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启 蒙(6)

儿童的利益 作者:(法)弗朗索瓦兹·多尔多


“有的,那些句子都讲述了某件事,当时你没明白吗?”

“没有,书上没有图画,只有单词。”

“可这正是阅读呀;我们不需要图画;我们要去想它要表达的东西,并可以画出它让人想到的东西。”

“啊,是的!但有些话让人什么也想不到……”

我开始透视到一些东西:在学到这项本领的同时,我也意识到在这之前对我来说不可思议的东西。这本魔书奇妙的插图让我产生的丰富想象只是一个陷阱。我曾想了解的故事只是一种诱饵,为了它我那么强烈地想学会读书,也多亏了它我才取得了“很快的进步”,但和这项新本领联系在一起的是多么大的失望啊!

让我感到惊讶的,就是我能够学会读书。我已经做到了这一点,就是这样……也只是这样而已!并且我再也忘不了这项本领了。后来我意识到当人学会骑自行车时也是这样,学会的东西就忘不了。知道了颜色的名称、分辨出音符的对错就再也不会把它们弄混,这在我看来有多奇怪啊。我努力尝试消除自己的读书能力,我曾发现当我用某种方式使用眼睛时,一行行的字就变模糊了,仿佛我不会读书一样。但我知道自己用的是一种好玩的诡计(我是把目光的焦距调至无限远)。我不“能”阅读了,但我还是“会”阅读。并且当读到用粗大字母印刷的东西时,比如报纸的名称,这个诡计就不好使了。我记得当时完全还是孩子的自己陷入了对知识不可逆性的沉思之中,即使人不再想要自己原来极力谋求、现在已经掌握的一项知识(读书就是这种情况,在我学会读书之初,我就感到被欺骗了,觉得当初拥有这样的欲望真傻),它也不可逆转。

尽管如此,在我记忆中,我自己这次不可逆转的变化是与《阿布卡塞姆的拖鞋》这个让人难以忘记的书名,与在我眼中精美无比的黑白“版画”,以及这本书平淡、让人无法产生丰富想象的文字紧密联系在一切的;而它富有表现力的插图曾激起了我学习读书的欲望和不懈努力,这种努力依靠小姐和那本《识字课本》的帮助为我打开了文化之路。假如当初我没有被一本特别的、被我当作唯一欲获取之物来选择的图书所激励呢?假如我当初数小时呆在学校30多名孩子中间呢?和我一样,对这些孩子来说,想阅读某本图书的迫切愿望不会赋予识字课以意义,但小姐理解并利用了我这种迫切愿望,她要与我的反抗和疲劳作斗争,懂得鼓舞我并与我协商解决一时的放弃思想;是这种“激励人的迫切愿望”以及教材,尤其是学生与女教师之间相互信任的人际关系所构成的整体产生了效果。为一个人扫盲。什么时间?什么方式?出于什么理由呢?

假设我晚出生50年,即出生在动画、音像和连环画时代,我还会有这么强烈的学习读书的欲望吗?

这对哲学家来说也许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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