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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胡适:为学术“华山论剑”

北大传奇 作者:张明帅


连载6 胡适:为学术“华山论剑”

【人物索引】

胡适(1891—1962),安徽省绩溪县上庄村人。现代著名诗人、哲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他提倡文学革命,是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原名嗣糜,学名洪,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笔名天风、藏晖等。自5岁始,胡乱在绩溪老家受过9年私塾教育,打下了一定的古文基础。在上海的梅溪学堂、澄衷学堂求学时,受到梁启超、严复思想的较大影响,开始接触西方的思想文化。1904年,他到上海进新式学校,开始在《竞业旬报》上发表白话文章,后任该报编辑。1906年考入中国公学,1910年赴美国留学,于康奈尔大学先读农科,后改读文科。1915年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师从唯心主义哲学家杜威,接受了实用主义哲学。1917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同年7月回到北京大学任教。同年,胡适加入《新青年》编辑部,宣传个性自由、民主和科学,积极提倡“文学改良”和白话文学,反对封建主义,成为当时新文化运动的重要人物。

为学术“华山论剑”

胡适与钱穆曾经有过一段关于学术“华山论剑”的佳话,那就是关于老子所处的年代及《老子》一书的时代问题,他们俩各执一词,存在分歧。按照胡适的说法,老子是春秋晚期人,略早于孔子;按照钱穆的说法,老子是战国时人,略早于韩非子。争论初期,由于胡适的观点先已在出版的《中国哲学史》一书中言及,胡适虽然心里不认可,但采取按兵不动的做法,钱穆则经常主动起笔挑战,对此问题抓住不放。记得在一次教授会上,钱穆说:“胡先生,《老子》年代要晚一点,证据确凿,你不要再坚持了。”胡适一改常态,毫不示弱地应对:“钱先生,你的证据对我没有说服力啊!假如能使我心服口服,我连我老子也不要了。”听到此,两人禁不住大笑不已。

一次简单的学术对话,让人们看到了两位大家的学术作风。尽管钱穆是经胡适提携进北大的,可为了追求学术真理,他们都具有批判的思维。还有一次,当一同学问及“两位先生究竟谁讲的对”时,胡适则说:“在大学里,各位教授将各种学说介绍给大家,同学们应该自己去选择,看哪个是真理。”这样,胡适一方面给自己和对方都留足了面子,另一方面也教会了学生如何去学习别人的知识。正是这种对学术的执著和探究精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北大人,教育学生养成了善于思考、勤于发问、敢于质疑的习惯。类似这样的佳话,不胜枚举。

有一次,胡适在课堂上提到某小说时说:“可惜没有人知道这部优秀小说的作者是谁,真是遗憾啊。”这时,下面的一位同学毅然站起来反驳说:“我知道。”让胡适先生欣喜的是,这位同学还指出了“在什么丛书的什么书里有”的详细情况。也因此,胡适以后上课时经常会跟同学们说起这一幕,并逢人便讲“北大真不愧为北大”。

北大,是全国家长和学生向往的精英辈出的理想圣地。正是北大这种提倡学术自由的风格,使老北大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远。

“胆小君子”,波折爱情

26岁,如果是别人也许还一事无成,可年纪轻轻的胡适就当了北京大学教授,可谓是少年得志。半年之后,他便回绩溪上庄老家办喜事,准备和江冬秀女士完婚,真是事业和爱情“双丰收”,令外人羡慕不已。

江冬秀也是安徽人,因为一次偶然的经历,二人才走到了一起。小时候,胡适和母亲一起到姑婆家看社戏,正好江母也去了。江母看胡适一脸清秀、聪明伶俐,就暗中琢磨着招他为女婿,可胡母认为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就没同意。后来,江母就找了胡适的本家叔叔亲自做媒,二人一算生辰八字,简直是绝配。于是在胡适13岁的时候,便由胡母做主,订下了他们二人的终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置办嫁妆,胡家也准备好了新房,写信让胡适回家成亲。胡适却因为家道中落,店业破产,自己学业未成,难于养家活口,强烈反对。后来就留学去了美国,婚期也一拖再拖,就这样拖了十多年,直到1917年回家结婚,而胡适从未见过江冬秀。

不经历波折的爱情是不完整的,他们的婚事也遇到了阻挠。因为二人知识层次的差别太大了。江冬秀虽系名门女儿,但因父亲早逝,旧家庭重男轻女,仅随胞兄在私塾读了一两年书,后多荒疏,识字无多,又从小缠足,完全是一位旧式乡村女子。她与自称“新人物”、且在同学中小有名气的胡适,本不般配。况且胡适留学国外,接触的全是新的思想,于是村里人纷纷传言,说胡适在外国娶了妻子,要与江冬秀解除婚约。胡适的母亲起初并不相信,但传说多了,也难免疑心忧虑,于是找人代写了家书,叫儿子赶紧回来完婚,以免让别人笑话。

胡适自己也是七上八下的。江冬秀没有文化,又受封建礼教的约束,缠了一双小脚。胡适自然不乐意,在家书中也曾表达过这种不满。而在美国生活的自由气氛感染之下,他也曾喜欢过别人。有一位美国女郎,名叫韦莲司(Edith Williams),大学教授的女儿,学问很好,而且思想很放任,与胡适接触甚多,思想感情很投合。胡适遇此妙龄女子,也难逃情网,曾经朝朝暮暮与韦女士湖滨散步,月下谈心,两年间给她写了一百多封情书。对同在美国留学的中国才女陈衡哲(莎菲),胡适也怀着很深的情意,他们亲密而谐趣的通信中,分明流露出彼此倾慕之情。

但胡适毕竟是一个“胆小君子”,受旧礼教传统的束缚,终不敢接受韦莲司的爱情,对陈衡哲也不过私心怀慕而已。胡适对母亲又特别孝顺,自己多年游学在外,不能奉养母亲,归期一再延误;加上家庭经济拮据,这些都使胡适愧疚不已,他怎么敢在婚姻问题上,再违抗母亲之命,而有负于母亲所喜欢的江冬秀呢?何况旧式婚约,“名分”已定,使胡适也对江冬秀产生了一点情愫,再加上胡适是一位有责任感和孝心的人,于是他就接受了。

因此,当他接到家中照片,见江冬秀也站在母亲身旁,便在照片上题诗。诗的后半部分专写江冬秀道:“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

胡适对未来充满了信心,表示要与江冬秀白头到老,并且设想他们婚后的生活:在杨林桥边盖房,辟园种菜,他教冬秀读书,冬秀为他具酒,夫妇耕读和乐,这是胡适关于他们爱情生活的颇具浪漫情调的一曲畅想曲。

于是,胡适一方面写信给冬秀,勉励她多读书识字。另一方面,也寻找别的理由,来自我宽解,认为旧婚约“名分”已定,“亦往往能长成真实之爱情”。他在《病中得冬秀书》诗中写道:“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这首诗十分准确地抒写出了他徘徊于西方自由与东方礼教之间的极其矛盾和无可奈何的心境。胡适幼年丧父,是母亲一手将之抚养成人,母亲对他的影响使他想冲破而又无法冲破。胡适虽主张婚姻自由,但为了不让母亲担心,和江冬秀走完了辉煌的一生。

舍爱求名,劳燕双飞

1923年的夏天,三十出头的胡适到杭州疗养,住在烟霞洞,而曹佩声,也就是胡适三嫂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当时正在杭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在浓妆淡抹总相宜的西子湖边,两人相逢,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很快二人陷入了感情的漩涡。

然而两人一个是“使君有夫”,一个是“罗敷有夫”。在这种情形之下,曹佩声决然地向自己的丈夫提出了离婚,而且很快办妥了离婚手续,而胡适却面临着一道棘手的难题。他的妻子江冬秀不是个普通的旧式女子,也不是软弱可欺的妇女,她为此事常同胡适吵闹,有一次竟拿起裁纸刀向胡适脸上掷去,幸亏没有掷中。当时的胡适名气已经很旺了,可名气与爱情两者不可兼得,最终胡适还是放弃了自己的挚爱。

这样一来,对曹佩声的打击很大,但她仍在情场失意的情况下发奋读书,后留学美国。真可算得上,“孔雀东南飞”,一段恋情就这样夭折了。不过在曹佩声留学期间,为表达自己对这段感情的遗憾和怅惘之情,胡适亲笔为之写了一首情诗:咬不开、捶不碎的核儿,关不住核儿里的一点生意;百尺的宫墙,千年的礼教,锁不住一个少年的心!

留学美国,被苹果难倒

胡适一生荣获36个博士学位,可谓是才高八斗,智慧过人。可是他初留学美国时,却被苹果难倒了,于是乎改了行。

胡适一生以文学、哲学研究闻名天下,怎么会和苹果结下关系呢?原来胡适到美国留学时,刚开始选的是康乃尔大学的农学系。康乃尔农学院要求学生必须实习各项农事,包括洗马、套车、驾车等,还要下玉米田。胡适对这些都有兴趣,还能应付,可是到了苹果分类时,胡适遇到了难题。三十多种苹果,对美国农家出身的学生来说,二三十分钟就可分门别类,弄得一清二楚,真是小菜一碟。可对于胡适来讲,花了两个半小时,却只能分辨出20种,真是丢脸啊。

胡适当初为什么要进农学院呢?他真的想研究农学吗?不是的。胡适在宣统二年获奖学金出国留学,因家道衰落,经济较紧张。美国的农学院可以免除学费,所以胡适想节省学费,接济家庭。谁想未被一分钱难道的英雄汉,却败给了不起眼的苹果。自知不是学农的料子,变转学了历史、文学,后名闻天下。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华裔美国图书馆学家、目录学家袁同礼考证过胡适的学位,胡适共得博士学位32个,但胡适自称有36个。胡适50岁时,他老家安徽绩溪为庆祝这位在海外为国效力的“博士爷”50岁大寿,由县长朱亚云出面,制作了一块“持节宣威”横匾,率乡绅们,浩浩荡荡送到上庄村胡氏宗祠悬挂,并将上庄村改名为“胡适村”,足见其学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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