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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治水之功

柳诒徵讲文化 作者:柳诒徵


唐、虞之时,以治洪水为一大事。洪水之祸,为时之久,已详于前。兹篇所述,专重治水之功,以明吾国有史以来之大势。按吾国遭水患者非一次,以治水著者亦非一人。《论语摘辅象》称伏羲六佐,仲起为海陆,阳侯为江海……是皆治水之官。

《礼记·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

按共工氏时,洪水之祸最酷,后土能平九州,当亦专长于治水者。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蔡墨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

是修、熙二子,为少皡时治水之官也。

共工治水,专事湮塞,为害孔巨。

《国语·周语》:“昔共工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堕高湮卑,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共工用灭。”

后土继之,而其法不传,疑必力反共工之所为。唐虞时,鲧、禹父子相继治水,初亦蹈共工之复辙,始改为疏浚。此可知人事必具有经验,往往有前人已经失败、后人复效其所为者,必一再试之而无功,然后确信失败者之法之不可用,正不独治水一端也。

鲧之治水,曰湮、曰障。

《书·洪范》:“箕子曰:我闻在昔,鲧湮洪水,汩陈其五行。”

《祭法》:“鲧障鸿水而殛死。”

《山海经·海内经》:“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湮洪水。”

殆惟多筑堤防,以遏水势,故经营九载,而功弗成。

《尧典》:“九载绩用弗成。”

然因治水而得城郭之法,后世且崇祀之。亦不可谓鲧为无微功也。

《祭法》疏称:“鲧障鸿水殛死者,鲧塞水而无功,而被尧殛死于羽山,亦是有微功于人,故得祀之;若无微功,焉能治水九载。《世本》云‘作城郭’,是有功也。”

禹伤父功不成,劳身焦思,以求继续先业而竟其志。

《祭法》:“禹能修鲧之功。”

《史记·夏本纪》:“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

《吴越春秋》:“禹伤父功不成,循江溯河,尽济甄淮,乃劳身焦思以行七年,闻乐不听,过门不入,冠挂不顾,履遗不蹑。功末及成,愁然沈思。”

其法盖先行调查测量。

《皋陶谟》:“禹曰:予乘四载,随山刊木。”

《禹贡》:“禹敷土,随山刊木。”郑玄曰:“必随州中之山而登之,除木为道,以望观所当治者,则规其形而度其功焉。”

《史记·夏本纪》:“行山表木(《索隐》:表木谓刊木立为表记),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撵。左准绳,右规矩。”

按立木为表记,及携准绳规矩,皆为调查测量之事。郑说规其形而度其功,亦即此义。赵君卿《周髀算经注》:“禹治洪水,决流江河,望山川之形,定高下之势,乃勾股所由生。”此一证也。而后从事于疏凿。

《淮南子·本经训》:“舜之时,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江淮通流,四海溟涬,民皆上丘陵,赴树木。舜乃使禹疏三江五湖,辟伊阙,导廛涧,平通沟陆,流注东海。鸿水漏,九州干,万民皆宁其性。”

《修务训》:“禹沐浴霪雨,栉扶风,决江疏河,凿龙门,辟伊阙,修彭蠡之防,乘四载,随山刊木,平治水土,定千八百国。”

其所治之诸水具详于《禹贡》。史家推论其功,尤以导河为大。

《史记·河渠书》:“河菑衍溢,害中国也尤甚。唯是为务,故道河自积石,历龙门,南到华阴,东下砥柱,及孟津、雒汭,至于大邳。于是禹以为河所从来者高,水湍悍,难以行平地,数为败,乃厮二渠,以引其河,北载之高地,过降水,至于大陆,播为九河,同为逆河,入于勃海。九川既疏,九泽既洒,诸夏乂安,功施于三代。

按河自龙门,至今河间、天津等地,其长殆二千里,皆禹时以人力开凿而成。而中国人造之河流,不自南北运河始也。

专治一河,其工之巨,已至可骇,矧兼九州之山水治之。北至河套,南至川、滇,西至青海,东至山东,其面积至少亦有七八百万方里。鲧治之九年,禹之十三年,合计二十二年,而九州之地尽行平治。以今人作事揆之,断不能如此神速。故西洋历史家,于禹之治水极为怀疑。

《支那太古史》(夏德)引爱多阿尔比优氏之说曰:“黄河自入支那以上,其流程达于五百六十力格;江水自禹所视察之湖广地方之大湖以下,其长约二百五十力格;汉水自发源至与江水合流处,长约百五十力格。合计三河之延长,殆达于一千力格。加以禹所治之他河,当有一千二百至于一千五百力格。夫古代支那之大纪念物,即万里长城,虽以非常之劳作而成,其长亦不过三百力格。然此巨大之建设,实亘非常之岁月。其初秦、赵、燕等诸国,业已陆续建造,至秦始皇帝,不过修缮而增设之耳。且以此等泥土筑造之城,比之绵亘一千二百乃至一千五百力格之大河,修筑堤防、开浚水道之事,犹为容易之业,然其难且如此,则禹之治水,当需多大之劳苦与岁月乎?试以隆河之屡次泛滥为比,隆河之下流,较之黄河、长江之下流,不过四分之一,然治之犹需若干功力。彼禹之修改支那之大河,几与修正微弱之小川之水道无异。则此等具有怪力之禹,殆非人间之人也。”

按治水之难,以人工及经费为首。近世人工皆须以金钱雇之,故兴工必须巨款。吾国古代每有力役,但须召集民人,无须予以金钱。故《书》、《史》但称禹之治水,不闻唐、虞之人议及工艰费巨者,此其能成此等大工之最大原因也。西人但读《禹贡》,不知其时治水者,实合全国人之力,故疑禹为非常之人。若详考他书,则知其治水非徒恃一二人之功。观《史记》、《书经》注疏即可知矣。

《史记·夏本纪》:“禹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士。”

《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州十有二师。”

伪《孔传》:“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治洪水,辅成之,一州用三万人功。九州,二十七万庸。”孔颖达疏:“治水之时,所役人功,每州用十有二师,通计之,一州用三万人功,总计九州用二十七万庸。庸亦功也。州境既有阔狭,用功必有多少,例言三万人者,大都通率为然。惟言用三万人者,不知用功日数多少,治水四年乃毕①,用功盖多矣,不知用几日也。”

按孔氏以周法证夏事,谓一州用三万人。《尚书大传》则曰:“古者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三朋而为里,五里而为邑,十邑而为都,十都而为师,州十有二师焉。”注曰:“州凡四十三万二千家。”据此,则当时每家出一人,助禹治水,即一州有四十三万二千人。九州之水,所用徒役,都三百八十八万八千人。虽未必同时并作,而经年累月,更番迭起,故能成此巨功也。

禹之治水,不徒治大水也,并田间之畎浍而亦治之。

《益稷》:“禹曰:予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

伪《孔传》:“一畎之间,广尺,深尺,曰畎;方百里之间,广二寻,深二仞,曰浍。浚深之至川,亦入海。”

孔子之称禹,不颂其治江河,而独颂其尽力沟洫。

《论语·泰伯》:“子曰:禹吾无间然矣!……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

盖畎浍沟洫之利,实较江河巨流为大。

《日知录》(顾炎武):“夫子之称禹也,曰‘尽力乎沟洫’。而禹自言,亦曰‘浚畎浍距川’。古圣人有天下之大事,而不遗乎其小如此。古之通津巨渎,今日多为细流,而中原之田,夏旱秋潦,年年告病矣。”陈斌曰:“三代沟洫之利,其小者,民自为之也;其大者,官所为也。沟洫所起之土,即以为道路;所通之水,即以备旱潦。故沟洫者,万世之利也。试观甽田之法,一尺之甽,二尺之遂,即耕而即成者也。今苏、湖之田,九月种麦,必为田轮,两轮中间,深广二尺。其平阔之乡,万轮鳞接,整齐均一,弥月悉成。古之遂径,岂有异乎?设计其五年而为沟浍,则合八家之力,而先治一横沟,田首之步之为百八十丈者,家出三人,就地筑土,二日而毕矣;明年,以八十家之力治洫,广深三沟,其长十之,料工计日,三日而半,七日而毕矣;又明年,以八百家之力为浍,广深三洫,其长百沟,料工计日,一旬而半,三旬而毕矣。即以三旬之功,分责三岁,其就必矣。及功之俱成,民甽田以为利。一岁之中,家修其遂,众治其沟洫,官督民而浚其浍。有小水旱,可以无饥;十分之饥,可救其五。故曰万世之利也。”

使仅有九川距海,而无畎浍距川,则农田水利,仍无由兴,而治川之功,为虚费矣。然此义若再为西人言之,则必更惊禹之神奇,谓禹遍天下之沟洫而一一治之。不知禹之浚九川及浚畎浍,皆身为之倡,而人民相率效之。

《淮南子·要略》:“禹之时,天下大水,禹身执蔂臿,以为民先。”

虽其勤苦异于常人,《庄子·天下篇》:“墨子称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小者无数。禹亲自操橐耜,而九杂天下之川,腓无胈,胫无毛,沐甚雨,栉疾风。”

而以大多数之人民之功,悉归于禹,则未知事实之真相耳。

治水之功,除水患,一也;利农业,二也;便交通,三也。观《禹贡》所载各州贡道:

〔冀州〕夹石碣石,入于河。

〔徐州〕浮于淮、泗,达于河。

〔豫州〕浮于洛,达于河。

〔兖州〕浮于济、漯,达于河。

〔扬州〕沿于江、海,达于淮、泗。

〔梁州〕浮于潜,逾于沔,入于渭,乱于河。

〔青州〕浮于汶,达于济。

〔荆州〕浮于江、沱、潜、汉,逾于洛,至于南河。

〔雍州〕浮于积石,至于龙门西河,会于渭汭。

是各州之路,无不达于河,亦无不达于冀州帝都者。以政治言,则帝都与侯国消息灵通,居中驭外,故能构成一大帝国;以经济言,则九州物产,转输交易,生计自裕。故人民咸遂其生,而有“于变时雍”之美。犹之近世国家,开通铁道,而政治经济,咸呈极大之变化。《禹贡》所称治水之功效谓:

九州攸同,四隩既宅,九山刊旅,九川涤源,九泽既陂,四海会同,六府孔修。庶士交正,氐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中邦锡士姓。祇台德先,不距朕行。

洵非虚语也!

①治水年数,或曰十三年、或曰四年,盖以鲧之九年,合禹四年计之为十三年也。孔曰四年乃毕,是以为十三年中,应除鲧之九年也。然《史记》一曰禹抑洪水十三年,再曰居外十三年,皆指禹一身言,不兼计鲧之九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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