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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背对背换位舞步(7)

绞河镇的最后一夜 作者:(美)约翰·欧文


“别忘了让卡尔警官也见鬼去。”厨师对他说。

“那当然,”凯彻姆欣然同意,“那个该死的牛仔。”

让凯彻姆留下伤疤的,正是卡尔警官。这位警官经常在舞厅或客栈的酒吧间制止斗殴。有一次,他在制止凯彻姆斗殴时,用他那支长筒的点四五柯尔特手枪砸在伐木工的脑袋上——“只有新罕布什尔州才有这么爱炫耀武器的混账。”这是凯彻姆的看法。(从此卡尔警官就成了“牛仔”。)

但在丹尼·巴希亚盖洛普看来,比起开枪射脚或者射膝盖,卡尔警官觉得用点四五柯尔特手枪砸人的前额更合适——这个牛仔一般喜欢把开枪这种方式用在加拿大临时工身上。这通常意味着,法裔加拿大人没法再在森林里干活了;他们只能回魁北克去,对此,卡尔警官觉得无所谓。

“我刚才说什么了吗?”凯彻姆问厨师父子。

“你正在轻型蒸汽机车工人和卡车司机这个话题上施展你的口才。”多米尼克告诉他的朋友。

“让他们见鬼去吧,”凯彻姆不假思索地回答。“我要到北方去——只要不在这儿,去哪儿都行。”他宣称。凯彻姆仍然坐在帆布床上,他端详着石膏模子,仿佛这是一条刚装上去但毫无用处的肢体;他嫌恶地盯着它看。

“那是,当然。”多米尼克说。

丹尼在工作台面上干活儿,切做煎蛋饼用的胡椒和西红柿;男孩知道,凯彻姆整天把“到北方去”挂在嘴边。新罕布什尔州的米尔斯菲尔德和第二大学赠与地两个地区,如今的正式名称是北方大森林和缅因州威尔森斯米尔斯东南部的阿济斯科哈山地区,这两个地方都是对凯彻姆不乏吸引力的伐木区。但经验老到的河道工兼使用马匹的伐木工知道,前面说过的那些“程度与日俱增的机械化”设备也会到北方去;实际上,北方已经有这些设备了。

“你们应该离开这儿,曲奇——你知道你们应该离开的。”凯彻姆说,这时,第一波车头灯的亮光照进了厨房,把炊事屋变得亮堂了一些。

“那是,当然!”厨师又说。就像多米尼克·巴希亚盖洛普一样,凯彻姆口口声声说要走,却留在这儿不动。

在驶来的车辆中,印第安洗碗工的卡车引擎声格外刺耳。“屙不出屎来的老天爷啊!”凯彻姆说,他终于站了起来。“简一直挂着一挡,就不会换挡吗?”

厨师在炉边干活时一直没看凯彻姆一眼,这时他看了看他。“我又没雇她开车,凯彻姆。”

“那是,当然!”凯彻姆只说了这么一句,这时印第安简打开了临街门;印第安洗碗工和其他帮厨的工人进了屋。(丹尼一时纳闷:那扇难缠的门,唯独简开起来毫不费力,为什么呢。)

凯彻姆叠好帆布床和睡袋;他正要把它们拿走,这时简说:“啊喔——厨房里有个伐木工,”她说:“这一向不是什么好兆头。”

“你和你的兆头啊,”凯彻姆没有正眼看她,说,“你丈夫已经死了?还是咱们得把庆祝活动推迟?”

“我还没嫁给他呢,我也没这个打算,”简像往常一样回答说。印第安洗碗工跟卡尔警官住在一起——后者跟凯彻姆与厨师素来不和。多米尼克比凯彻姆更不喜欢那个牛仔——简跟他在一起的时间也不长,而且(说到兆头)她隐隐约约地提到过,她也许要离开他。他打她。厨师和凯彻姆不止一次地议论过简的青眼圈和绽裂的嘴唇,就连丹尼也注意到,她上臂有拇指大小和指印状的淤青,显然是警官抓着她摇晃时留下的。

“挨打我能受得了,”简平时都是这样告诉凯彻姆和厨师的,不过他们这样关心她的安全,显然让她觉得高兴。“不过卡尔应该小心点,”她只是偶尔加上这样一句,“总有一天,我会反过来揍他一顿。”

简是个大个子女人,她(像往常一样)把十二岁的少年搂在肥大的腰间,向他问好。男孩跟她的乳房一般高,她的乳房硕大无朋,就连她在寒冷早晨穿的宽松套头衫也遮掩不住它们。印第安简还有一头丰盈的黑发——编成了一根粗大、整齐的辫子,垂到了臀部。哪怕简穿着宽松长运动裤或松弛的粗棉布裤——这是她选择的厨房工作服——也遮掩不住臀部的丰满。

她头上戴了一顶1951年版的克利夫兰印第安人队棒球帽,为容纳辫子,帽子上开了个洞——这顶帽子是凯彻姆送的礼物。有一年夏天,凯彻姆受够了蚊蚋叮咬,尝试着开了一次卡车,跑长途去送木料,这顶棒球帽真的是他从遥远的克利夫兰弄来的。(丹尼只能猜想:这肯定是在凯彻姆认定所有卡车司机都是混账之前的事。)

“唔,简,你是印第安人——这顶帽子给你吧!”当时凯彻姆是这么说的。帽子上的徽标是瓦荷酋长的红脸膛,这个印第安人咧嘴大笑,字母C把他的脑袋和他佩戴的一部分羽饰围在中间。叉骨形状的C是红色的;帽子是蓝色的。至于瓦荷酋长是什么人,凯彻姆和印第安简都不知道。

十二岁少年常听简说起这件事,这是简最喜欢提起的事情之一。丹尼记得有一次,简摘下这顶克利夫兰印第安人队的帽子,跟男孩讲起凯彻姆怎样将这顶帽子送给她。“其实凯彻姆年轻时长得蛮英俊的。”简从来不忘记告诉孩子。“不过他一向不如你爸帅,也比不上将来的你,”印第安洗碗工总是补上这么一句。她这顶大笑的印第安人棒球帽被水浸过,还沾上了厨房的油渍。简喜欢把这顶瓦荷酋长的帽子扣在十二岁少年的头上,它低垂在孩子双眼上方的前额处,他能感觉到,他的头发从帽子后面的那个洞里伸了出来。

丹尼从未见过印第安简把头发解开会是什么样,尽管她照顾过他很多次,特别是他小时候——那时他还太小,不能跟父亲一起去河边的工地,这就意味着,晚上孩子不能睡在用作厨房的移动工棚里。简常常安顿小丹尼睡在炊事屋厨房上方的房间里。(丹尼推测,父亲不在的那些晚上,她肯定睡在父亲的卧室里。)

第二天早上,当简给孩子做早餐时,一点也看不出她那长长的黑辫子曾经解开过——不过很难想象,睡觉时编着又粗又长的辫子能有多好受。不过丹尼知道,简可能在睡觉时也戴着克利夫兰印第安人队的棒球帽。疯狂大笑的瓦荷酋长是个始终心怀警惕的、恶魔般的存在。

“我就不打扰你们这些女士干活儿了,”凯彻姆说,“上帝知道,我可不想碍手碍脚。”

“上帝知道,”一个帮厨的女工说。她是锯木工婆娘之一——帮厨的女人大多是锯木工婆娘。她们都是结过婚的胖婆娘;只不过印第安简更胖,而她也没跟卡尔警官结婚。

警官也是个胖子。牛仔的块头跟凯彻姆不相上下——尽管凯彻姆并不胖——而且牛仔的人品有些下作。丹尼得出的结论是,人人都瞧不起牛仔,但卡尔警官总是连选连任,从来没有竞争对手;这很可能是因为绞河镇上别人都不愿意当警官,一丁点儿也不愿意。他这份工作主要就是制止斗殴,设法把法裔的加拿大流动散工送回魁北克。卡尔警官的做法——就是开枪射他们的脚或膝盖——有些下作,但确实管用。可是什么样的人,才会愿意用枪管把别人打破头,或者开枪射人家的脚或膝盖?丹尼弄不清。男孩喜欢的印第安简,为什么愿意跟那样一个牛仔一起生活呢?

“在这儿过日子就得将就,丹尼尔。”男孩的父亲常说。

“只有姿色衰退的女人才能跟卡尔警官一起生活,”凯彻姆努力给小丹尼解释,“不过等到女人的姿色衰退得太厉害,卡尔就会另找别人了。”

丹尼·巴希亚盖洛普估计:所有的厨房帮工,当然那些锯木工婆娘每个都不例外,她们的姿色都已经衰退了。虽说印第安简比她们所有人都胖,但她仍然有一张俏脸和一头令人赞赏的秀发;她还有一对绝妙的乳房,厨师的儿子忍不住会想起它们,(当然)这意味着,他的思绪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飘到简的乳房上。

“男人喜欢女人,是因为男人喜欢乳房吗?”丹尼问父亲。

“问凯彻姆吧,”厨师回答,不过丹尼觉得,凯彻姆年龄太大,不会再对乳房感兴趣了——凯彻姆看起来那样苍老,甚至对乳房根本都不加留意了。不过凯彻姆确实过得不容易:他遭过不少罪,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其实凯彻姆只有三十七岁——他只是看起来显老(乌黑的头发和胡须是例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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