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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奇迹”的形成与未来(3)

大国战略 作者:唐晋


  失去的只是锁链:改革前期的公正性增益

  理性计划与非理性的命令如果对改革的效率增益有影响,那么改革前体制的束缚——保障功能是否协调则有关改革的公平性增益。

  某些自由主义者也许会认为一切“非自由”的安排都没有正当性,但实际上,人们之所以接受某种束缚性共同体的安排,不尽然是因为强制。如果自由能够交换“安全”,包括广义的安全即社会保障,人们是会权衡的:假如牺牲较少的自由能换来较多的保障,那么这种束缚可以被认为是公平的。如果自由的牺牲与保障的获得程度相当,那么这种体制至少也并不显得太不公平。事实上,民主社会主义与福利国家的制度安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得到相当多的现代公民的拥护。中国与东欧改革前的旧体制当然不是民主社会主义,人们也没有权力(通过选票)在这两者间进行权衡和交换。但体制的束缚与保障功能仍成为“不自由”的两面而给人以不同的感觉。一般地说,任何改革前体制都没有实现所谓“共同富裕”的乌托邦,但很多国家这种体制具有的社会保障功能还是明显的。而走出旧体制的“转轨”过程,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两种意义上的自由”过程:既摆脱了束缚,也失去了保护。

  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旧体制中受到的束缚与保护程度是不同的,相对而言,受到束缚少而得到保障多的群体会觉得这个体制比较公平,反之会觉得它不公平,并强烈地要求变革。同样对于转轨过程而言,如果某个群体在此过程中摆脱的束缚多于其失去的保障,甚至是只摆脱束缚没有失去保障,他们会拥护改革并认为它是公平的。而如果摆脱的束缚很少而失去的保障更多,他们就会感到不公平了。这两类群体孰众孰寡,就决定了整个社会对改革的接受程度,或者说是改革的“公平”程度。

  与民主福利国家的价值体系相比,改革前旧体制的社会保障在其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本来就较低,尽管旧体制的意识形态基础也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但这种“理想”的基础是所谓“科学”而非人道,为了合乎科学、因而据说最终也合乎正义的目的而强制人们作出牺牲,是合乎逻辑的。苏联建国初期很有影响的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新经济学》就把“苏维埃经济”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前为“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后为“社会主义积累”时期。他认为发展普遍福利那是到了“社会主义积累”阶段的事,而在此之前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时期,苏维埃的任务是“比资本主义更严厉地‘剥削’农民”来完成原始积累。因此苏联在整个斯大林时代,农民在受到严厉束缚的同时根本没有什么福利可言,甚至不只一次地出现过饿死大量农民的“体制性饥荒”。如果那个时候发生转轨,农民的热情恐怕不会亚于中国式的“改革奇迹”。

    然而历史并没有这样演进,而苏联毕竟在“理性计划”的安排下相对有效地利用了牺牲农民利益乃至生命换来的“原始积累”,完成了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到了勃列日涅夫时代,不仅农民人口已是少数,而且苏联工业的积累也已不必依靠“剥削”农民。相反地,工业“反哺”农业的过程已经出现。当时苏联农业中不仅国营农场比重已经超过集体农庄,而且自1966年最高苏维埃通过《关于全苏集体农庄实行有保障的工资制》决议后,集体农庄成员的福利保障水平也与城市国营企业工人大体相当了。于是当市场经济转轨开始时,苏联农民的感受与我国农民在1980年代改革时的感受相差悬殊,而与我国1990年代国企改革时工人的感受却有类似之处:失去保障的“代价”成为出现严重问题和不公平感的根源。

  而在一些东欧国家还有更为悬殊的情况:不仅捷克、东德等原来就已工业化的国家没有原始积累问题,像波兰、南斯拉夫等国,原来在共产党时代就没有搞集体化,他们的农民一直是私有小农,拥有不亚于我国农民改革后才拥有的种种自由,而当时的体制为了增加意识形态对农民的吸引力,在农民人口比例不大而且工业化水平较高的条件下给他们的小农提供了相当高水平的福利保障。如波兰1972年全国农民实行公费医疗,1978年全国农民实行退休制,同时还建立了国家财政支持的农业产前产后服务系统(即所谓“农业圈”制度),而为了争夺对农民的影响力,教会方面也与政府展开“支农竞争”。如1983年教会就建立了20亿美元的农民援助基金,向农民提供各种生产、生活保障。这样到了市场经济转轨时,他们的农民就与我国的农民处于完全相反的境况:他们原来就没有多少束缚需要摆脱,而原来受到的高水平保障却有失去的可能。因此毫不奇怪,波兰转轨初期最抵触的阶层就是农民。

  与这些国家不同乃至几乎相反的是:我国改革前体制的“原始积累”不仅力度大,而且由于缺乏“理性计划”浪费严重,以至尽管从数字上看到改革时我国产值中工业的比重并不低,但它缺少自我积累的能力,一直处于靠“剥削农民”来维持的状态,致使我国农民在旧体制下受到比苏联、东欧更严重的束缚,而基本得不到什么社会保障。一个突出的事实是:除了众所周知的三年大饥荒造成饿殍盈野的惨剧外,农村小规模的非自然原因饿死人现象从统购统销时代一直到1975年在档案中都时有发现。

    周其仁先生曾说,改革前我国的工农业都是“国家控制的经济”,真正的区别不在于“全民”还是“集体”,而在于当时的国营企业是“国家控制、国家承担控制后果”的经济,而农村人民公社则是“国家控制、农民承担控制后果”的经济。这实际上指的就是农民只受严厉束缚,而几乎得不到国家的什么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转轨初期对于农民而言几乎是无代价的好事,套用一句老话,他们在改革中“失去的只是锁链”。

  改革前中国的人口80%以上是农民,仅这一点就决定了改革前期绝大多数人是受益者。而这一“公正性”又因改革起因于“走出文革”而进一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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