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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每件事规定完成日期(3)

成功人士不说,却默默在做的30件事 作者:于艳苓


■保证你手头上总有一个最后期限

在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这样的心理特点:对于不需要马上完成的任务,习惯性地在最后期限即将到来时才开始去努力。即在完成一项任务时,总觉得还有很多时间,能拖就拖;一旦到了不能再拖的情况,例如到了规定的时间,基本上也能完成任务。这种情况叫做“最后通牒效应”。

有些人认为这是因为人在重压之下,往往会表现得更出色,所以他们会给自己的拖延找借口:“我是故意把事情推迟到最后一分钟才做的,因为我喜欢这种工作压力。当截止日期临近的时候,我的效率才会最高,也会迸发好的灵感和创意。”

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心理专家指出:在压力下,人们的表现只会变差,而不会变好。金庸先生就曾表示:对自己在交稿压力下产生的作品感到不满,因为觉得那些作品没有发挥出他应有的水平。

试想,如果你手上有一个需时3个月的任务要完成,前两个月拖延过去之后,你指望在期限到来之前的1个月时间把需时3个月的任务完成,你能做的除了夜以继日外就只有敷衍了事了。如果正巧此时你生病了,或者突然接到了新的任务,你怎么办?

所以,只有对高负荷工作量的有效限制,才会迎来优异的效率和时间的自由。

行为经济学家丹·艾瑞里和克劳斯·韦坦布洛克针对麻省理工学院的3组学生,进行了一项有关拖延时间问题的研究,结果颇具启发性。

每组学生都必须在12周内完成3项任务。第一组学生完成每篇论文的最后期限分别为第四周、第八周和第十二周。第二组学生没有被指定最后期限——3篇论文都须在课程结束时完成。第三组学生被要求自行设定最后期限。

最后期限设定时间分布均匀的学生——包括第一组学生,以及第三组中自行分开设定最后期限的学生——往往得分最高。没有自行分开设定最后期限或未被指定任何最后期限的学生,则表现得很糟糕。

所以,要完成一项大的任务,最好把其分解成若干个较小的任务,并分别给每项小任务设定最后期限,确保眼前总有一个具有约束力的最后期限。如果“最后一刻”总是在“眼下”,你将成为效率最高的一位。

这些人有好的想法,也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但是没有给自己设定实现这一方案的期限,再好的想法也只是一句空话、一个梦想。不管你的目标多么伟大,听起来多么动人,没有期限的目标只是说大话、吹牛皮。所以,当你设定一个目标时,一定要把相应的步骤和期限设定好,然后强迫自己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你才会成功。

有人问,如果我定了期限,但到期了仍然完不成怎么办?

其实答案很简单,再定另一个期限来完成。只要你没有在期限内完成的原因不是拖拉,不是偷懒,只是因为你低估了事情的难度,或者高估了自己的工作效率,那么你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你的最后期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将期限一拖再拖,总要有一个底线。越过了底线就不能再给自己找任何借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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