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北岛:南非行(3)

明报:出入山河 作者:饶宗颐


我们上天堂那功夫,男一拨诗人下了地狱--德班一个贫民区的图书馆,他们的听众是些破衣烂衫的黑孩子。"白求恩"告诉我,最奇怪的是,那图书馆居然没有一本书。

第二天,我和加拿大的罗娜、印尼的阮锥夫妇去为另一群天使朗诵。我和罗娜打头阵。罗娜天生是个好老师,学生马上喜欢上她了。她的诗大都关于男欢女爱,用词之大胆,让我都脸红。她得过加拿大所有重要的文学奖,但许多学校禁止用其诗作教材。我警告她,千万别在这儿读那些色情诗。她读了首诗,是关于洋葱头的爱情。最后,由阮锥压轴。他声称,在印尼,诗人相当于巫师。他朗诵果然有作道场的架式。他妻子精瘦,话不多,一直用摄像机紧紧盯着她丈夫,好像生怕他从巫术中消失。最后阮锥把妻子请上台,两人面对面搂着,含情脉脉地对唱起情歌来。舞台灯光转暗。

我认识了南非诗人兼歌手哥特(Gert)。他是个来自偏远地区的小伙儿,晚到了两天。"基督"告诉我,他开车去机场接哥特。小伙子有点儿惊慌失措,"我,我简直不敢相信,像您这样的大人物来接我……""基督"笑着回答,"诗人中没有等级制度。"

我和哥特上街。他胡子拉碴,穿粗布小褂,露出结实的臂膀。我逛商店时,他坐在咖啡馆给女朋友写信。这是他头一回出远门。他在地图上指着他的家--南非腹地的小镇,让我下次来一定去看看。"那儿的生活很不一样,"他就。他看人的方式很特别,眯缝着眼睛,直勾勾的,有点儿狡黠,有点儿迷惘。

我们在一家印度快餐店吃午饭。他当过跑堂、守门人和酒吧保镖--"我表面很壮,其实胆小如鼠,在紧急关头,随时准备逃跑。"他的英文短促含混,不易听懂。这两年,他作为歌手开始走红,出了激光唱盘。今年夏天,鹿特丹诗歌节要请他去朗诵。说到此,他眼睛中出现了短暂的空白。

诗歌节进展顺利。朗诵前诗人们互相买酒,开玩笑。英语集团和法语集团交叉走动,不会出现偏差。我突然想起R?S?托马斯的话:如果这个世界的人们从没有互相发现,日子会好得多,有大片的水域隔开他们。也许他是对的,交流引起新的争斗--由于新的支配欲望,这自然是很痛苦的事。

"如果这个世界的人们从没有互相发现,日子会好得多,有大片的水域隔开他们。"托马斯这话也许是对的。

牙买加的罗娜把我拉到一边,神秘兮兮的。她正忙着凑份子,给诗歌节的组织者买礼物。

"撒哈拉人"在露台上,面对黑暗发表演讲:该死的美国文化,用美元占领了全世界。我的家乡啊--他声嘶力竭地叫喊。"黑手党"换了副墨镜和一条白色领带,对"撒哈拉人"做出如下评论:"他把他的沙漠理想化了。他为什么住在法国,从来不回到他那可爱的沙漠去?""基督"皱皱眉头,说:"这恐怕也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困境--把自己的过去理想化。"

"黑手党"在舞台上比在现实中容易理解。他的诗是黑色的,与穿着一致。

"白求恩"的诗跟他的companion罗娜一样,充满了色情意味,有许多关于器官的描绘。他们俩把诗当成卧室的镜子。

"哲学家"在朗诵前,发表了一个关于诗的声明。

哥特抱着吉他上台,他用一个特制钢架把口琴固定在嘴边,边弹边吹边唱。他的声音放松,略有点儿沙哑。同时,投影机把一组照片打在银幕上,其中有家庭合影,有伸向天边的铁路,有城市的灯火。那是关于一个乡下小伙儿淡淡的忧愁和离开家乡的惆怅,还有对远方的向往。

我们在一家印度饭馆进餐。我喝多了,为阮锥夫妇唱了印尼民歌《星星索》,为阿娜唱了罗马尼亚民歌《乔治参军》,为"白求恩"唱了加拿大民歌《红河谷》,和"基督"合唱了《国际歌》。

由于时差,我很早就醒了,打开电视,看CNN早上六点钟的新闻。印尼的政局动■,学生运动随时有被镇压的危险。忧心忡忡的阮锥,成了早餐桌上的中心人物。他们打不通电话,五个孩子都卷入了,一个还是小头目。而阮锥本人,被认为是当地的精神领袖之一,他回去有被关押或拒绝入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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