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天后参政(7)

武则天本传 作者:胡戟


穷于应付,所以建言息兵。当年追复长孙无忌官爵,许其归葬昭陵,这是广言路、杜谗口的一种姿态。“请王公百僚皆习《老子》,每岁明经一准《孝经》、《论语》例试于有司。”表示尊礼奉为李唐先祖的老子李聃。这被认为是这时的武则天并没有篡唐想法的明证。父在为母服丧三年,有意提高妇女地位。她在表中称:“夫礼,缘人情而立制,因时事而为范,变古者未必是,循旧者不足多也。至如父在,为母止服一期,虽心丧三年,服由尊降,窃谓子之于母,慈养特深,生养劳瘁,恩斯极矣。所以禽兽之情,犹知其母,三年在怀,理宜崇报。若父在为母止一期,尊父之敬虽同,报母之慈有缺。且齐斩之制,足为差减,更令周以一期,恐伤人子之志。今请父在为母终三年之服。”以前都按《仪礼》和《礼记·丧服》的规定:“父在为母齐衰期”,期即一年丧。增为三年,提高了母亲-妇女的地位。时间上与为父亲服丧的期限一致了。但所穿丧服齐衰裳,所用粗麻布比斩衰裳的布稍细,衣边又经缉齐,齐衰服轻于更粗制的斩衰裳。原因是“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既然父尊还在,为亡母只能服次于斩衰裳的第二等丧服,这是武则天也无能为力的了。唐高宗诏准武后的这一请求,她本人临朝时又将此编入《垂拱格》。后来又被纳入《开元礼》,“子为母”条有“齐三年正服”。开元二十年,“萧嵩与学士改修五礼,又议请依上元元年敕,父在为母齐衰三年为定。及颁礼,乃一切依行焉。”

虽然武则天倡导的这一改制曾备受指责,“开元五年,右补阙卢履冰上言:‘准礼,父在为母一周除灵,三年心丧。则天皇后请同父没之服,三年然始除灵。虽则权行,有紊彝典。’”他还把此事与武则天篡政联系起来:“原夫上元肇年,则天已潜秉政,将图僭篡,预自崇先。请升慈爱之丧,以抗尊严之礼。”

争论结果,因武则天这一改制已深入人心,依旧执行。第十条慰抚被破赐夺勋而生怨恨的勋官,第十一条增加京官俸禄,第十二条提拔有才能的百官,着意笼络官僚队伍。仪凤元年(676年)经她奏请而停罢“群臣纳半俸,百姓计口钱以赡边兵”的权宜办法。这和所下的《访孝悌德行诏》,可视为这一建言精神的贯彻,专门从关陇以外的“山东、江左”选择人物,更意味深长。很明显,建言十二事涉及国家经济、军事、社会、政治许多方面,具有政纲性质的号召力,史称“帝皆下诏略施行之”。

限于保留下来的资料不多,难于更具体地估量武则天所上这些意见的影响,但也足以可见这位“权侔人主”的天后已经全心全力地在张罗国事了。约略回顾一下自显庆四、五年武则天以皇后、天后身份参政以来,修订《姓氏录》、扩充官僚队伍、组织北门学士、建言十二事??从提高武姓本家和在职群臣的社会地位,扩大亲信队伍,培植核心班子到抛出政治纲领,很有章法地行事,逐步发展了自己的实力和影响,事情做得扎实稳当、不急不躁,充分体现出一个大政治家的心计。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她能做稳惟一的女皇帝,成功的奥秘正是在这些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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