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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别轻易向“小三”投降(14)

爱的CEO:婚姻侦探郑凡给女人的爱情圣经 作者:郑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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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jade: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中法律的效力来看,你离婚远在今年四月份,就不再受其约束了。你们协议中的房子都登记在夫妻两人的名下,原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归一人所有,更何况你们已经协议好了,基本就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了。

你们女儿的抚养费,既然协议中由他支付,除非他真的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否则他理应承担这个义务,你现在都和女儿住在房子中,而他也一直在支付抚养费,至少你没有理由向他父母讨要抚养费,这也是法律上所不支持的。若你真担心他日后耍赖,可以与他协商让他放弃一半房产来抵扣剩余抚养费,亦可在他不愿意支付女儿抚养费后向法院起诉解决。

郑凡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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