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梁文道:我宁愿没有粉丝(5)

同胞,请淡定 作者:许骥


■ “粉丝”是个什么玩意儿? ■

许: 这就涉及一个粉丝怎么定义的问题,他一定是要过度崇拜,对吗?

梁: 也不能轻易下结论,因为所谓的“度”很难定,很难确定什么叫“过度”、“不过度”。我觉得应该这么讲,从我的角度来看,粉丝的意思,指的是你首先要有一个偶像,那偶像跟你的关系,你觉得应该是一种比较亲密的关系。这个亲密的关系并不是说你真的跟他很熟,而是说你把他——哪怕他不认识你——当成对你而言特别重要的一个人,而且这种重要还不只是一种知性上的,更是一种感性上的,你觉得跟他很亲切。你会对他有某种的投射,你会跟着渴望知道他的更多信息,然后你会因为他产生某些喜怒,或者对其他人产生喜怒。比如说,人家攻击你的偶像,你会愤怒,人家称赞你的偶像,你会觉得这个人跟你挺好,像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这种人就叫做粉丝。

学术界关于粉丝最早的定义,来自美国学者约翰·菲斯克,他是力挺粉丝文化的。他有一个很著名的例子来形容粉丝的“创造力”: 很多人都买不起为自己量身定做的牛仔裤,只能买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千篇一律的牛仔裤,但是买回去之后,消费者自己在牛仔裤上边剪个洞呀,或者搞些花纹呀,他发挥他用自己的“创造力”,可以把这件流水线上的牛仔裤变成一件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牛仔裤。

这是关于粉丝最早的定义。可是我并不是完全认同约翰·费斯克的这个说法。没错,粉丝文化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负面,他其实可以有创造力,有时候是对制度、体制,甚至是资本主义的一种反叛或批判,是有人这么说过。可问题是,我觉得这个说法,只能够说明粉丝文化的其中一面,它其实是有很多面,我不觉得任何一面是能够概括全体的。它相当复杂,你必须把它具体到每一个不同的脉络,不同的社会、时期、阶段来讲。粉丝文化有时候可以很有创造力,可以很颠覆、很有趣。但是有时候,你也会觉得他会不会只是巩固了一些原有的东西呢?它有时候可以变得非常保守。比如说,对政治人物的崇拜,那难道不也是一种“粉丝文化”吗?你从这个角度去看粉丝的话,以前那些在天安门广场上面对着毛主席把像章扎进肉里的人,那种人叫不叫粉丝呢?那不是最厉害的粉丝么?那个年代,中国人有一半都是毛主席的粉丝吧。

许: 把牛仔裤进行改造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像“山寨”的概念?

梁: 有点像。但是问题是,我一直不是很喜欢约翰·费斯克的这种说法。原因在于,你接下去问他一句,即便消费者可以把牛仔裤加以改造,然后呢,然后怎样呢?好吧,你买回牛仔裤,你剪个洞,你说你很有创意,你“创造”了一些文化,但这有意义吗?你改变了什么吗?你动摇了什么东西吗?没有。你根本地改变了什么吗?也没有。所以那又怎么样呢,意义在哪里?顶多顶多,只可以说是“弱者的反抗”。弱者的反抗就是说,他没有什么别的权利的时候,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举例来说,历史上第一次所谓“粉丝的反抗”是20世纪60年代的时候,电视剧《星际迷航》要停播。那帮粉丝就联名给电视台写信抗议,逼迫电视台又增播了一季《星际迷航》。他们觉得这叫“反抗”。请问这叫“反抗”吗?“反抗”什么?约翰·费斯克最早讲的“反抗”,是对整个资本主义制度的反抗,但是这些事件根本没有反抗到什么呀,只是告诉这个市场,我们还有很多人要继续看这个节目。他们既没有反省这个生产机制本身,也没有去反抗当年左翼批评家所讲的“大众文化工业”——他们甚至是在“大众文化工业”的里边,用行动去要求积极地生产某些产品,这叫“反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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