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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叔青:回到哈佛(1)

明报:出入山河 作者:饶宗颐


第一日

六月初,与罗拔回到哈佛,参加他毕业廿五周年的校友会,康桥在晴天细风中,风情依旧。最近一次重访,是四年前徙缅恩州海边度完假,特意和女儿来此小住,带她漫步校园,感受最高学府的气氛,期望她长大后成为家中第三代哈佛人。

新生食堂报到后,由穿红外套的女生引领住进宿舍。穿过校园,早来的校友们,忙着辨认彼此胸前的名字牌,拍肩拥抱,久别重逢惊喜之声四起。罗拔被认出了,热切地伸出手相互紧握,间隔了廿五年的同窗之情一下又衔接了起来。

分配的住处在顶楼,别看这留校打工的女生瘦小纤弱,力气却惊人,拾上衣箱飞奔四楼。一打开房间,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时至今日,仍然是身份象征的哈佛,大一学生宿舍竟然如此寒碜,像极了徒有四壁的监牢,除了两张单人床,堪称古董的木造书桌,可能从建校那年,就没换过,其余空无一物,有如遭过洗劫一样,刚搬出的学生连灯泡都没忘记摘走,字纸篓也不肯留下。

赤脚立在光裸的磨石子地上,我感触很深了。这几年,为了探访古文明遗迹,每每自备浴巾、厕纸、拖鞋,深入所谓落后的印度、缅甸,几次全派不上用场,这下住进哈佛宿舍,却得从香皂买起。

罗拔大一的室友约翰,听说我们从香港赶到,推门进来叙旧。

"怎么样?又回到老巢了!"

妻子戴安说:"这间可好多了,起码比我们一楼的光亮。"

我无言以对。他们住在撤冷附近的小城,离哈佛才几个小时车程,约翰形容十周年的校会,同学们正值成家立业的盛年,个个力争上游,老同学相见,互别苗头,竞争的很厉害。

"这回气氛该融洽了吧?每个人都功成名就了。"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设在曲棍球中心的晚宴,波克校长率领董事、院长一行人,排队和校友及家眷握手欢迎。酒会气氛热烈,寒暄欢呼声此起彼落,我夹在千多个初识的人群中,却毫无局外人的陌生难堪之感,校友会的勉力就在于此吧?!

酒酣耳熟,坐在山德士剧院,聆听学生合唱团出国前的临别演出。

"平常这里用来当课堂。"罗拔说。

古色古香的袖木结构,在灯光下一片温馨,弧形的舞台,线条优美,完整密封的空间,令人有置身雕塑之内的感觉。

哈佛建校以来,类似的课室,造就了无数人才,代代相继,延续着常春藤学院的传说。回到宿舍,阁上两扇木门的窗,扣上老式的铜环,感到处身历史之中,房内的木窗、书桌,保存了新英格兰移民初期的风味。

有人敲门,回来参加五十周年校友会的白发绅士,带他妻子上四楼看他大一住过的宿舍。

第二日

隔天早晨,置身多柱子的白色教堂,参加追思悼亡礼拜,便感到凄寒了。原以为还没有到死的年纪,却已有五十个与罗拔同龄的同学弃绝人世。也里六二年毕业的黑袍牧师,每念一位亡者的名字,丧钟静静地敲响一声,余音过后,一个生命就这么结束了。死亡的理由不一,有厌世自取性命,大多数是输给病魔,与罗拔相交甚笃的一位考古人类学家,发现了改写泰国历史的板青文化,却因长期暴烈日,招致皮肤癌,攫获了他刚过三十的年轻生命。

死亡不顾时空,亘古以来,一味执?孤行,被誉为"报道文学之父"的哈佛毕业生约翰?里德,也只在这世间盘旋了短短的三十三年。

这天中午,校友们各自回到从前住过的宿舍聚餐怀旧,我才知道,八十年前,约翰?里德也住在这由采金发迹的资本家捐建的亚当宿舍。据罗拔说,这儿有特别的厨房,伙食一向好过其他宿舍。

"这儿和从前诸位住的时候,没多少变样吧?!走廊墙上多了两幅画,其中一幅是约翰?里德的画像,他的同学为他画的,"舍监不无自豪地:"七三年,我们从仓库翻出这幅画,挥掉灰尘,挂了起来……"

画中的里德,紧握右拳,怒睁一双浓眉下锐利、但阴沉的鹰眼,就是这对眼睛,目击了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革命的真相,使他"力图以一个有良心的记者的观点,去看待所发生的事件,认真记下真实的情况--"写出了二十世纪影响深厚、最重要的报告文学《震撼世界的十天》。以一支笔震撼世界的作者里德,他的画像却尘封了半个多世纪,才允许在他母校的宿舍出现,对校徽上强调真理、标榜思想自由的哈佛,是个莫大的讽刺,然而,回顾从二十年代以来,美国顽强的反共传统,也就不足吃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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