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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税负已经超过居民收入水平

税收的逻辑 作者:李炜光


新京报: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中国改革》杂志撰文指出,此前国外某杂志发布的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排行第二的说法有误,随着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快速上升,以及经济的不断发展,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宏观税负不仅有上升的需要,也有提升空间。但是,我看到网友在这则新闻后面的留言,大部分网友不同意肖捷的说法,有些网友还说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应当是全球排行第一。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炜光:世界银行曾对不同国家收入水平的类型提出过一个划分标准:人均GDP低于785美元的国家为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值一般为13.07%;人均GDP为786~3125美元的国家为中下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18.59%;人均GDP为3126~9655美元的国家为中上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1.59%;人均GDP大于9656的国家为高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8.90%(见世界银行《1998/1999年世界发展报告》)。按照这个标准衡量,我国目前仍属于中低收入国家,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2005年为19.39%,宏观税负指标已经超过18.59%的平均值。按照目前税收速度增长,已经超过了中上等收入国家21.59%的水平,怎么可能得出“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世界较低水平”的结论来呢?

我国税制与国外税制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政府的财政收入除税收之外,还有一个几乎可以与它并驾齐驱的收入群: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把这些统统加总起来与GDP相比较,才是真正的“宏观税负”。如果再把制度外“之外”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还有不得不计入企业成本的官员的索贿受贿,那就说不清楚是多少了。所有这一切,都被我们的官员们有意或无意忽略掉了,所以我说他们说的那个“宏观税负”并没有实际的价值就是这个道理,它必然与亿万民众亲身感受到的税收负担带来的“税痛”大相径庭。

所谓“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税收负担总水平,即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也就是大家熟知的GDP的比重。但某些“特色”决定了咱中国的宏观税负不是只有一个。一般的说法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是“小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是“中口径”宏观税负;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是“大口径”宏观税负。

其实我国学者或官员早就采用各种方法测算过“大口径”宏观税负问题,所得出的结论也并无大的分歧,即大口径宏观税负为小口径宏观税负的两倍甚至更多[1]。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培勇教授测算的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早在2000年就达到34.43%,是小口径税收负担的2.43倍;2002年,当时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现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先生撰文指出,我国政府收入的比例为:中央财政预算内税收占GDP的比例为15%,各级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各种制度外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达到35% 的水平[2]。按此计算,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相当于小口径税负的2.33倍。这里面的每一个数据都远远超过中上等国家21.59%的水平,甚至超过高收入国家28.90%的水平。最近,高培勇教授领导的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团队又对中国宏观税负作出最新测算,结果还是在32%以上,与我们的研究结果是非常接近的。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国家税总的官员们为什么对上述结论视而不见,采取回避态度呢?我国高层决策机构前几年就已认识到,财政收入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过高,其结果将成为破坏中国经济结构平衡的重要负面因素[3]。税总官员所谓的我国宏观税负还要提升的说法,不知依据是什么?

新京报:那么,从肖捷的观点和网友实际感受的巨大差异,是否可以看出在贫富差距这个问题上,官民之间在思维意识上也存在着巨大差别呢?

李炜光:是的。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为此担着一份心。原就知道上层决策人士与民间对经济形势的估判有差距,没想到有这么大。现在确实存在这种现象,社会的上层与中下层的想法和做法几乎完全不一样,是不是我们已经进入了韦伯所说的社会“分殊化”的阶段?如果是的话,我们国家或许正面临着一场严峻的考验,也就给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提出了更紧迫的要求。在韦伯看来,落后民族由于缺乏一套能够使国民参与其中的政治机制,大多数国民只能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政治生活之外,他们与统治者在思想意识上发生越来越大的分歧,不合作的态度也越来越强烈。这样的体制只能在相对静止的社会条件下才可能维持,但是当现代经济加速发展,社会高度分殊化的时候,这个体制就难以为继了。只有积极推进国家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建立起一套相对发达的政治机制,致力于沟通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集团、各个地区的利益,融进协商、宽容、和解的精神特质,比如,在更大的程度上容忍言论和出版的自由等,才能使已经分殊化的社会逐步形成共识,为进一步的发展奠定制度的基础。

我觉得,我们正身处在这个剧烈变动的关键时刻,何去何从,应当尽快作出选择。

原载《新京报》2010年10月23日



[1] 见《经济研究》,1998年4月。

[2] 见金人庆:《中国当代税收要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

[3] 见《南风窗》,2006年7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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