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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无限博弈(6)

科技想要什么 作者:(美)凯文·凯利


作为现实问题,我学会了确定自己所需技术的最小数量,同时这个数量将为我和他人带来最多的选择。控制论专家海因茨·冯·福尔斯特(HeinzvonFoerster)将自己的研究方法称为“伦理原则”,他这样描述这一原则:“始终努力增加选择的数量。”我们可以使用技术为他人增加选择,方法是鼓励科学研究、创新和教育,提高读写能力,促进多元主义。从我自己的经验看,这个原则从未失效:在任何博弈中它都会增加你的选择。

宇宙中有两种博弈:有限博弈和无限博弈。有限博弈最后要分出胜负。卡片游戏、扑克比赛、机遇游戏、赌博、足球这样的体育运动、《地产大亨》(Monopoly)这样的桌面游戏、赛跑、马拉松、拼图、俄罗斯方块、魔方、拼字游戏、数独游戏、魔兽世界这样的联网游戏和《光晕》(Halo)这样的虚拟游戏—所有这些都是有限博弈。决出胜负,博弈就结束。

另一方面,无限博弈的参与者将使博弈持续进行下去。它没有结束之时,因为没有获胜者。

有限博弈需要稳定的规则。如果在博弈过程中更改规则,它就无法进行。游戏中途更改规则是不可接受的,是非公平竞争的典型例子。因此,在有限博弈中,赛前需要十分努力地阐明规则,赛中坚决执行这些规则。

无限博弈要做到持续进行,只有更改规则。为了保持开放性,博弈应当把规则放在第二位。

棒球、国际象棋和《超级玛丽》这样的有限博弈一定是有边界的—空间的、时间的或者性能的。要这么大,这么长,可以有这个功能,不能有那个功能。

无限博弈没有边界。理论家詹姆斯·卡斯(JamesCarse)在他的优秀专著《有限和无限博弈》(FiniteandInfiniteGames)中提出了这些概念,他说:“有限博弈者在边界内游戏,无限博弈者以边界为游戏对象。”

进化、生命、思维和技术元素都是无限博弈。它们的博弈就是让博弈持续下去,让所有博弈者尽可能地长时间参与。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它们像所有无限博弈一样戏弄游戏规则。进化之进化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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