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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交锋(4)

权力:法院院长 作者:黄云峰


丁雨晨向财务人员出具了法律手续。李敏和徐梦只好签字。

五金厂厂长接到李敏的电话,可就长了脸。因为他知道厂里刚刚到了一批款,40万哪,不是个小数。万一给执行走了,那可就坏了大事了。他赶紧和公安局联系。

张局长,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把我们厂的财务室查了。厂长明知是法院的人,故意这样说,他们提走了我们的大批现金,请赶快派人来,不然就来不及了。张局长问,对方是什么身份,来了多少人?厂长告诉说是马陵法院的,但没穿制服,好像是三个人。局长说,如果是法院的,就不好插手。厂长着急地说,我们可是公安局挂牌保护的企业,你们不能光说不管事。局长说,不是不管,是不好管。厂长拿出撒手锏,说,我的局长大人,厂里可就只有这点周转金了。你们刑警队让我们赞助的五万元办案经费,也都在里面。再说啦,与其让外边人拿走,还不如再多赞助你们一些办案经费呢。张局长听说有钱,口气软了些,问,他们都没穿制服?厂长说,肯定没有。局长大人,你就说是我们报案称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扰乱生产秩序的,你还不好办吗?局长说,好吧。我马上派人去。

郑一鸣、朱民生、丁雨晨提着钱袋,正暗自庆幸,准备出门时,只见两辆警车“呜哇呜哇”呼啸而至,几个警察跳下车来,凶神恶煞般地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郑一鸣、朱民生用身体护着提钱袋的丁雨晨,丁雨晨则把钱袋紧紧抱在怀里。

这时,许多工人围上来看热闹。

郑一鸣很镇静地对110熊大队长说:“我们是马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今天在这里依法执行公务。请问你们这是怎么回事?”说着便向大队长出示了证件。

110熊大队长说:“对不起,我们接到举报,说有人非法扰乱该厂的生产秩序,并强行扣押企业流动资金,领导要我们前来调查此事。”

朱民生说:“我们是依法对五金厂进行强制执行,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是违法行为!”

110熊大队长说:“对不起,我们是奉命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嘿,这真是八路军碰上了新四军,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郑一鸣气得乱蹦也没办法,他指着110大队长说,“今天你是领头的,这样做你就不考虑法律后果!”

110熊大队长毫不理会地说:“我们是执行上级命令,法律后果有他们负,我们不问。领导说了,只要你们将非法扣押的企业流动资金留下,尽管走人,决不会有人留你们。”

郑一鸣斩钉截铁地说:“这绝不可能!你们知道吗,海州五金厂拖欠马陵国鼎厂的货款有多长时间了吗?一个好端端的大企业,硬是被这些赖账户拖垮了!”

110熊大队长狡辩说:“那这事也该由我们法院管呀,凭什么让你们来问?”

郑一鸣耐着性子,解释说:“马陵是合同的履行地,本案的管辖权当然归马陵法院。再说啦,这个案子也是马陵中级人民法院判的,所以归马陵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110熊大队长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为了地方利益,故意装糊涂罢了。此刻,他板着一副黑脸,对郑一鸣说:“我不管你那些,你们今天要是带走资金,我就认定你们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带走你们。”

这时围观的工人开始起哄,大喊大叫:“带走他们!决不能让他们抢走我们厂的钱!”

朱民生气得脖子上青筋暴起,大吼一声:“我们是法官,我们是依法办案的,我看谁敢带走我们!”

郑一鸣怕发生不测,几十万的现金,要是被坏人抢了,那还得了!他连忙用手机通知法警。

法院的警车鸣响警笛,一路呼啸着冲进厂里。两名法警跳下车,挤入人群,持枪护在郑一鸣他们两侧。此时,提着现金款袋的丁雨晨居中,前有郑一鸣,后有朱民生,两边是两个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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