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给你的财富穿上衣服(2)

理财有道(升级版) 作者:刘彦斌


2.保险的性质。

(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属于金融服务业,它提供的产品是无形的服务,保险人以赢利为目的。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聚集大量的社会资金,再对这些资金进行运作,实际上是在社会范围内起到了资金融通的作用。

(3)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合同行为。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保险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保险是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机制。保险的运行机制是投保人共同缴纳保险费,组成保险基金,当某一个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他可以从保险基金中得到补偿。因此,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保险在被保险人之间建立了收入再分配的机制。

(5)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保险转移危险是指投保人在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后,换取了未来经济上的稳定。也就是说,投保人用确定的支出(保险费)转移了未来不确定的危险损失。比如,投保人在缴纳房屋保险费后,即使房屋发生火灾,被保险人在经济上也会得到一定的补偿。

(二)保险的分类

按照保险的标的分类,保险可以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1.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2.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于保险事故发生导致的财产损失给予被保险人一定补偿的一种保险。财产保险包括:火灾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工程保险等。财产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产保险是指人身保险之外的所有保险业务;狭义的财产保险是指财产损失保险,这里说的财产保险是指狭义的财产保险。

3.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经过合同约定的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责任保险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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