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犹太人(3)

美国种族简史 作者:(美)托马斯·索威尔


犹太人在宗教上持不同见解,而且态度之严肃在那个时代实在是罕见的。问题还不单如此。因为他们是在自己的祖国被侵占之后而沦落他乡的,到哪个国家他们都是异族,带着自己的文化,讲不同的语言,穿不同的衣服,而且一般都住在单独的村社或城镇的一角。一言以蔽之,他们是身上贴了标签的人,周围那些无知而迷信的居民无论卷入什么样的激情或恐惧之中,一遇风吹草动,便自然而然地把犹太人当成攻击的靶子。更有甚者,通常被剥夺了拥有土地和进行其他许多经济活动权利的犹太人,往往以充当中间人为业,譬如小商人和放债者,而从事这种行业的人,几乎在普天下到处都是不受欢迎的人。在中间人行当比较突出的少数种族的地方—比如中国人在东南亚,东印度人在乌干达,或伊博人在尼日利亚。这个少数种族就会招致与之打交道的当地民众的痛恨。犹太人就是从事这种行业的少数种族的典型例子。

犹太人得到的些许保护,实际上是上流人士(贵族、国王和教皇)赋予的。他们这样做,与其说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或正义感,不如说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因为犹太人身怀有用的技艺,而且时常也很富有。在许多地方,他们干脆用金钱在当权人物的领地之内买下居住的特权。在统治集团内部,政治气候一有变化,或遇上某个反复无常的当权者,犹太人花血本买来的安宁随时都可能结束。即使他们在某个地方生活了好几代人的时间,甚至几个世纪的时间,犹太人也很少是当地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和当地人通婚的情形也非常罕见。

犹太人通常住在一起,但是在几个世纪内,随着基督教的兴起,他们是被迫这样做的。1266年波兰颁布一项诏书,规定犹太人“不得寓居基督徒之中,而需将其房舍建在州或镇之隔离一隅,互为毗邻”,而且这种隔离的角落“需以树篱、围墙或沟渠与基督徒的共同住地分割开来”。在不少国家里都有诸如此类的规定,从而逐渐演化出传统的犹太人“集聚区”。这种集聚区四周建起高墙,大门晚间上锁,这种情况延续了大约400年之久。

在欧洲的许多地方,犹太人离开其集聚区就无安全可言。根据各地存在的具体情况。他们也有可能在日间到集聚区之外谋生,有时会找到很赚钱的工作,偶尔也能遇到挺荣耀的差事,但他们的个人生活和社会交往却都局限在集聚区之内。犹太人的社区是与世隔离并自理其政的实体,有自己的文化、法律和税收。犹太人的文化及价值观念渗透到每个人的心灵深处,不管是住在意大利、波兰或法国,犹太人的身份永远是犹太人。在这些同种繁殖的小天地里,遗传上的恶果之一,就是在身心方面具有先天性缺陷的人特别多。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