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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要为创新构建一个环境

创业36条军规 作者:孙陶然


创新光荣,抄袭可耻!

我们必须大声疾呼,创新光荣,抄袭可耻!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是一个社会创新的动力源泉,一个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度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创新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

如果可以卖A货赚到钱,大家就不会去创品牌;如果抄袭不被惩罚,大家就不会去原创;如果造假不会被惩戒到倾家荡产,很多人就会铤而走险造假。多年来我们以为A外国品牌抄外国技术是占了人家便宜,其实是占小便宜吃大亏,后果是扼杀了本土的创新土壤,业界整体的创新力在丧失。

在硅谷,如果你模仿和剽窃,不但有法律风险,而且不可能有人投资于你,甚至员工都会耻于为你工作。这种土壤自然会激发大家创新。在中国,连大佬都卖假货,创新环境可想而知。

我非常赞赏陈寅恪先生的“四不讲”:前人讲过的不讲,近人讲过的不

讲,外国人讲过的不讲,自己过去讲过的也不讲,只讲未曾有人讲过的。

十几年来,我参与了多家公司的创建,每家公司均独辟蹊径,做到了各自领域的龙头,我和团队一直坚持“三不做”:再好的想法如果发现别人已经做成了不做,机械重复自己已经会做的不做,对社会进步没有正面价值的不做。

我这种性格是天生的。首先,我绝对不能忍受自己和别人雷同。抄袭,即便是赢了又如何?况且世界上没有哪个伟大的企业或者普通人是靠抄袭扬名立万的。其实抄袭的人也知道抄袭不对,抄袭不好,但是抱着成王败寇的侥幸心理,认为靠剑走偏锋可以成功,成功后可以漂白。其实事情的结果必然是没吃到鱼却粘了一嘴腥,抄袭不成功还成了笑柄。

其次,我认为人应该不断进取,一件事情一旦自己已经做成了,就失去了继续重复的兴趣。我的连环创业,都是源于这个想法。

最后,凡是自己创办企业的人都想赚大钱,但我认为不是每件可以赚大钱的事都应该做。企业固然要以赢利为目的,但不加选择地朝这个目的前进,反而可能使你离目标越来越远,甚至将企业的前途葬送。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对社会进步没有正面价值的事情不能做,否则,你作用于社会的副作用也会反过来作用于你,让你轻则身败,重则名裂。

这种信念支撑了我20年的创业经历,所有自己操盘的以及投资参与的公司没有一个是模仿和抄袭别人,全都是创新的领域、创新的方法,并且都做到了本行业的一流。

创新需要一个环境

别人好的模式、好的产品当然可以借鉴,尤其是跨地域的模仿。例如美国发明了新的模式、新的产品,你在中国迅速跟进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全盘照抄甚至连bug(漏洞)都抄回来那就有问题了。如果我们对此不但不予以谴责,还大加赞赏,那就更加危险了。

有一本写以色列的书《创新的国度》,深刻地阐述了这个弹丸小国,因为充盈着创新的氛围,而造就了一个伟大的创新国度,以色列的活力正是源于其创新的基因,那些不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最终害人害己。

我曾听到一个颇有见地的官员讲,过去我们以为“山寨”一下国外的成果是占了人家的便宜,因为省掉了大量的开发费、品牌费用,但过了很多年才发现,这种小聪明其实是深深伤害了自己。在不保护知识产权的大环境下,我们国家没有人愿意去创新,没有人能够去创新,导致现在整个国家失去了创新能力,最终与国外的差距越来越不可追。

创新环境需要领导者有意识地去构建。

企业的创新会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我们的情况是,越往后走,企业规模越大,越会自下而上,所以广开言路非常重要。广开言路需要一个宽松的氛围,这个氛围需要一把手亲自去营造,不仅不能打压建言者,还要非常认真倾听每一个建议,及时肯定和鼓励每一个可取建议。

KPI(关键绩效指标)的设置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KPI是指挥棒,如果设定得过于强调眼前目标,或指标定得过高,都会让员工无暇顾及创新。

创新者一定是少数派,会遭到绝大多数普通人的质疑;创新必然会经过艰难的探索,甚至不断失败;创新会触犯很多既得利益者或市场领先者。这些都决定了创新是很艰难的,而这也正是创新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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