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录:在边缘游走的野狐(代后记)(4)

狼虎之年 作者:野狐


应当提到的是,“干女儿”与“干爹”的情感关系,被很多读者骂为“乱伦”。其实,这是当下现实中一种客观存在的特殊现象,而且这种“干父女”关系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干父女”关系。笔者在写作中也着重描写了当事人的矛盾心理以及这种关系的不堪和尴尬,意图是明显的。这种关系其实与乱伦无关,持这种看法的读者不妨再仔细读读有关章节。

问:《狼虎之年》很贴近生活,是不是有生活原型?

答:小说最大的写作手法和特征就是虚构。但虚构不是凭空胡编乱造,而是源于生活,恰如鲁迅先生说的“杂取种种,合为一个”、“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但这并不意味着胡乱杂取,相反,所取的都是确有价值与特色的东西。

野狐比较笨,不善于编故事,因此虚构半天还是逃不掉原型。大家只要对照参考阅读所述的真实案例和小说就知道了,小说里妓女被杀就是源于这个真实案例的,甚至连很多细节都相似。同样,其他人物和故事也存在生活原型,不用我说明,聪明的读者只要用心观察,就会发现小说里的人物在你身边比比皆是。有时候,野狐慨叹生活本身就是一部精彩的大书,根本无需添油加醋、笔墨修饰,就足以让人目瞪口呆。

问:那你是如何做到把故事写得跟亲历过似的?

答:事实上野狐没做到,或做得很不够。

一个小说作者把虚构的故事写得真实感人如同亲历,这是一种基本的创作能力。如何把故事情节写得符合人物性格和生活本身的逻辑,要靠作者在其已有的生活体验积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想象力来完成。将想象形诸文字,用语言来表现故事和场景,使他们活灵活现富于质感,的确不容易做到,所以野狐时常陷入一种窘境:笔力不济,半天挤不出一个字来。

有人在看过小说《红高粱》后问作者莫言:你把日本人剥中国人人皮的情景写得那么真实震撼,血淋淋的质感触手可及,是不是有过真实的体验?莫言答:我宰过一只兔子。

就是这么回事。

问:我注意到也有读者留言骂你,其中一个骂得很有意思:看男人女人在狼虎之年怎么样如狼似虎,尽在《狼虎之年》,读《狼虎之年》一节,相当于一粒伟哥的功用。

答:呵呵,这位读者没读这本书,或者只看了个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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