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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远离理财陷阱(8)

上班赚钱,下班理财 作者:刘彦斌


郑小姐在上海经营着一家广告公司,她曾以每平方米接近14 0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家酒店一套面积约32平方米的豪华海景套房70年的产权。按照合同中酒店开发商的承诺,在此期间,她不仅可以从其名下房间的营业收入中得到分红,每年还能获得18天免费入住的权利。但是,当郑小姐2005年3月20日下午来到这家酒店,准备住进自己花了40多万元买下的套房时,却被酒店告知,她必须自己掏钱付账。“根据当初合同的约定,我购买的套房2001年12月31日前正式交房投入使用,可直到今天它仍然是毛坯状态。”郑小姐说,“分红分文未见不说,现在住自己买的房子居然还要付钱!”

“前几年花四五十万在上海可以买到一套很不错的大房子了,到今天至少升值一倍以上。”跟郑小姐一样来自上海且同样拥有自己公司的罗先生说,“当年决定买皇冠酒店的房间,也是被他们宣传的海南旅游房产的前景吸引,谁知道不小心掉进陷阱里了。开发商把房子卖了,钱就到手了,酒店经营管理和物业公司并没有实际投入,一旦经营状况不佳,随时可以走人,最大的受害者自然就是投资者了。”罗先生的话道出了国内不少产权酒店的玄机:开发商是收益获得者,经营者是投机者,投资者是受害者(摘自2005年4月11日《中国经营报》)。

分时度假陷阱

分时度假有四大骗术。

骗术一:可以到100个国家去旅游。

分时度假销售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将消费者诱导到现场,夸大其词,诱导消费。如购买某度假村1个房间每年7天的使用权后,就可以和全世界多个国家的酒店交换使用权,到全世界畅游。事实上,有很多国家根本没有对中国开放旅游。

骗术二:长时间“洗脑”强迫消费。

分时度假销售人员采取一对一的讲解方式,采用长时间的洗脑式宣传,用各种办法让消费者当场付款。

骗术三:合同欺诈。

很多分时度假合同中存在欺诈性内容,如以“加入国际上某某著名的分时度假交换公司的全部交换网络”为诱饵,欺骗消费者。

骗术四:分时度假是一种投资。

分时度假的销售人员向消费者宣传分时度假除了可以自己享用外,还是一项投资,可以通过买卖增值。购买后,消费者才发现产品根本租不出去,更卖不出去(摘自2007年4月12日《北京晚报》)。

加盟连锁陷阱

张女士是湖北省黄石地区的返乡农民工,2008年10月,她从浙江一个工厂失业返乡后一直找不到工作,而此时,电视里天天都在播放的投资创业做老板的广告吸引了她。

广告个个都说小投资可以赚大钱,这让张女士产生了创业的念头。起初,张女士并不相信这些广告的宣传,但是想到电视上的明星都那样信誓旦旦地卖力推荐,张女士最终选定了一家“大地宝贝”的童装项目,而公司承诺“100%换货,零风险”也让张女士吃了一颗定心丸。

可张女士在加盟后的半年多时间,非但没有赚到钱,还亏了两万多元,原因就是产品质量不过关。当张女士找到公司,要求对那些有质量问题的衣服和滞销的衣服进行换货时,却遭到了断然拒绝。几个月过去了,进的第一批衣服还没有卖出去几件,交了一万多元却换回来一堆粗制滥造的服装积压在店里,张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摘自2009年4月30日《中国电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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