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我的疑惑(8)

科技想要什么 作者:(美)凯文·凯利


我们倾向于将科技等同于闪烁着智慧之光的工具和器械。尽管我们承认科技能够以非实体的形式存在,例如软件,但我们一般不会把绘画、文学、音乐、舞蹈、诗歌和通常意义上的人文学科归属于科技。其实,应该包含这些内容。如果说UNIX系统内上千行的字母可称为科技-用于制作网页的计算机代码,那么英语文学(如《哈姆雷特》)中的上千行字母也应当可以。它们都能改变我们的行为,影响事件的进程,为未来的发明创造机会。因此,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和巴赫的赋格曲与谷歌的搜索引擎和iPod同属一类:都是大脑产生的有用的东西。电影《指环王》拍摄过程中运用了多种相互交错的技术,我们无法分割它们。正如用数字技术展现想象出来的角色一样,对原始故事进行文学演绎也是一项发明。二者都是人们想象力的有意义的产物,都让观众感到震撼,都具备科技的属性。

为什么不把数量庞大的发明创造统称为文化?事实上有人这么做。在这种用法中,文化包括迄今为止所有被发明出来的技术和这些技术的产物,以及我们的集体思维产生的其他任何东西。当有人提及“文化”时,如果他所指的不仅是当地的民族文化,而且包含人类的整体文化,那么这个词汇所指代的就非常贴近我一直在谈论的科技涵盖的广阔范围。

但是“文化”这个词汇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缺陷:过于局限。1802年贝克曼为科技正名时认识到,我们正在进行的发明将以自我繁殖的形式孕育其他发明。科技艺术产生新工具,新工具又引发新艺术,新艺术再次催生新工具,无限循环。手工制品的操作越来越复杂,来源越来越相互关联,以至于它们构成了新的整体:科技。

“文化”这个词汇不能表达出这种推动科技发展的必不可少的自推进动力。但是,说实话,科技这个词也不是特别贴切,它也有很大局限性,因为科技也可以表示具体的方法和装置,例如“生物技术”、“数字技术”,或者石器时代的技术。

我厌恶发明一些其他人不使用的字眼,不过就本例而言,所有已知的选项都未能反映所需的范畴。因此我勉强创造了一个词汇来指代环绕我们周围的科技系统,这个系统涵盖范围更广,具有全球性和大范围的相关性。这个词汇就是技术元素(technium)。技术元素不仅指硬件,而且包括文化、艺术、社会制度以及各类思想。它包含无形的事物,例如软件、法律和哲学概念。最重要的是,它包括人类发明所具有的“繁殖”动力,这种动力促进新工具的制作和新的科技发明,鼓励不同技术进行沟通以实现自我改进。在本书的其余部分,其他人使用科技一词以示复数或者表示整个系统(如“科技加速发展”)的地方我将使用技术元素这个词汇。在指代具体技术,如雷达或塑料聚合物时,我会使用科技一词。举个例子,我会说:“技术元素加快科技发明的速度。”换句话说,科技可以申请专利,而技术元素包括专利系统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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