缺血坏死、纤维组织增生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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